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租赁合同书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甲方): 合同编号: 承租方(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内容,并共同遵守。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将 租赁给乙方使用,在租赁期内该设备所有权属甲方,乙方不得私自将设备进行改造、转让、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该设备的所有权行为。 一、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二、预收租金 元,租赁物质押金 元,共计金额(大写) 元。 待合同履行完毕后,结清租赁费后,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三、租期达不到 个月,甲方按 个月收取乙方租赁金。
四、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若逾期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撤回该设备,一切费用有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押金抵租金,逾期每超过一日,每日加罚租金总额的1%的罚金。
五、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完好的设备,并且更换好油料,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工作人员持证上岗,严禁违章作业,由于使用不当违章作业所造成的损失、事故均有乙方负责。乙方不能私自拆卸设备上的限位器、配重器,反之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后果。
六、乙方对设备要妥善保管,爱护使用,并按照甲方规定及使用说明书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乙方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电器设备、易损件、设备的保养及维护和大自然的灾害造成的停工现象,租赁费概不扣除。设备归还时若有损坏按实际损坏程度缴纳修理费和损坏赔偿费,使用中若有机件损坏需要更换、
乙方承担费用,甲方负责指挥维修。
七、租赁设备的进场、装卸、拆卸、运输费 元,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按时归还租赁设备给甲方,若有部件丢失,乙方按原价赔偿给甲方。合同到期后乙方结清全部租赁费用,若超期一天加罚所欠款的5%的罚金给甲方。合同到期,双方愿延长租期,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满前十日内签订续租合同。
十、违约责任:有造成责任方承担一切责任,及其所产生的费用。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若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按照合同规定在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春节放假、按照实际停工日进行计算,但时间不能超过30天,乙方必须通知甲方报停起始日期。 2、在设备安装及拆卸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和费用由乙方和安装队伍承担。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经供需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出 租 方 留 存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