科研工作条件不断改善
科研工作条件不断改善
改善科研工作条件主要是指为了实现科研成果所做的改善各类基础性条件的建设工作,它取决于科研单位为实现科研成果而形成的特有的能力条件,而单位为了拥有或达到特有的科研条件,又要不断进行科研条件建设工作,最终使得科研单位的科研条件符合科研成果所需的基础条件。正是因为如此,才使得我院不断重视科研条件改善工作。在科研工作条件改善方面行政处十三五的目标主要是改善我院科研的硬件条件,硬件条件是基础,硬件条件做的好,才能使得软件等各方面条件得以发挥。
我院国有资产存在闲置的现象,盘活我院闲置国有资产是改善科研工作硬件条件的关键,几年来行政处根据院盘活闲置国有资产的实施意见,盘活了我院部分闲置国有资产,最大限度地发挥国有资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杜绝了国有资产的闲置浪费。但是仍然存在一部分未盘活的资源,行政处“十三五”期间将以继续盘活我院闲置资产为目标来开展产业工作。
“十三五”期间,盘活我院闲置资产的工作还将继续推进,首先可以利用市场手段来经营。对经营性资产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基础上,进行挂牌竞价租赁,实行阳光交易。牢固树立市场导向,对常年闲置资产应该及时进行清理并形成常态,经市场调研和论证再面向市场。物尽其用深度开发,通过对原有闲置资源进行改进,使之成为具有新的生产能力或者具有较强实用价值的资产。盘活我院闲置资产可大大提高资产优良率,提高我院的竞争力与社会接轨的能力,实现资产保值增值,迎接“十三五”改革的各项挑战。
政府采购工作是保障科研工作硬件条件的基础性日常性工作,提供科研所用的办公用品、图书资料、搜索引擎等必不可少的工具。
“十三五”规划,国家强调要建设廉洁型政府,实施政府采购有利于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发挥财政的监督作用。从廉政建设角度看,实施采购制度有利于使政府采购行为置于财政、供应商和社会公众等全方位监督的机制当中,在公开、公正、透明的环境中动作。我院政府采购办公室设置在行政处,在“十三五”期间行政处将继续执行院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批准的采购计划,严格按照采购计划实施采购工作,厉行节约。对须进行政府采购的物品,
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办理政府采购相关审批、备案、执行等手续,应进入政府招投标的项目按规定组织招投标。监督采购物品的建帐、入库和领用,对采购物品进行质量检查,严把质量关。在进行政府采购工作中坚持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行政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采购相关审批工作、纪检监察部门监管的工作机制,在“十三五”期间采购工作中,我们要通过不断学习强化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自觉规范采购行为,时刻保持着清醒的头脑,恪守道德准则,始终贯彻严谨的工作程序、严肃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对各项政府采购审批程序严格把关,杜绝各项违规操作现象的发生,通过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紧紧围绕我院中心工作,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和操作标准,圆满完成“十三五”期间我院各项政府采购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