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忠谈青年干部成长
李鸿忠谈青年干部成长
高扬理想信念的风帆——和年轻干部谈心之一
湖北日报评论员
编者按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讲话中指出:源源不断培养造就大批优秀年轻干部,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继往开来、薪火相传的根本大计。
今年初,省委决定加大力度实施年轻干部成长工程。作为这项工程的重要内容,4月至6月,我省以创新手段举办了2011年第一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省委书记李鸿忠先后4次到培训班讲话并与学员交心谈心,所有省委常委也分别与学员开展专题座谈与互动交流,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年轻干部的关心与期待。
今年是我省市县乡集中换届之年。可以预见,一大批优秀年轻干部即将在这次集中换届中脱颖而出,进入各级领导班子。这些“新鲜血液”的加入,将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班子的竞争力、战斗力,为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值此全社会更加关注年轻干部成长的时刻,本报刊发“和年轻干部谈心”系列评论员文章,以期进一步激发广大年轻干部创先争优、干事创业的巨大热情和能量,激励广大年轻干部不负党和人民的厚望,勇挑重担,自觉担负起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
没有脊椎,人是站不起来的;没有理想信念,我们的精神世界就会坍塌。
理想信念,是擎起我们每一个人精神大厦的支柱。理想信念,是人生帆船的桅杆和风帆,既决定远航的方向,又为破浪前行提供源源不断的强大动力。
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从远的讲,是实现共产主义;从现实讲,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我们现在的年轻干部,基本上是改革开放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与老同志比,年轻干部有许多优势,譬如文化程度高、视野宽、知识新、思想活,敢闯、敢试、有冲劲。但不足之处也比较明显,相当一部分年轻干部缺乏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理想信念砥砺、党性修养锤炼不够。极少数年轻干部面对社会转型期的各种诱惑和腐蚀,出现了政治上的变质、经济上的贪婪、道德上的堕落、生活上的腐化,陷入违法犯罪深渊,给党和人民事业带来令人痛心的伤害。这些人的悲剧从根子上讲,都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
年轻干部要承担起事业重任,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高扬理想信念的风帆。
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从来不是虚无缥缈的,年轻干部必须坚定理想信念。我们党带领人民不懈奋斗,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不可逆转地结束了近代以后中国内忧外患、积贫积弱的悲惨命运,不可逆转地开启了中华民族不断发展壮大、走向伟大复兴的历史进
程,使具有5000多年文明历史的中国面貌焕然一新。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用30多年时间取得了西方发达国家100年、200年才能取得的成绩。历史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是当代中国唯一正确的选择,是指引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光明灯塔,我们必须牢牢坚持并丰富完善。
到过雪域高原西藏的人都见过环绕神山圣湖寺庙叩长头的宗教信徒,那份虔诚令人肃然起
敬。我们年轻干部就要像宗教信徒信仰宗教那样信仰共产主义,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做到虔诚、笃实、赤稚、专一。只有真信,我们才能坚定理想信念,才能心无旁骛、心境澄明、心力茁壮,始终不渝朝着理想目标奋斗。只有真信,我们才能不为物扰,不为各种诱惑所困,不被各种艰险所阻,才能从理想信念中不断获取干事创业的根本动力和燃料,开创事业的新局面。
在当下的湖北,年轻干部高扬理想信念的风帆,就要勇敢投身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洪流,在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中建功立业。胡锦涛总书记在湖北视察时指出,要把湖北建成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省委、省政府将“跨越式发展”写在湖北“十二五”发展的旗帜上。当前,全省上下“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态势已经形成,广大年轻干部要有“舍我其谁”的血性和气概,争当跨越发展的弄潮儿!
