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硫运行管理制度
脱硫运行管理制度
1.总则
1.1. 运行工作是电力生产的第一线,为加强运行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观念,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
水平和值班质量。
1.2. 值班人员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坚守岗位,服从命令听指挥。
对违纪、违章行为,本部将按考核办法处理,造成严重后果者,将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1.3. 值班人员应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尊重科学,忠于职守,实事求是,在工作中认真检
查,精心操作,仔细调整,确保管辖范围的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的运行。
1.4. 值班人员在值班中应有全局观念,互相关心,团结协作,做到分工不分家,充分发
挥主人翁精神。
1.5. 值班人员电话联系工作时,应先报自己姓名,并问清对方姓名,接受操作命令一定
要复诵一遍,不允许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
1.6. 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应集中精力,严格监盘,做到勤分析、勤调整、勤检查、勤
联系,努力提高值班质量。
1.7. 当发生事故或误操作等情况时,尽量保留事故现场,如实做好详细记录,并按“四
不放过”的原则及时组织分析,认真吸取教训。
2.组织领导与职权
2.1. 脱硫值班人员在行政上受技术专责、专业主管领导,脱硫值班人员在业务上受技术
专责、专业主管及值长双重领导;在生产调度上服从值长指挥。
2.2. 脱硫班长在接班后30分钟内必须向值长汇报设备、系统的运行方式及主要设备缺
陷,并听取值长布置的生产任务;同时,必须向本专业技术专责、专业主管汇报。
2.3. 脱硫班长在交班前30分钟内必须向值长汇报本班主要工作情况、设备及系统的运
行方式及主要设备缺陷;同时,必须向本专业技术专责、专业主管汇报。
2.4. 脱硫值班人员受脱硫班长直接领导,脱硫副操有责任指导脱硫巡检完成各项操作任
务。若脱硫班长因事暂时离开值班区域,脱硫主操可临时代理生产指挥和事故处理,脱硫副
操、巡检必须服从主操的操作调整指令,主操并及时向班长汇报。
2.5. 班长发布的操作命令,脱硫主操应无条件接受。当命令与现场规程有抵触时,脱硫
主操应申述意见,说明原因,如班长坚持原命令仍需执行。但对明显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
命令应拒绝执行,并立即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2.6. 脱硫主操发布的一切命令,脱硫值班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任何明显威胁人身和设
备安全的错误命令,值班员必须说明理由,拒绝执行,并报告上级领导。
2.7. 值长发布的操作命令,脱硫班长应无条件接受。当命令与现场规程有抵触时,脱硫
班长应申述意见,说明原因,如值长坚持原命令仍需执行。但对明显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
命令应拒绝执行,并立即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2.8. 值长发布的操作命令,脱硫技术专责、专业主管应无条件接受。当命令与现场规程
有抵触时,脱硫技术专责、专业主管应申述意见,说明原因,如值长坚持原命令仍需执行。
但对明显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命令应拒绝执行,并立即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3.岗位责任制度
根据脱硫岗位人员情况及设备运行维护要求,确保系统安全经济运行,进一步明确和落
实责任制,其它管理规定按国电安顺发电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3.1. 班长岗位职责
3.1.1. 负责组织脱硫系统的运行和启、停操作,确保系统安全经济合理运行。值班期
间应掌握各炉脱硫系统主要设备及有关电气设备的运行状况。
3.1.2. 在值班期间是所辖脱硫设备、系统安全、经济运行的第一负责人,对本班的安
