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监理检查信息表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
监理检查信息表
项目名称:
立项代码: 技术领域:
资助方式: 资助金额: 万元 合同期限: 2012年7月~2014年7月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企业法人: 电话: 手机: 填 表 人: 电话: 手机: 电子信箱:
填表时间: 2013年 月 日
(企业盖章)
江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二○一三年九月制
填 表 说 明
1.为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的管理,了解创新基金资助企业发展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实施对创新基金项目跟踪管理,更好地为创新基金项目承担单位服务,专为2013年度创新基金项目监理检查活动制定本表。本表仅供科技和财政主管部门了解创新基金资助企业发展情况及项目执行情况使用。
2. 2012年立项的科技部创新基金项目承担企业均应如实填报本表。
3.企业名称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填写。 4.“外聘研发人员数”计入“从事研发人员数”。 5.本表需附以下材料作附件:
(1)企业与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及省科技厅签订的三方合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初创期企业创新)项目合同》;
(2)科技部创新基金/省创新基金/市、县财政资金拨付企业的证明,即银行进账单复印件;
(3)截至2013年6月30日,企业购置用于本项目的仪器设备和生产设备的发票复印件;项目产品已实现销售的,应附2013年6月份一个月的销售发票复印件。
6.如果本表设置的栏目不够填写,请加附页。
7.请用计算机制作本表,一式4份。填妥后报送企业所在地设区市科技局签署意见,监理检查小组签署监理检查意见后,1份由检查小组报送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1份反馈给企业,1份反馈给设区市科技局,1份反馈给设区市财政局报送省财政厅企业处。
表一:企业基本信息
(截至2013年6月30日;单位:万元、人、M2)
表二:企业主要科技业绩信息
(截至2013年6月30日)
表三:创新基金项目监理信息
(项目合同起始时间~2013年6月30日;单位:万元、人)
注:1、项目产品尚未检验(检测、测试、测评)的,技术指标检测结果一栏填“尚未检测”; 2、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果存在问题,应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
表四:创新基金项目监理检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