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全市党史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
关于贯彻全市党史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
★★县党史研究室
一、会议精神
4月8日上午,全市党史工作会议在★★饭店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有市上领导★★等及市直部门负责人,各县区分管党史工作的领导,党史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会议的任务是:认真贯彻全省党史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7年的工作,安排部署2008年工作,表彰全市党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命名全市第一批党史教育基地。我县★★同志被评为全市党史工作先进个人,县★★被命名为全市党史教育基地。
会上,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作了重要讲话,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报告了党史工作。★★★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党史工作讲了四点意见:一要强化认识,始终保持党史工作的正确方向;二要突出
重点,着力提高党史工作水平;三要立足创新思路、创新内容、创新方法,努力把党史资源大市建设成党史工作强市;四要整合力量,形成开创党史工作新局面的强大合力。要加强对党史工作的领导,重视党史队伍建设,落实市委关于党史工作经费按照任务项目申报审批的要求,解决党史部门人员配备、办公条件、工作经费等方面的困难,为党史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指出,2007年市县党史部门在同级党委的领导和上级党史研究室的指导下,求真务实,努力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2008年要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资政育人为根本任务,突出理论研究,努力提升党史宣传教育水平,开创全市党史工作新局面。要在党史正本编写,审定出版《★★★》,征编党史大事记,开展党史专题研究、党史资料征集整理和党史宣传教育六个方面有所突破。
二、贯彻意见
1、依据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县“十一五”时期党史工作规划》,使之切实可行,便于操作。
2、启动★★党史正本《中国共产党★★县历史》
(第一卷)编写工作。省委党史研究室印发的《关于地方党史正本的编撰出版要求》明确定义:“地方党史正本,是由地方党史部门代表同级党委对当地党的历史研究的成果,是地方党委审定的党的地方历史”。要求成立由本级党委批准的编委会,负责党史正本的编写、审定和出版。市委要求这项工作要迅速启动,否则实行问责。为此,建议成立《中国共产党★★★县历史》(第一卷)编写委员会,由★★★任主任,★★★任副主任,★★★、★★★为委员。编委会下设编写小组,★★★为主编,★★★为副主编,★★★为编辑。2008年制定编写大纲并完成抗战以前内容,2009年底前完成全部内容并审定出版,全书预计20万字。
3、对2005-2007年大事记进行补充修订,打印成册,并按要求向市委党史研究室提供。
4、征集★★★县一至十四届党代会,一至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一至十五届人代会会议资料,从中筛选、确定一批重大党史事件和重要党史人物,面向全县征集回忆录和口述资料,为建国以来党史研究打好基础。
5、积极配合省、市党史研究室开展工作,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6、在“七一”前结合纪念建党87周年,会同县民政局在县★★★举行党史教育基地挂牌仪式。
7、探索党史宣传教育新途径,做好革命遗址普查工作。
三、需要解决的问题
编写党史正本需要经费支持。预计征集补充资料,打印初稿、审定书稿等费用支出需★★万元,请县财政局按工作进展情况核拨,印刷出版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申请财政核拨。
200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