全负有领导责任。当班期间发生的异常情况,事后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总结。
当班期间应以身作则,并督促全班人员遵守劳动纪律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每班对设备运行
情况全面检查不少于一次。
3.1.3. 督促全班人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和定期工作、认真巡查设备,检查岗位的值班
记录和抄表记录,积极开展运行分析。若出现异常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措施,对当班期间
发生的异常情况应详细记录。对影响系统安全、经济运行的缺陷应及时向技术专责、专业主
管及值长汇报。
3.1.4. 组织和指挥本班内发生的事故处理,负责布置和做好事故预想,当班期间发生
异常情况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处理和及时汇报主管领导。
3.1.5. 在当值时间内,负责对各岗位发生的设备缺陷进行核查、缺陷登录和联系相关
人员进行处理。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的落实。每班对本区域内的设备、系
统运行情况全面检查不少于2次,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积极消除设备小缺陷,对无法消除的
缺陷应及时汇报脱硫技术专责、专业主管,联系检修处理。若因故暂时无法停运消缺的设备,
除及时汇报脱硫技术专责、专业主管、值长外,要加强对设备缺陷的检查,观察其发展势态
并做事故预想。
3.1.6. 领导脱硫运行人员确保完成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做好安全教育和业
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班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3.1.7. 接班后30分钟内向值长汇报脱硫系统运行情况,接受值长布置的工作。
3.1.8. 因故变更脱硫系统主要设备运行方式时,应及时向值长汇报。对涉及机组运行
的操作和6KV 设备的启动应事先得到值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3.1.9. 负责检查、督促各专职区域和班组包干区的清洁卫生工作。组织本班人员完成
上级布置的各项临时任务。 3.2. 脱硫主操职责:
3.2.1.1. 负责本单元脱硫系统及相关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和操作。生产调度上服从
班长、脱硫班长的指挥,主操和班长不得同时离开值班室。
3.2.1.2. 脱硫主操有责任指导脱硫巡操完成各项操作任务。若脱硫班长因事暂时离
开控制室,脱硫主操应临时代理生产指挥和事故处理,并及时向脱硫班长汇报。
3.2.1.3. 负责脱硫设备的运行监视、调整、启停及事故处理操作,及与主机机组人
员的联系。负责做好值班记录,包括设备状态、系统操作及异常情况处理等。负责控制室的
抄表,每班必须对所有表计分析不少于两次,对抄表的准时和准确性负责督促检查。
3.2.1.4.
3.2.1.5.
操指定的工作。
3.2.1.6. 在值班期间发生的不安全现象,应主动向班长、脱硫技术专责、专业主管按命令执行有关操作,执行检修工作票中所列的安全、技术措施。 按管辖范围和交接班的内容进行检查和交接班,完成本岗位各项工作和主
汇报,不得隐瞒或弄虚作假。
3.2.2 脱硫巡操职责
3.2.2.1 值班期间服从班长、主操的指令,完成各项操作任务。
3.2.2.2 负责定期巡检、设备维护、就地操作。
3.2.2.3 巡回检查标准按“巡回检查制度”执行。巡检中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汇报班长、
主操,采取处理措施。
3.2.2.4 按管辖范围和交接班的内容进行检查和交接班,完成本岗位各项工作和班长、
主操指定的工作。
3.2.2.5 按命令执行有关操作,配合主操执行检修工作票中所列的安全、技术措施,
严格履行工作票开工、终结、延期中的相关操作。
3.2.2.6 在班长的统一指挥下,配合主操做好本岗位设备或系统的事故处理。
3.2.2.7 值班期间发生的不安全现象,应主动向班长、主操汇报,不得隐瞒或弄虚作
假。
3.2.2.8 负责本岗位安全用具、操作用具、专用仪表等工器具的管理和交接。
3.2.2.9 负责本岗位公用规程和图纸、技术措施、通知命令等相关资料的保管整理工作。 3.3管辖区域及责任划分
