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小学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为了更好地进行学校财务内,控制,规范地管理学校财务,根据国家按照财政部、 国家教委的《中小学财务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内部财务工作的行为规范、行为准则,为确保我校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学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领导小组
组 长:学校校长
副组长:
学校支部书记
分管财务副校长
成 员:
学校副校长
学校工会主席
学校教导主任
学校总务主任
学校少先队辅导员
学校办公室主任
学校会计
学校出纳
学校财产保管员
学校教职工代表(1人)
学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学校分管副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学校总务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预算管理
1、学校应按上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全部收入纳入预算,并根据收入情况统筹安排各项支出。预算外资金必须按规定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2、学校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后逐级上报。
3、学校的银行存款帐户的开设和变更均应报相关部门批准,并在县教育局结算中心统一管理监督之下。任何部门不得私设“小金库”。
4、学校在每个预算年度末,应编制本年度决算草案,并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并在校务公开栏内或教职工会议上公开。
三、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预算外收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项收入。
2、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筹措教育经费。任何部门不得缓交、截留或擅自坐支应交款项,更不得隐匿不报。
3、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入都要开列合法的收据,禁止一切乱收费。
4、学校的一切收入均要入帐,并及时解入学校开设的银行帐户或财政指定的专户。
四、支出管理
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学校须根据支出预算,体现勤俭办校的原则。实行绩效工资后严禁公用经费发放教师奖金、补贴、津贴和实物。注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做到内容完整,凭证合法,手续齐全。
(一)物资采购计划
1、 学校采购工作在学校党支部、行政的领导下,由学校物资装备采购领导组具体负责实施。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物资采购任务,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需求。
2、对于数额大的装备或物资采购,必须经学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必须有参会人员签字的会议记录,并做出采购计划、完善审批手续(对达到招投标的物资设备采购,必须由政府采购部门进行集中采购)。
3、由于特殊情况(如设施突然损坏,有急需修复等)必须及时采购的物资要提出应急采购计划报请学校党支部和行政。
4、 凡采购物资需科室负责人批准,主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方能执行。
(二)、物资采购
1、 各类物资原则上由装备、物资采购领导组统一组织采购,需入库登记后方可领发。
2、 专业性较强的仪器设备和材料需请示上级有关部门派专业人员协同学校进行采购。
3、 学校装备、物资采购小组必须严格按已审批计划的各项要求采购物资。
4、数额大的装备或物资采购,学校装备、物资采购小组必须在采购前期进行市场调查和了解,摸清需采购物资的物品质量、价格(调查和询价必须二人以上一起进行),通过货比三家后,根据采购需求选择供应商,并做好询价和谈判记录。
5、 财务室严格按照程序办理采购报账手续。
6、所有采购均需二人或二人以上进行;数额大的采购,必须三人以上进行。
(三)、物资采购票据要求,所有发票必须是正规票据
1、 采购物资在1000元以内,可以现金支付。
2、 采购物资在1000元以上,实行报账支付。
3、采购物资在10000.00元以上的,实行转账支付.
4、支出凭证须有经手人、验收人、领导签字方可入帐,5000元以上必须联签方可报销。
五、资产管理
㈠现金管理
1、学校所有一切现金收入,均须及时解入银行。
2、结报员备用金实行限额管理,根据规定为1万元,库存现金超过额度应及时存入银行。
3、结报人员每日按时记好现金日记帐。
4、结报员应定期和结算中心对帐,出纳和会计应及时对账,保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5、任何人不得私用现金,不得以借据“白条”入账或报销。 ㈡银行存款管理
1、严格遵守银行存款的管理制度,按规定开设银行帐户。
2、自觉接受银行的监督,不准出借银行帐户。
3、支票、银行印鉴必须由出纳和会计分开保管,行政账目由于统一由县教育局结算,不再使用本校印签。
4、及时与银行对帐,发现问题立即查询。
5、按照财务要求做好银行日记帐。
6、定期将资金运转情况报校长室。
㈢财产物资管理
1、财产物资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设立固定资产帐目,建立专项管理制度。
2、所有财产物资均按请购、验收、领用、保管、登记、使用、维修、处置等制度执行,执行情况每学期由财产保管员向总务主任汇报一次。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3、学校每年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按有关规定办好报损和报废手续。
4、学校不定期对教室、办公室及专用教室财产物资的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5、学校物资、装备采购小组采购的物资,必须经学校财产保管员进行入库和出库。
6、学校财产保管员必须对学校采购的物资进行入库登记,同时做好物资领用或借用登记。
7、学校财产保管员必须完善好学校物资的报损和报废手续。 ㈣票据领用制度
1、各种票据由会计人员向有关部门领取。领取后,各种票据不能混用。
2、各种票据存根如没有上交财政部门或结算中心在年末也应收回,登记造册存入档案室。
3、开具收据时,摘要栏内写明收费项目,金额不得涂改,字迹端正清楚,并加盖收款人、单位财务章。
六、经费报销
㈠公用经费使用范围及规定
1、范围
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学校添置办公用品、教师差旅费、学校门窗及台凳小修理、支付水电费等。不得移作它用。
2、购置的办公用品及其它支出要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和本校规定的报销手续,对校产设备作好详细的登记,每学年末由保管员将校产设备有关情况报总务处、校长室。
3、购置的物资应有经办人,在购置前经总务主任审核、校长审批。
4、购置物品一律验收入库后再领取使用。
5、凡上级调拨物资、各单位捐赠物资均要进仓入帐,财产管理员记好帐。
㈡差旅费报销规定
1、两个相符:差旅费票价必须与报销相符,实际车程价与报销价相符。
2、差旅费报销要做到月月清,有效期限原则上为一个月。
3、签字顺序
经办人填写好差旅费报销单并附上相关的文件等,财务复核,校长审批。
4、出市学习、考察、疗养、休养等按上级规定标准报销。
七、会计档案管理:
1、按照《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会计档案定期归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2、每年年终后形成的会计材料,应由会计装订立卷,并保存相应期限备查。
3、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按规定分永久、定期两类进行归档。
4、财务人员变动,须办妥会计资料交换手续,有移交时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进行说明。
5、除上级主管局查帐和物价部门年审外,会计档案的查阅、凭证的复印,都应征得学校领导的批准方可。
ⅹⅹ小学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领导小组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