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劳务协议书
出国劳务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甲方为确保境外工程顺利完成,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并经乙方家属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聘用条件
甲方聘用的劳务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22-50周岁。
2、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在中国无刑事犯罪记录(需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
3、具备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熟练建筑技术工(电焊工)。
第二条 劳务期限
依据境外工程期限的特点,乙方出国劳务期限暂定为 年。自2011年 月 日至2012年 月 日止。(如有必要可以延长)
第三条 劳动报酬和支付办法
自乙方到达境外工作起每天电焊工工资 元,每天小工工资 元,如需加班,累计8小时为一个工。
工资发放于次月起,每月15日甲方将乙方工资的60%汇至乙方指定银行卡上(不含税费),其余部分在 年 月前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l、甲方有权根据境外情况制定相关规定和制度,乙方必须遵守。对乙方执行规定和制度。工作成绩优秀或不执行甲方的规定和制度,对违章施工、无故旷工、劣质工作的,甲方有权给予奖励和处罚。
2、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和规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3、甲方有权对乙方实行严格管理,并适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
4、甲方应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按合同约定付给乙方劳务报酬。
5、甲方应合理安排乙方工作和食宿,负责境外纪律,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的教育和培训等。
6、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出国劳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7、甲方负责乙方每月的伙食及住宿。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l、乙方在境外工作期间必须热爱祖国,遵守外事礼仪,不得有损国家和甲方声誉及利益的行为。
2、乙方在务工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建筑劳务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