3.3.1. 脱硫系统的停、复役受值长调度和指挥。班长负责脱硫系统、设备的检修工作
票许可。启停增压风机和静叶调整、氧化风机、循环浆液泵,原、净烟气挡板及旁路挡板的
操作,必须得到值长的同意并在班长或脱硫技术专责、专业主管的监护下由主操进行。班长
负责事故处理的指挥和协调,并跟值长保持工作联系,主要设备的停服役要及时向值长、脱
硫技术专责、专业主管汇报。
3.3.2. 脱硫岗位与主机机组人员的工作联系一般由主操负责。循环浆泵及吸收塔本体
上的附属设备、增压风机及附属设备、氧化风机及附属设备和旁路档板、原烟档板、净烟档
板、密封风机由班长负责交接班,脱硫系统的其它设备、设施由副操巡检负责交接班。
3.3.3. 副操负责脱硫设备的运行监视、调整、启停及事故处理操作,巡操负责定期巡
检、设备维护、就地操作和副操暂离盘台的替换监盘工作,替换监盘时双方必须将一些注意
事项和检修设备了解交代清楚后方可进行,脱硫副操下盘后仍需关心盘前的报警讯号及巡操
的监盘情况,两名副操人员不得同时离开控制室。
3.3.4. 控制室监盘人员应认真监盘,不得与他人吹牛和做与监盘无关的事,对DCS
画面应定期进行切换,检查、分析设备系统的运行参数,原则上应以监视烟气系统、吸收塔
系统画面为主。副操负责控制室的抄表,每班必须对所有表计分析不少于两次,对抄表的准
时和准确性负责督促检查。巡操负责现场巡检。
3.3.5. 副操每班必须对本区域内的设备、系统运行情况全面检查不少于2次;巡操
按第二章节规定的巡检次数和要求执行。定期工作按规程规定的分工执行。
3.3.6. 主操负责交接班室、工具箱间卫生工作;负责脱硫控制室内的公用工具、设
施、资料的交接班;副操负责控制室表盘、地面、卫生间的清洁卫生工作。 巡操负责脱硫
区域内及脱水车间现场设备、设施和石灰石浆液制备车间现场设备、设施的清洁卫生工作。
以上工作列入交接班内容。
4.交接班制度
4.1. 值班人员应按总工程师批准的轮值表值班,不得任意更改班次,遇有特殊情况,经
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调班。
4.2. 交班人员应在交班前对所属设备进行检查,详细填写各项记录,校对系统模拟图,
检查操作工具、安全用具、清扫用具、备品、钥匙等完整齐全,并做好盘面、地面以及控制
室周围的清洁卫生工作。
4.3. 接班人员应提前20分钟到达现场,检查设备、查看运行日志,了解运行方式以及
设备的检修和缺陷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4.4. 接班前开班前会,汇报检查情况,然后由主操总结并根据当时的运行情况,布置本
班任务,提出事故预想,交代注意事项。
4.5. 交班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口头详细交代本班的工作情况,为下一班的安全生产创
造条件。各岗位应按交接班内容进行对口交接,接班者先签名,而后交班者签名,交接班工
作方告结束。如因交班没有交清情况而发生故障,交班者负有同等责任。
4.6. 坚持准点交接班。如接班人员因故未能到达现场,交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并汇报
主操。接班主操应与交班主操协商暂留所缺工种,或尽量找人代班;如接班主操未到时,则
由交班主操组织召开班前会。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岗。原则上一人不可连
值两班。
4.7. 交接班过程中,如遇事故,应立即停止交接班工作,交班人员应在主操指挥下进行
事故处理,必要时可请接班人员协助操作,无关人员应退出现场。待事故处理告一段落后,
方可继续进行交接班。
4.8. 当设备运行不正常或接班人员有异议时,应提倡把方便让给别人,把困难留给自己
的精神,由双方主操协商或经单元长裁决后进行交接班,并做好详细记录。
4.9. 在交接班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按不同岗位对口提出,并汇报各自主操,交班人
员应对接班人员负责,立即组织返工、消缺,直至接班人员满意后方可继续进行交接班。重
大缺陷无法在班内自行消除时,交班人员必须做好详细记录。
4.10. 运行记录应一事一记。认真记录。 5.巡回检查制度
5.1. 巡回检查是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的有效制度,值班人员对本岗位管辖的设备应定
期进行巡回检查。检查时必须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并做好检查记录。
5.2. 检查设备要认真负责,必须携带必要的维护工具,对所属设备进行巡回检查时,应
做到:
耳听:设备是否有撞击声、磨擦声,振动声,承压部件是否有泄漏声。
