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校生安全管理告知书
安岳县忠义乡初级中学通校生
安全管理告知书
为了切实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深入贯彻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确保学生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家长和学校必须密切配合,加强管理,明确责任,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安全管理告知书。
一、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应对学生的学习、生活、品行加强管理,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救自护能力。家长有责任教育学生在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遵守交通规则,不准学生私自到塘、库、河、沟等处洗澡,洗衣服、游泳等,不准冒险涉水过河、过沟、攀岩过坎,不准到危险地带游戏玩耍。
二、应不定时与班主任保持联系,确保家校联系畅通,并主动向班主任反映学生思想、学习、健康及行为等方面的情况,不得隐瞒。若因既往病史而又未告知学校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学生家长自负。
三、家长应掌握学生的活动时间,特别是放学、上学、离校、返校时间段期间,确保管理不留空档(附我校作息时间)。在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的安全管理全由家长负责。
四、家长有责任在以下情形中接送学生
(1)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存在危险环境的;
(2)出现或将出现下雨、洪水、大风、泥石流等灾害情况的。
五、行课期间学生私自离校,进入营业性场所,逃学或以任何借口擅自离校、离家出走或在学校学习时间以外擅自滞留校园等,造成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学生家长及本人承担。
六、家长应了解《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使家庭教育和学校管理形成合力,增强管理的实效性。
安岳县忠义乡初级中学作 息 时 间 表
安岳县忠义乡初级中学通校生安全管理告知书回执
安岳县忠义乡初级中学 级 班 学生姓名
学生家长(签字)
安岳县忠义乡初级中学
二0一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