做勇敢担当的时代先锋——和年轻干部谈心之二
湖北日报评论员
担当之责,人皆有之。
党员领导干部更是如此。老话说得好,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广大年轻干部在担当问题上一定要有高度认识,担当是神圣职责,是崇高使命。我们要有勇于担当的境界胸怀,要做勇敢担当的时代先锋。
绝大多数年轻干部是勇于担当的。但不必讳言,也有极少数人世故圆滑,不想干事,不愿承担风险,时刻考虑的是个人的进退得失。这样的人看起来似乎“很成熟”,但恰恰丢掉了发展成长的关键。年轻干部“成熟”到干事风险绝不沾边、责任问题绝不沾身,是不会有多大作为和出息的。
党员干部必须担当,这是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必然。我们入了党,成了公务员,当了领导干部,担当职责是不容许我们有丝毫犹豫或推辞的。党委任命、人大任命,我们担任一定的职务就相当于与党和人民签了合同,做了承诺。党和人民赋予我们权力就是要我们担当责任。不担当就意味着撕毁合同,意味着不兑现承诺,意味着放弃一个党员干部、一个公务员应该承担的责任,党和人民是绝对不会答应的。
年轻干部要勇于担当。年轻干部是党的事业接班人,是湖北未来发展领路人,在责任和使命面前,不能缩手缩脚、畏首畏尾,更不能前怕狼后怕虎,要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组织上评价年轻干部,关键看敢不敢负责、有没有担当精神,关键看是否把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看得比泰山还重,关键看在难题面前是否敢抓、在矛盾面前是否敢管、在困难和风险面前是否敢闯。省委主要领导曾用二十个“任”字激励年轻干部勇于担当:“任劳者任怨”,既要任劳,还要能任怨;“任职者任责”,担任什么职务就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任谋者任作”,谋划出来了就要去干、去落实,不能纸上谈兵;“任事者任议”,做事就不要怕人家议论,而要执著地去取得成功;“任为者任过”,要想有作为就得敢于担当一些过错,不想出任何过错,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任绩者任累”,不担当劳累何以来政绩?“任誉者任妒”,党和人民赋予荣誉和权力,要不辱使命,要能忍受嫉妒、非议
和责难,迎难而上;“任得者任失”,既能担当成功,也要能担当探索性的失败;“任仁者任难”,既要有仁心爱心,又要能承担苦难;“任义者任勇”,既要大义凛然,又要勇敢作为。这些谆谆告诫,值得我们深长思之、谨记遵行。
当前,年轻干部勇于担当,要特别体现在敢于担难上。我们面临的是一个黄金发展期,又是一个矛盾凸显期,它们是相辅相成的,解决矛盾就能够实现黄金发展。荀子曰:“良农不为水旱不耕,良贾不为折阅不市,士君子不为贫穷怠乎道。”当代年轻干部更不能被一时的困难所吓倒或捆住了手脚,而应该迎难而上,敢于、善于克服困难,化解矛盾,取得成功。克难攻坚取得的成绩更有成就感、更具“含金量”、更加光彩照人。
当今中国和湖北正处在大开放、大发展的时期,也是各方面有志之才大展身手、奋发有为的时期。广大年轻干部应有“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击水三千里”的豪迈气概,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创造无愧于时代的辉煌业绩。
努力锻造自身软实力——和年轻干部谈心之三
湖北日报 评论员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提醒全党必须认识“四大危险”,其中第一条是精神懈怠的危险。
省委主要领导指出,湖北要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关键要提升精神区位。全省上下要凝聚一心一意抓发展的精气神,构筑跨越发展的精神高地。
精神状态,异常重要。
精神状态是一个人、一个班子、一个地方的重要软实力。我们要提高效率,无外乎两条:一是改善物质装备,一是提升精神状态。在物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精神状态是决定我们事业胜与败、赢与输、高与低,发展快与慢、好与坏的关键因素。精神状态还具有巨大能动作用和扩散效应,我省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拧成一股绳”,奋力实现了“弯道超越”,其中精神力量的作用不可小视。
经济发展到现阶段,生活水平总体提高,物质财富有所积累,社会上不同程度出现了“精神疲软症”,主要表现为信心不足、斗志松懈、贪图安逸、精神滑坡。这些症状也出现在少数年轻干部中,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信号。广大年轻干部正处在干事创业的黄金期,必须提振精神状态,提升精神区位,努力锻造自身软实力。
首先,我们要对事业充满必胜的信心。干事创业,什么都可以没有,但不能没有信心。当前,社会进入加速发展期,改革开放步入“大水面”、“深水区”,各种矛盾和困难层出不穷,我们要坚信有科学理论指导,有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一定能够克难攻坚,不辱使命,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作为担任领导职务的年轻干部,树立必胜信心更加重要。气可鼓而不可泄。领导干部有信心,会带动一个班子、一个部门、一个地方树立信心。因此,我们什么时候都要保持一股为事业奋斗的精气神,要占领精神高地,让信心的旗帜高高飘扬。
其次,年轻干部要有舍我其谁的锐气、激情燃烧的朝气和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志气。有没有这些精神气质,往往是一个人、一个班子、一个地方是落魄还是蓬勃向上的标志。改革开放到今天,
地理区位优势已经不那么重要了,精神区位优势凸出。哪个地方干部群众精神状态好、干事创业氛围浓,哪个地方就容易出成绩。因此,广大年轻干部要不断提升自己精神区位,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改革创新的锐气,克服物质条件、自然资源和地理区位的不足,不断破解发展难题,努力创造不平凡的业绩。
再次,年轻干部要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艰苦奋斗是在革命战争年代形成的党的优良传统。那个时候物质匮乏,要求我们的前辈以节约节省的办法去奋斗。现在发展了,生活水平提高了,年轻领导干部如何看待艰苦奋斗显得更加重要。艰苦奋斗是一种进步的价值观,奢侈浪费、讲排场是腐朽没落的表现;艰苦奋斗是一种现代文明,体现为尽量减少物质消耗;艰苦奋斗还是一种积极向上的气势,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因此,任何情况下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都不能丢,应该在我们年轻干部身上继续发扬光大。
