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理工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10.9)
洛阳理工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意义。为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体现我院本科培养方案对实践教学创新的要求,围绕我院人才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特制定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
第二条 指导思想及原则。本细则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学生;坚持以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着力点;坚持以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三个结合”的原则,即:课内课外相结合、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相结合、学习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适用对象。本科生素质拓展参与对象为洛阳理工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从2013级本科生开始组织实施。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成立“洛阳理工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学工部(学生处)、教务处、团委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系(部、院)党总支副书记为成员,负责统一组织、指导、管理和协调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制的实施和运行。各系(部、院)成立由各系(部、院)党总支
副书记为组长,团总支书记为副组长,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教务员为成员的实施机构。
第五条 素质拓展学分实施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领导主抓,院团委牵头,学工部、教务处、宣传部、科研处、社会科学系、各系(部、院)党总支为成员单位。各系(部、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委,办公室主任由院团委书记兼任。
第六条 各系(部、院)应具体做好素质拓展活动的安排、落实及活动的动员、部署、组织、总结等工作,同时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加强素质拓展基地建设。
第三章 内容和要求
第七条 第二课堂素质拓展活动包括社会实践类、科技创新类、创业实践类、职业技能类和校园文体类等5个模块,其中社会实践类为必修项目,科技创新类、创业实践类、职业技能类和校园文体类为任选项目(注:各系(部、院)根据教学安排进行的实验、实习和就业或岗前实习不在此范围内)。
第八条 全校普通本科学生在校完成课内必修、选修和其他实践环节学分的同时,均必须完成规定的素质拓展活动项目,要求所有本科学生四年内至少获得4 个素质拓展活动学分,由学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方式完成,方准毕业。即:社会实践类为必修项目,修满2学分;科技创新
类、创业实践类、职业技能类和校园文体类为任选项目,最低修满2学分。
第九条 教务处负责对素质拓展活动进行课程化设计,列入教学计划
中,实施学分制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支持、鼓励教师参与指导学生的素质拓展,把教师指导素质拓展活动的成绩列为考核评优的内容之一,并依据学院有关规定进行课时补助。
第四章 学分认定与考核管理
第十条 各系(部、院)、团支部、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开展的素质拓展活动必须在活动结束一周内报相关部门备案,未备案的活动不作学分认定。
第十一条 学生须在每学期开学3周内将相关证明材料和《洛阳理工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报团总支,各团总支在开学6周内完成学分认定和记载工作。毕业前不能按规定修满学分的,不予颁发毕业
证书。
第十二条 学生的素质拓展活动成绩按合格与不合格进行评定,取得合格成绩方能给予学分。
(一)社会实践类模块
1、学生参加思政课程学习、社会调研和社会考察活动,经考核合格获得1个学分。
2、学生参加社会调研、社会考察和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活动前需申请备案,活动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按8小时计算),结束后需填写《洛阳理工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活动登记表》,并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或心得体会)可附加实践活动照片、新闻媒体报道等,由团委进行认定结项完成任务,每次可获得0.5学分,最低需修满1学分,最高不超过2学分。
3、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者,需申请备案并填写《洛阳理工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活动登记表》,并提供志愿者注册号,经院团委学生青年志愿者联合会认定,每累计56小时可获0.5学分,最多累计不超过1学分。
4、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者,须填写《洛阳理工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活动登记表》,每学期参加固定岗位勤工助学劳动,期末写出不少于2000字的心得体会,经学生处考核合格者可获0.5学分,在校期间最多累计不超过1学分。
(二)科技创新类模块
学生经学院批准后参加的国家、省部、地市组织的各级各类科技文化创新竞赛并获奖,在各类省级(含省级)以上核心刊物上发表文章,获得各类发明创造,参与包括教学单位发布的及学生自选的课题,或参加横向课题、参加导师课题等科研活动,需填写《洛阳理工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活动登记表》,并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认定,可获得相应学分。具体细则如下:
第一作者分配分数,分数合计不得超过成果总分,核心刊物认定以科研处颁布的科研管理相关规定为准。同一论文被不同类别检索或收录,其计分只取最高级一次。
2、 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类实践分值计算
3、发明创造类实践分值计算
4、学生参加校外各类竞赛获奖
(三)创业实践类模块
参加创业实践活动或参加职业生涯规划类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活动可获得2学分。
(四)职业技能类模块
学生通过参与素质拓展与职业技能培训,考取计算机、英语、普通话、职业资格等资格证书,须填写《洛阳理工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活动登记
表》,可获得相应学分,最高不超过2学分。具体标准如下(职业技能证书或从业资格证书以教务处公布的实践技能证书目录为准):
(五)校园文体类模块
1、参与大型节目演出的学生,需填写《洛阳理工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活动登记表》,每参加2次大型节目演出可获得0.5学分,最多累计不超过1学分。
2、学生参加经院团委注册备案的社团活动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可获得1个学分。考核由院社团联合会协助社团负责人通过召集本社团会员评议大会的方式进行,合格比例不超过本社团注册会员总数的20%,评议结果需报院团委审核认定。
3、读书活动。本科生参加图书馆等有关部门组织的“读书月”活动,经图书馆考核认定合格者,可获得0.5学分,最多累计不超过1个学分。
4、本科学生参加校级(含校级)以上文艺、体育、文化竞赛活动获奖者(优胜奖以上),经主办方审核确认每次可直接获得1个素质拓展活动学分。
(六)有下列情况的不能取得素质拓展学分:
1、在非法出版物刊登文章或作品;
2、未经教学(或活动)组织部门认可的项目、成果等;
3、未经过相关部门鉴定并予以确认的项目、成果;
4、证明材料不全的。
如学生实践获得的素质拓展学分(必须含科技创新类)超出4学分,超出部分可冲抵公共选修课,最多可冲抵2个学分,冲抵申报表见附件3。
第十三条 学生申请学分所填写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弄虚作假者,取消所获得的相关学分。
本办法执行过程中,遇有争议事项,报洛阳理工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领导小组协商处理。本办法尚未涉及到的其他活动,若符合本办法精神,由活动组织部门申报,经团委确认后方可组织开展活动。
附件:
1、洛阳理工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活动登记表
2、洛阳理工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
3、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冲抵其他学分申报表
附件1:
洛阳理工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活动登记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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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洛阳理工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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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学分总值: 申请人(签字):
附件3:
洛阳理工学院素质拓展学分冲抵其他学分申报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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