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1 目的
企业的生产设备是企业的生产资料和物资手段,必须把用好、管好设备的工作纳入企业的管理议事日程上来,坚持以预防为主,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并重的原则,严禁单纯靠拼设备来完成生产任务的事情发生,使我公司生产设备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为公司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2 本制度适用范围
本设备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的管理工作。
3 设备管理
3.1 全公司设备由机电设备部统一管理,实行公司、车间二级管理制度,对设备使用说明书、备品配件图纸等技术资料,历次修理记录及设备事故报告等由机电设备部统一归档管理,所有设备统一编号并建立档案。
3.2 凡新购进设备使用前,应由机电设备部与使用单位共同调试并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3 充分挖掘公司现有设备的潜力,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提高设备利用率。
3.4 凡设臵管道线路须安生部批准后方可施工,重大项目的改造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3.5 严格执行凭证操作设备的制度,严禁无证操作设备。
3.6 新工人(包括学徒工、临时工、合同工、代培人员)进公司上班,必须进行设备安全操作知识的培训,合格后方可
上岗。
3.7 凡结构损坏无法修复或修复后使用价值不大的机电设备,由设备所在单位提出报废申请,机电设备部通过复查核实后,报总经理审批,方可报废。
3.8 全公司所有生产设备的调拨、转移由安全生产部负责。
3.9 凡公司设备任何单位或个人一律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安全生产部批准后方可外借,并定期归还,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3.10 公用设备的维护管理按设备管理分配表进行,设备维修费用由所在车间均摊。
3.11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规定进行作业。
3.12 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前,必须对所操作的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无故障后,方可操作;设备运行中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并及时处理好设备故障。
4 事故管理
4.1 设备发生事故后,设备所在部门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并做好记录上报机电设备部。
4.2 设备发生大事故或重大事故,设备所在部门应立即上报安全生产部及有关部门,由安全生产部组织人员进行抢修,设备所在单位应在48小时内写出事故原因及经过的书面报告送交机电设备部。
4.3 由安全生产部组织有关部门和事故单位人员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查清原因后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填写事故报告单。
4.4 设备事故的分类及处理
4.4.1 设备事故的分类
4.4.1.1 一般事故:由于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设备的局部零件损坏,但不影响生产修理费用低于200元。
4.4.1.2 大事故:违反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设备损坏,导致短时(2小时内)停止生产或修理费用低于1000元。
4.4.1.3 重大事故: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设备损坏,停止生产五小时以上或修理费用高于1500元。
4.4.2 事故的处理:按照本公司《安全生产奖惩暂行规定》和《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对设备事故作如下处理:
4.4.2.1 违反操作规程,工作不精心,造成机电设备零配件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另对责任人处100元罚款。
4.4.2.2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机电设备损坏,修理费用在1000元至2000元,除赔偿直接损失的50%外,另对责任人处200元罚款,责任所在单位负责人负连带责任。
4.4.2.3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机电设备损坏,修理费用在2000元至5000元,除赔偿直接损失的30%外,另对责任人处300元罚款,责任人所在单位负责负连带责任。
4.4.2.4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机电设备损坏,在48小时内不上报或隐瞒事故的,除照价赔偿外,另对责任人及其部门负责人各处200元罚款。
4.4.2.5 属“三违”行为,造成重大设备事故的,按《安全生产奖惩暂行规定》执行。
4.4.2.6 对设备事故隐瞒不报者,查清后对责任人加倍处罚。 5 设备管理制度
5.1 电器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5.1.1运行值班人员应根据设备特性、负荷变化,运行方式和气候变化等情况,定时和不定时地对设备进行认真的巡视检查。
5.1.2 巡视检查按下述规定进行:、
5.1.2.1 交接班时,由交接班人员共同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5.1.2.2 当班人员每两小时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5.1.2.3 每周定期在夜间重负荷时,由当班值班人员对室内外设备进行一次熄灯检查。
5.1.2.4 站长和电工班长或值班长每月至少组织全班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5.1.2.5 过负荷和异常情况,高温、严寒、大雾、冰雹、大风、暴雨、雷电活跃等特殊天气和事故跳闸后,恢复送电的设备,新投设备应加强监督检查。
5.1.3 巡回检查时,应注意研究设备结构性和掌握检查设备的方法,坚持做到正常运行按时查,天气剧变及时查,薄弱五一节重点查,及时发现缺陷和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5.1.4 巡视设备,应按照运行规程要求,结合本部门具体情况,制定科学的固定的巡查路线,以防漏巡设备。
5.2 电器设备专项管理制度
5.2.1 全厂设备按单元划分到个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分管设备的构造、性能、用途及存在的缺陷。
5.2.2 分管人员应经常搞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发现设备缺陷要及时报告上级领导,详细做好有关记录,并要求及时进行检修或处理。
5.2.3 分管人员应经常打扫设备卫生,做到“三无”即无蜘蛛、无灰尘、无油污。
5.2.4 对自己所分管设备的检修要亲自参与,监督检修质量,以便了解检修处理后的情况。
5.2.5 对自己所分管的设备(包括附属设备)应定期进行除锈刷漆,保证设备无锈斑。
5.2.6 对自己分管的设备修、校、试后要把住验收质量关,若达不到质量标准应提出重新修、校、试的要求,直到验收合格。
5.2.7 全厂设备由班长、技安员、站长以及检修人员按月、季、半年组织有关人员检查评比,根据评定级别更换设备级别牌。
5.3 电器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5.3.1 电站站长和运行班长或电工班长应负责各自分管设备的缺陷管理工作。