只要精神之火永远熊熊燃烧,我们就不会被一时的困难和艰险所击倒。
深深植根人民群众之中——和年轻干部谈心之四
湖北日报讯 本报评论员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群众工作是党的“生命工程”。
胡锦涛总书记要求全党同志必须牢记,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
广大年轻干部担负着为党和人民事业继往开来的重任,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
年轻干部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我们是人民群众的公仆,我们的权力、衣食,都是人民给的,人民群众是衣食父母。人民赋予我们权力,使我们通过国家机器和各种手段,为人民服务,为国家民族造福。如果我们忘记了这个根本,脱离了群众,不认真琢磨怎么搞好工作,而是成天谋划自己甚至追逐私利,就会被人民所抛弃,丧失为人民服务的机会。
年轻干部要拜人民为师,不断增进同群众的感情。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时代前进的根本动力。我们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
年轻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鲜明的政治立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的最高价值取向,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利益是一块“试金石”。现阶段个别地方和极少数干部中,存在官僚主义盛行、群众观念淡薄、决策脱离实际、损害群众利益甚至与民争利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有意见。广大年轻干部要引以为戒,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多办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好事实事,不搞主观臆断“拍脑袋”决策,不搞劳民伤财“形象工程”,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现象,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政绩。
年轻干部要学习群众工作技巧和方法,增强服务群众的本领。想做还要会做、善做。善于做群众工作,是体现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方面。现在年轻干部大多是“三门”干部,从“家门”到“校门”再进“机关门”,文化水平高,但社会阅历浅,实践经验不足,和那些从基层一线与群众“摸爬滚打”起来的老同志相比,群众工作本领比较欠缺。因此,年轻干部要重心下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到基层一线锤炼自己,学会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手段与群众进行沟
通和交流。省委党校一位领导讲授群众工作方法时告诉学员要问自己一系列问题:与新社会阶层说话,你说得上去吗?你具备这样的能力吗?与困难群众说话,你说得下去吗?你是否了解他们的疾苦?与年轻人说话,你说得进去吗?你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吗?与老同志说话,你是否被顶了回去?你知道他们在思考什么?与农民群众说话,你说得拢去吗?你知道他们所盼所急吗?我们每一位年轻干部不妨都问问自己,查漏补缺,不断提高宣传引导群众的能力、组织动员群众的能力、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团结带领群众的能力。
深深植根人民群众之中,我们就能获得充分的营养和蓬勃向上的巨大能量。
接受监督是健康成长的保障——和年轻干部谈心之五
湖北日报评论员
接受群众、舆论、社会方方面面的监督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方向,是我们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现实需要,更是年轻干部健康成长的必然选择。“滋生骄逸之端,必践危亡之地”。年轻干部大多学历高,年纪轻,工作顺,易生骄,易生躁。骄傲和浮躁是年轻干部健康成长的大敌,战胜这两个易于滋生的痼疾,需要年轻干部在不断加强自身主观世界改造的同时,更加主动和自觉地接受来自于外部的监督,用群众的眼光衡量我们的工作业绩,用舆论的批评修正我们的工作方式,用社会的关注确定我们的工作重心,用各种层次的监督净化我们的思想和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讲,监督是对年轻干部成长的爱护和保障。
自觉接受监督是一种境界,更是一种责任。接受监督就意味着会有善意的批评,也会有不了解情况的责难,意味着在接受支持和帮助改进工作的同时可能也会遭受莫名的误解和委屈。面对这些压力,年轻干部要有海纳百川的胸襟和有容乃大的境界,闻过则喜,善于从批评和责难中汲取营养,主动创造条件去接受监督和改进工作。年轻干部要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准,要始终把主动接受监督、善于接受监督作为履职的一种责任和使命,用群众的智慧和社会的力量来保证工作不偏离正确的轨道。
自觉接受监督是一种态度,更要成为一种习惯。毛泽东同志在《为人民服务》一文中指出: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这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监督观的体现。年轻干部在秉承和践行马克思主义监督观中要不断端正态度,把接受监督自觉地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在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的过程中,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积极扩大民主参与,充分考虑群众诉求,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年轻干部只有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一种思维和决策的习惯,才能有效地避免决策失误、执行失真、行为失范,才能一以贯之,树立公信,赢得民心。
