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工培训管理办法
02-03
劳务工培训管理办法
按集团公司文件要求,劳务工培训三个月后持证方可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予安排,为严格培训纪律,确保培训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三条高压线(违犯任一条,立即清退)
1、喝酒、打架斗殴、赌博、偷盗行为、翻墙翻窗者
2、校内外违法违纪者,进入男女生宿舍和技校男女学生接触者
3、顶撞教师、管理人员、门卫者(替学替考、夜不归宿、领校外人员进入校园者、外借学员证者)
二、日常管理扣分标准(每人总分12分)
1、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2、旷课一节扣2分,2节扣6分(操行不及格)
3、上课违纪:接打电话、睡觉、说话、不带学员证者,一次0.5分
4、在校内吸烟,在教室私自充电者,一次扣6分(取消培训资格)
5、教室、宿舍卫生打扫不合格者,每次扣1分
6、晚上查寝时间迟到一次扣2分
7、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者,一次扣0.5分
8、损坏教室、宿舍公共财产者,一次扣6分(并照价赔偿)
9、不按规定参加每周活动者,一次扣1分
10、特殊原因请假一天,扣1分
违犯以上10条,累计分值低于6分(含6分)操行不及格,取消考试资格。
培训结束时,根据平时考核分数,最后15名取消培训资格,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培训期间,出勤、纪律、卫生优秀,
被评为优秀学员者,推荐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优先安置。
二〇一三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