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防治方案
噪音控制方案
1、编制依据及管理目标
1.1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施工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90
3、《南京市环境保护条例》;
4、《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2管理目标
完善噪音污染防治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噪音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噪音污染防治管
理机构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噪音污染防治目标管理的组织保证。噪音污染防治管理最根本的任务是,采取各种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努力改善噪音污染防治条件,达到预防为主。加大安全管理力度,有计划、有步骤的改善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实现噪音污染防治文明生产目的。力争做到施工过程不扰民,周边设备符合市容要求,各项目在保证合格的的基础上,力争达到南京市文明施工标准。
2、工程概况
S线江南段主要包括S线明挖暗埋段、明挖敞开段以及主要位于江东北路的SB、SR、SL以及SI匝道等.
工程地点位于南京市漓江路以西150m,主干线沿定淮门大街向东布置,先后穿
越定淮门大街与漓江路交叉口、定淮门大街与江东北路交叉口,上跨规划地铁9号线中(保站)-定(淮门)盾构区间隧道。
施工重难点包括交通疏解难度大、地下管线复杂产权单位多、承压水水位高易产
生突涌、围护结构形式多接头处理繁琐、位于城市主干道施工现场狭窄以及周围构(建)筑物很近保护难度大等。
3、组织保证措施
本工程建立由项目经理领导,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工作的管理网络,负责施
工现场噪音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战略布置,将本工程的施工噪音控制工作溶入到整个管理中。
4、 噪音控制防范要求及措施
4.1基本要求
4.1.1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如下:
类别 昼间 夜间
0类 50分贝 40分贝
一类 55分贝 45分贝
二类 60分贝 50分贝
三类 65分贝 55分贝
四类 70分贝 55分贝
(1)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
(2)一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
该类标准。
(3)二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4)三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5)四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
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音限值见下表
4.1.2 现场基本要求
1、施工现场周围采用符合规定强度的硬质材料(夹芯彩钢板、砌体)设置不低
于2.5米的密闭围档,确保基础牢固,表面平整和清洁。
2、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安装有效的消声器,并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
范;
3、根据施工项目现场环境的实际情况,合理布置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进出口,
高噪声设备及车辆进出口应安置在离居民区域相对较远的方位;
4、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高噪声作业活动尽可能安排在不影响周围居民及社
会正常生活的时段下进行;
5、对于高噪声设备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易隔声屏,尽可能减少设备噪声对周围
环境的影响;
6、施工运输车辆遵守禁鸣规定;
7、夜间施工按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许可与备案手续并向社会公示。夜间施工不准
进行捶打、敲击和锯割等作业。
8、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环境噪声污染严重的设备。
9、其它噪声
(1)运输车辆进出口保持平坦,减少由于道路不平而引起的车辆颠簸噪声和产
生的振动;
(2)施工区域不得用高音喇叭进行生产指挥;
(3)在施工作业过程中禁止从高空抛掷钢材、铁器等施工材料及工具而造成的
人为噪声;
4.2土方工程施工噪声控制措施
1、挖掘机、推土机、重型运输汽车等产生噪声的施工机械进场必须先试车,确
定润滑良好,各紧固件无松动,无不良噪声后方可投入使用,运行过程中应经常检查保养,不准带“病”运转。
2、尽量避免夜间施工。
4.3打桩工程施工噪声控制措施
1、使用静力压桩机降低噪声污染。
2、打桩施工时不得随意敲打钻杆,施工噪音控制在85db(A)以下,禁止夜间
施工。
4.4结构阶段施工噪声控制措施
1、混凝土振捣时,采用低噪声振动棒,禁止振钢筋或模板,做到快插慢拔,并
配备相应人员控制电源线及电源开关,防止振动棒空转产生的噪声。振动棒使用完后,应及时清理干净并进行保养。
2、督促分包单位加强对混凝土泵的维护保养,及时进行监测(根据日常经验),
对超过噪声限值的混凝土泵及时进行更换。保证混凝土泵、混凝土罐车平稳运行,协调一致,禁止高速运行。
3、安装(搭设)、拆除模板、脚手架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
严禁抛掷。模板在拆除和清理时,禁止使用大锤敲打模板,以降低噪声污染。
4、现场进行钢筋加工及成型时,将钢筋加工机械安放在平整度较高的平台上,
下垫木板,并定期检查各种零部件,如发现零部件有松动、磨损,及时紧固或更换。
5、材料的现场搬运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减少人为噪声。
6、现场加工作业应在室内进行,严禁用铁锤等敲打的方式进行各种管道或加工
件的调直工作。
7、机械剔凿作业使用低噪音的破碎炮和风镐等剔凿机械,夜间(22:00~6:00)、午休(12:00~14:00)不得进行剔凿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