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关于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有关问题的通知
社会工作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统一安排,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根据鲁人考函〔2015〕8号(附件1日9∶00至3月25日16∶00。考生报名时可登陆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陆界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3月19日至25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奎文区考生在3月23日9:00至3月27日16:00到奎文区政府院内6号楼2楼6213房间(电话8212193)进行资格审查。单位或街道可统一组织报名。
本次考试考试费由潍坊市财政列支,潍坊考区考生无须自行缴纳。 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2015年6月9日9∶00至6月14日16∶3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具体事宜请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查看《关于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5〕8号)文件。
请各街道、社区,各相关单位动员本单位人员踊跃报名,并为参考人员提供帮助和支持。
奎文区民政局社会工作办公室
2015年3月5日 张晶(57651682) 2015/3/5 9:42:29 现将街道通知转发如下: 社会工作者培训及合作方案
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在枣庄市、莱芜市、威海市、德州市、菏泽市设置考区,随机安排考试地点。具体日程:
考试类别 考试时间 具体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题型 备注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 6月14日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客观题
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均为100分 均为
60分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客观题
客观
社会工作师 6月13日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题
6月14日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客观题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主观题
用黑色墨水
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针对已就业社会工作者空闲时间少、琐事多,精力不能有效集中的特点,潍坊和润社会工作师事务所联系专业培训机构,计划对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和社会工作师(中级)分别开设培训班,拟定于3月份网上报名之后开始每周末集中辅导考试课程。(根据以往经验,培训后通过率达80%以上)两个级别培训班同时开始培训,每班9天,共计培训18天。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类别 上课辅导时间
辅导科目 考试题型 备注
客观题
助理社会工作师 3月21日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助理社会工作师2科,理论培训8天,1天考前集中串讲,共计9
天。
社会工作师3科,理论培训8天,1天考前集中串讲,共计9天。
3月22日 3月28日 3月29日
4月18日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客观题 4月19日 4月25日 4月26日
5月23日 考前串讲
社会工作师 3月21日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3月22日 3月28日
客观题
3月29日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4月18日 4月19日
客观题
4月25日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主观题 4月26日
5月23日 考前串讲
培训费用
培训费:报一科者每科1000元,报两科者每科900元,报三科者每科800元。费用包括培训费、教材和辅导材料费。报哪科参加哪科的培训,完成全部培训课程的,如果考试未通过,退费50%。 具体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另行通知,请大家广泛宣传。
关于更正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的说明
奎文区民政局社会工作办公室在《关于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对潍坊市考试中心规定的现场资格审查时间表述错误,可能影响报考人员正常报名,现予以更正。
具体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以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关于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准。特此说明。
奎文区民政局社会工作办公室
2015年3月6日
报 考 须 知
欢迎您报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前请认真阅读以下相关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认同并严格遵守本网站报名协议。
1.确保报名信息完整、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考试资格。已通过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的将收回证书。
2.报名照片须为证件照,JPG
或JPEG格式,原文件大于30K。
3.报名时须使用18位第二代身份证号。
4.报名信息确认前应认真核查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等信息是否正确,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将无法进行修改。
5.为保证您报名顺畅,建议使用IE7及以上浏览器。
6.报名前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7.报名过程中如有政策或考务方面的问题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报名操作方面的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31- 66680723。
二、报名流程
为保证您报名顺利,请您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1.报考人员注册,上传注册照片
2.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
3.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照片(默认注册照片)
4.考试工作人员进行照片审查
5.照片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
6.报考人员打印报名表
7.根据当地考试机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8.现场或网上支付考试费用
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2.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3.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4.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5.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6.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7.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8.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9.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二)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有第3项至第8项行为之一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1.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2.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3.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5.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6.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7.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8.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
9.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三)应试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视情节轻重,按照第(一)条或第(二)条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
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四)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二)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五)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六)在评卷工作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根据评卷专家组意见认定为作弊试卷,并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1.同一科目试卷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高度一致,或者错同数量达到一定比例的(即雷同试卷);
2.未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3.有第(一)条第3项、第5项所列情形的。
注:请报考人员登录各市人事中心考试网站查询具体审核要求。
鲁人考函〔2015〕8号
关于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
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7号)精神,现将我省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二、考试成绩管理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施非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施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三、报考条件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有关规定执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
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四)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
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
zg.cpta.com.cn/examfront
(报名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5年3月16日9∶00至2015年3月25日16∶00;缴费时间定于2015年3月18日9∶00至2015年3月31日16∶00。应试人员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应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照片通过审核的方能正常上传);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由于应试人员个人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为便于应试人员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系统会在用户注册或登陆过程中检查应试人员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应试人员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陆系统,接收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应试人员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应试人员通过考前资格审查后,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将向用户手机推送短信,告知应试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提示进行后续操作。
(二)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各市可根据情况自行确定资格审查时间,开始时间不得早于2015年3月17日9∶00,截止时间统一定于2015年3月27日16∶00,各市资格审核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各市应于2015年3月4日前将审核点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加盖公章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同时通过协同办公平台报送电子版。应试人员应登陆报名系统打印〘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办理审核、确认手续。资格审查通过后,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应试人员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各市要严格报名审核工作,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
2015年社会工作师报名时,档案库包括2013、2014年应试人员档案信息。助理社会工作师报名时,档案库为2014年应试人员档案信息。如应试人员报名时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证明该应试人员在有效年度内参加过考试并通过资格审核,系统直接显示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
(三)报名信息修改方式如下: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3.应试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
认。
4.已确认报名信息并已完成审核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同时自动取消已审核标志)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要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5.缴费成功后报名信息不予修改。
(四)网上报名实施期间,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山大鸥玛软件有限公司进行解答,对于相对集中的问题经整理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发布。
(五)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2015年6月9日9∶00至6月14日16∶3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各市务必将审核方式、时间、地点和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及方式进行公告,确保应试人员顺利报名和参加考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应试人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
(六)根据工作需要,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在枣庄市、莱芜市、威海市、德州市、菏泽市设置考区。
五、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代码为:
六、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10〕125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即:〘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律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62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68元。
七、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它各级别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
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应试人员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
2014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请各市在报名过程中及时通知考生。
八、考试用书
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将使用全面修订和
重编后的大纲和教材,新版大纲和教材于2015年2月出版,有关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联系电话:010-58124839,58124840,58124841,58124842;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邮编:100032。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要与民政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2月27日
社会工作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