5.3.2 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隐患,并认真组织处理是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从而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之一。
5.3.3 设备缺陷是指运行和备用的设备与系统存在着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它分为以下二类:
5.3.3.1 重大缺陷:威胁安全运行,降低设备出力,严格降低经济性能的缺陷。
5.3.3.2 一般缺陷:对安全、经济运行有一定影响的缺陷。
5.3.4 值班人员在其当班时间内按设备巡回检查制度的规定,认真进行定期检查设备,分析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设备缺陷,时,除认真填“设备缺陷记录”外,还应做到:
5.3.4.1 凡能自己动手清除的应及时清除。
5.3.4.2 凡运行人员在当班时间内无力消除或不能消除的缺陷应报告站长或电工班。
5.3.4.3 对于重大设备缺陷,电站或电工班无力消除的,应立即
报告值班调度员及供电局主管生产的部门或领导,组织人员消除,对于威胁设备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应申请值班调度停电抢修。
5.3.5 设备缺陷消除前,运行人员应加强监视,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3.6 设备缺陷消除后,应在“检修、试验记录本”和“设备缺陷记录”内填写清楚,并且办好接交手续。
5.4 变电站运行分析制度
5.4.1 运行分析工作主要是对变电设备运行工作状态进行分析,摸索规律,找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制定防止事故措施。
5.4.2 运行分析活动采用岗位分析与专业分析、日常分析加综合分析,定期分析与不定期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变电站以定期分析、岗位分析为主,定期分析一月一次,运行分析必须填入“运行分析记录”内。
5.4.3 岗位分析是运行分析的基础,为了做好运行分析工作,运行人员在值班中,根据仪表指示的变化,设备巡查、化验分析等情况,找出原因,摸出规律,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安全经济运行。
5.4.4 岗位分析的主要内容
5.4.4.1 设备运行参数与上次记录对照是否有变化,变化是否正常,变化的原因(如电流、电太、周波、负荷等)。
5.4.4.2 设备运行状况是否正常,发生异常的原因(如声音、气味、油位、温度、泄漏等)。
5.4.4.3 岗位仪表指示(记录)是否正常合理,保护装臵投入是否正常和正确。
5.4.4.4 运行操作和运行方式是否安全、经济、合理。
5.4.4.5 针对运行分析的情况,提出解决的措施。
5.4.5 运行值班员在交班前应对本班的重大操作,设备运行状况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和小结,并详细记录在运行工作记录本上。
5.4.6 运行分析结果应及时上报机电设备部。
5.5 工作票制度
5.5.1工作票制度是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核心是工作人员在电气设备工作,保证安全的重要组织措施之一,又是关系其它制度和执行技术措施的中心环节,因此,任何人不得无票或搭票工作。
5.5.2 工作票是允许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书面命令,也是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监护、工作间断,转移终结和恢复送电并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等的书面依据。因此,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应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认真执行。
5.5.3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必须由其供电企业明确指定并书面公布,任何人不得代行替换。
5.5.4 在运行设备上工作,应根据工作性质,遵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填写第一种或第二种工作票,工作票应由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审查和布臵好安全措施,履行开工手续,签字后方可开始工作。
5.5.5 工作完毕,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的检查,待全体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值班员讲清所修项目,发现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的问题等,并与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结束时间,经双方签字后,工作票方可终结。
5.5.6 输、配电线路上的工作,由外线班人员填写第一种或第二
种线路工作票,用户线路请求停电检修,经用户书面申请并指定申请人(工作负责人)填写第一种线路工作票,履行签发许可手续。
5.5.7 填用第一种线路工作票的在工作结束后,应按规定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由值班员拆除站内所有接地线,临时遮栏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并得到当班调度许可后,方可合闸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或趁停电机会不办理工作票手续就擅自进行检修工作。
5.5.8 紧急事故抢修,可不填工作票,但应有专人监护,并按规程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办理工作许可手续方可工和。工作许可人应将上述各点详细记录,工程结束时仍要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5.5.9 执行中的工作票应按班移交,并在运行工作记录本上作好记录,由当班值班员履行工作终结手续。
5.5.10 工作票执行完毕并注销,且应按编号顺序保存备查,保存期为一年。
5.6 操作票制度
5.6.1 操作票是运行人员从事操作的书面命令和依据,是防止误操作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重要措施,严禁约时停、送电,严禁无票操作。
5.6.2 倒闸操作必须严肃认真,切实把好填写、审核、模拟、监护、唱票、检查六关,进行倒闸操作时,必须携带操作票,做到监护人不开口,操作人不动手,杜绝发生误操作事故。
5.6.3 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值班调度员和运行班长的口头或电话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操作票由操作人(值班员)填写,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5.6.4 倒闸操作票填完后,正式操作前必须接到调度发布的操作命令后方可能进行。
5.6.5 值班员在交接前十五分钟内不得进行操作,若交接班时间正在倒闸操作或事故处理时,交接班应暂不进行。
5.6.6 操作中发生疑问时,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必须向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报告,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