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寝室评比活动方案
关于“优秀寝室”评比活动的通知
一、 活动目的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学校育人的重要阵地。
1、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创造美好的生活空间,进一步美化我校学生的生活
环境,弘扬宿舍文化,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2、营造温馨、舒适、健康、活泼、文明的宿舍环境.
3、提高同学们的整体素质,增强同学们的组织性、纪律性,培养大家团结
协作的能力。
4有助于同学们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寝室良好的卫生状况。
5、将学生宿舍建成整洁、优雅、团结、文明的场所,培养同学们的集体
意识。
二、活动时间 2012.11.12至2012.1(上学期结束)
三、活动对象 全校住校学生,以宿舍为单位。
四、评选办法、比例:年级组分别评选;每楼层寝室数的15%
活动内容要求:
(一)寝室内务(卫生检查成绩占60%)
1、 每周被评为优秀宿舍优先。
2、地面干净,整洁(地面干净 , 无积水 , 头发纸屑 , 果核 , 瓜子皮等污
物)
3、门,窗洁净(门 , 窗框干净 , 玻璃明亮 , 无乱写乱画乱贴 , 窗台无灰
尘、蛛网及杂物。门后无乱钉乱挂 ,无乱拉晾衣服 ) 。
4、床铺干净,衣物摆放有序(被褥干净,叠放整齐,床面整洁 , 床单平整干
净,无乱挂衣物)
5、灯具,墙面干净状况(四壁、天棚无灰尘及蛛网,四壁、天棚无涂写、张
字画、粘贴钩、乱挂衣物现象)
6、桌子,书架,凳子及鞋等其它物品干净且摆放整齐(桌椅无灰尘、无泥土,
桌面和书架干净, 学习用品、生活用品整齐摆放统一整齐,鞋子、物品、
行李摆放有条有理,美观大方)
7、整体效果好(整体印象简洁 , 整齐 , 卫生 , 物品摆放合乎要求 , 空
气清新 )
(二)日常行为(20%)
1、学习态度端正,刻苦认真,学风良好。
2、各宿舍制定适合本宿舍的卫生值日制度。
3、维护宿舍集体卫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值日制度,讲究个人卫生。
4、无乱丢、乱泼、乱砸现象。
5、讲文明、懂礼貌,不说脏话、粗话,尊敬师长、文明待人。
6、同学之间相互关心,团结互助,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7、不抽烟、不酗酒,不赌博,宿舍同学要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蚀,
做到:团结和谐。
8、无私拉乱接电器。 9、不赌博,不传看反动、淫秽物品。
10、宿舍无打架斗殴、聚众哄闹,熄灯后、无大声喧哗、无晚归、夜不归
宿、翻墙外出等违纪违规行为,不准把酒类带入宿舍。
11、室内无管制刀具等危险器具。12、尊重、配合、生活老师的管理。
(三) 宿舍成员学习成绩(20%)
宿舍全体成员的成绩累加后的均成绩。
(四)奖励措施
1、每学期评选出优秀寝室,并给优秀寝室所在室长授予“模范寝室长”
称号,该寝室授予“优秀寝室”称号。
2、颁发优秀宿舍长证书、奖品
3、给予优秀宿舍成员每人一份奖励
2012/11/8
附:评分处罚标准:
1、违规:
(1) 熄灯后没有与寝室教师联系在寝室内随意走动者,一次扣2分;
(2)无人时未关灯、门等。每项扣1分;
(3)随意串门、嬉闹打骂、乱扔。每项扣1-2分;
(4)熄灯后无特殊情况用手电者。扣1-2分;
(5)不按时出寝每次扣1分;
(6)未经他(她)人同意随便使用他人物品。扣1分;
(7)熄灯后不安静:洗涮、讲话、听音乐、找物品等。扣2-5分;
(8)上课或晚自习期间未经请假擅自留在寝室里扣2分;
(9)就寝音乐响后,住宿生应立即关灯上床休息,不得做任何与就寝无
关的事情,如亮灯、刷牙洗脸、吃东西、讲话聊天、开电筒看书、播
放音乐、玩手机和洗衣服等,影响他人休息,违者扣个人1或扣寝室
每人1分。(九年级有学习任务给于时间学习时,在屋内讲话不学习
者每人扣1分);
(10)禁止同学在就寝其间使用手机,违者没收其物品并扣个人3分
并没收手机到学期末;
(11)住宿生不得带体育运动器材(如足球、篮球和排球等大型球类)进
入宿舍楼内,违者扣个人2分。并给予没收;
(12)在寝室内吃方便面等泡制食品扣3分;
(13)在寝室内吃小食品扣1分;
违纪:
(1) 追跑、打牌、喧哗、拍打篮球、聚集起哄;
(2)该返校无故不按时返校,并不请假;
(3)不注意自身安全,擅自爬上窗台;
(4) 对管理工作人员不尊重;
(5)因纪律教育多次不改者也属违纪;
(6)熄灯后不经过教师允许擅自开灯者;
(7)禁止在宿舍楼内使用明火,禁止私自使用、玩耍和破坏消防设施;
(8)在寝室内存放易燃易暴危险品(管制刀具在内,严重的直接开除舍籍);
(9)在寝室内向窗外扔杂物、倒水者;
(10)擅自调换床铺或睡在他(她)人寝室;
(11)不经学校同意,私自串室就寝者;
(12)住校期返家假条或放假期间留校申请表未交;
(13)在水房洗漱时例如把手纸等东西往水池里乱扔者;
(14)在宿舍公共场所乱涂、乱画、随意弄脏墙壁者;
及其他相关现象
严重违纪:
(1)欺负辱骂同学、吵架;
(2)不服从生活老师的正常管理,出言不逊,态度蛮横;
(3)夜间翻墙外出、打架、偷盗钱物;
(4)熄灯后敲墙者;
(5)与其他寝室学生传纸条、大声讲话者;
(6)故意损坏公共物品者(包括打闹时不经意损坏);
(7)禁止在宿舍楼内攀爬栏杆、围墙、窗台、天台等危险设施; 及其他相关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