自觉接受监督是一种形式,更要成为推动工作的一种方式。面对监督,有些年轻干部选择了自觉接受,让监督成为集思广益、拾遗补缺、推进工作的一种重要方式;有些年轻干部选择了拒绝,把监督作为一种摆设,总认为监督碍手碍脚,无益于效率;有些年轻干部选择了躲避,对待群众监督打打“太极”,对待网络监督消极回应,对舆论监督只注重危机公关,而不注重解决问题。监督是群众和社会力量参政议政的一种重要形式,是社情民意的一种重要表达,更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最好检验。对监督的不同认识和态度,对监督成果的不同应用,体现着一个年轻干部的思想境界和党性修养,对工作必将产生截然不同的效果。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正确对待来自各方面不同的声音,善于把网络、舆论和社会的监督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平台和推动发展的重要抓手。
年轻干部要坚定信念,牢记使命,志存高远,把监督作为“防火墙”、“杀毒软件”,视监督为成长进步的保障,自觉主动地接受批评和监督,在实现人生最大价值、安全健康成长的同时,为社会的发展进步贡献力量。
年轻干部要自觉践行法治精神——和年轻干部谈心之六
湖北日报讯 本报评论员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自1997年十五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正式确立,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国法制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法律的实施成为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年轻干部作为社会的中坚力量,必须在学法、守法、用法上做表率;作为具体的执法者、执行者,必须依照法律条文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作为决策的参与者和实践者,必须在工作中牢固树立法制意识,践行法治精神。
践行法治精神,必须敬畏法律。法律是国家制定并以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法律面前,没有特权,人人平等。敬畏法律,是践行法治精神的前提。当前有少数年轻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比较淡漠,官本位意识浓厚,妄自尊大,无视法律法规,常常以发展地方经济为名违反土地法规,以改善民生为名侵犯群众利益,以工作需要为名彰显特权思想,给党的形象和党的事业带来极大的危害。广大年轻干部要以此为鉴,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把法律的禁止视为雷池和深渊,不越一步,不踩红线,真正在工作生活中敬畏法律,自觉用法律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
践行法治精神,必须深入学习研究法律。法律是社会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文明成果的吸纳与继承,法律知识的不断增强,是法治精神确立的基础。学习法律,不仅要学习法律条款,更要学习蕴涵其中的人本思想和法律精神,要把法律中包含的正义、公平、民主、和谐、安全等诸多价值要素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体现于工作实践的方方面面。作为时代的引领者,年轻干部要通过丰富法律知识优化知识结构,通过领会法律精髓践行法治精神,进而带动全社会法制意识的整体提高。
践行法治精神,必须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法律是治理国家事务和管理社会事业的工具,也是服务和造福群众的手段,是我们出政策、作决策和推动工作的主要依据。年轻干部要严格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善于用法治的精神谋划全局,用法制的思想推进改革,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真正把手中的“公器”公用,把“公器”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规范运行;要坚持把依法办事和接受监督有机统一起来,自觉接受法律的监督,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要在注重实体法的同时,更加注重法律程序的遵循。在实际工作中,有部分同志在工作中只注重法律结果的公正和公平,而忽视法律程序的合法性,由此在行政执法中不讲程序,不守规范,导致在行政诉讼中常常败诉,违背行政的初衷,给政府工作带来极其被动和负面的影响。年轻干部要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以更加科学的态度,务实的作风,积极推动法律的实施,把法治精神贯穿于工作实践的始终。
践行法治精神,必须认真处理好改革创新与遵守法律的关系。当前少数年轻干部不同程度地存在把守法与创新对立起来的思想,认为遵守法律就只能谨小慎微,亦步亦趋,因循守旧;改革创新就必须打擦边球,敢为人所不能为,搞现有制度的突破,这是认识上的严重错误。其实守法与创新两者并不矛盾,不仅没有冲突,而且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法律作为社会规范,无疑对人的行为有刚性的约束,对人的思想有方向性的引导;法律条款的固定性和局限性,无疑会存在一些不足
和漏洞;法律制定的现实性和客观性,必然会导致现行法律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出现相对的滞后,这是客观事实。广东、江苏、浙江等市场经济发达的地区用事实反复证明,遵守法律不仅不会禁锢人的思想,而且恰恰相反,法治精神的确立和法律的前瞻性,可以不断增强人们创新的底气,保障创新的成果,更能有效地激发人们的创造热情和创新活力。年轻干部在工作中要认真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用法律保障和促进改革创新,用实践和探索不断积累经验,推动法制的完善和发展。
践行法治精神,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需要年轻干部明确方向,遵循规律,长期坚守。当前既是我省发展的黄金机遇期又是矛盾凸显期,改革发展处于攻坚阶段,年轻干部唯有以大无畏的担当精神,以科学严谨的法治态度,向体制机制创新要资源、要空间、要速度,以制度的创新,决策的科学,行政的规范,推进湖北法制化进程,为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打造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