眼看:设备部件有无异常情况,有无渗漏浆、水、油、气、烟等。
手摸:设备温度、振动是否正常。
鼻闻:是否有异常气味。
5.3. 发现设备缺陷时,应及时汇报班长对症分析,采取必要的措施。应通知检修,并及
时掌握设备状况。值班人员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中做好记录,将缺陷向接班者说清楚。
5.4. 对检修或新安装的设备投入运行,有异常情况和有缺陷的设备、系统,应加强检查。
5.5. 所有转动部件运行中的温升应认真检查,对两次检查间隔之间温度有变化的设备应
及时分析原因,密切关注温度变化趋势,间隔温升达5以上的设备,值班人员应及时向脱
硫技术专责、专业主管、值长汇报,同时应加强检查和监视并做好事故预想。
5.6. 运行岗位必须做到:
5.6.1. 班长、主操:
5.7.1.1. 检查岗位人员“二必须、四勤、八不准”执行情况。
5.7.1.2. 查看各脱硫系统运行参数,并能综合分析。
5.7.1.3. 每班应检查岗位运行记录、抄表日志。
5.7.1.4. 每班应对每个系统设备检查一遍。
5.7.1.5. 对运行设备的薄弱环节重点检查,并挂牌抽查。
5.7.2. 脱硫值班员:
5.7.2.1. 定时抄录表计,发现参数异常应及时对比分析,并汇报班长。
5.7.2.2. 每小时巡回检查一次,副操每班全面巡回检查系统设备两次,其余时间巡操检
查(
5.7.2.3. 巡回检查内容:
a. 检查系统运行是否稳定,不应有漏水、漏浆、漏油、漏烟气现象;
b. 各转动机械不得有异常的磨擦声和撞击声、轴承温度和振动在规定范围内;
c. 稀油润滑各部供油正常,油位正常;
d. 烟气挡板连杆完好,各阀门(挡板)电动执行机构正常。
e. 各冷却水、密封水、润滑水、轴封水畅通正常;
f. 就地表计指示正确,灵活。 ℃6.定期校验切换制度
定期校验切换制度是保证备用中的设备处于良好状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的有效制度。
各值班员必须按规定认真执行,并将校验切换情况登入岗位日志中。对校验切换中发现的缺
陷,应录入缺陷管理中或直接联系检修进行消除,并做好记录。
6.1 设备的定期工作
详见附表。
6.2电气设备定期测量绝缘
6.2.1定期测量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可以有效地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是否合格,从而防
止电气设备的损坏,保证电气设备的正常启动、安全运行,提高安全可靠性。
6.2.3电动机测量绝缘电阻规定
6.2.3.1. 备用中的电动机应定期进行绝缘电阻的测量,
6kV 电动机用1000V 或2500V 摇表测量,数值不得小于6M Ω;
400V 及以下电动机用500V 或1000V 摇表测量,数值不得低于0.5M Ω。
6.2.3.2. 一般不易受潮的电动机停运7天及以上者,启动前应联系电气运行测量绝缘电
阻。
6.2.3.3. 对易受潮或由于其它原因受潮的电动机,启动前必须联系测量绝缘电阻。
6.2.3.4. 若测得电动机本体绝缘不合格时,应汇报单元长及值长,通知检修处理。 7.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7.1各岗位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时应先汇报班长、主操,然后设法消除,并将缺陷内
容、处理情况,在值班记录簿中做好详细记录。
7.2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和联系检修处理,内容要求清楚,地点写明确,并记入“设
备缺陷登记簿”。
7.3 设备缺陷消除后,运行人员应会同检修人员进行检查和验收,然后双方注销缺陷。
方可将设备投入运行或恢复使用。同时在MIS 系统中交班。
7.4 各岗位发现的缺陷,班长应现场查核。如属影响安全、经济运行的缺陷,应及时组
织值班人员采取防止扩大的措施,并汇报脱硫技术专责、专业主管、值长。
7.5对运行中无法消除的缺陷,应加强监视,由脱硫技术专责、专业主管备案,待系统
停役或大小修时处理。
7.6 对于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缺陷,应立即向值长和脱硫技术专责、专业主管汇报,及
时采取有效措施。
7.7脱硫技术专责、专业主管与值班人员应当及时掌握设备健康动态和主动消除设备缺
陷,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凡属于运行维护和管理上松懈而造成设备缺陷扩大,导致设备损
坏或危及安全运行者,均属失职行为,将予以追究。
7.8 对能及时发现或主动消除设备缺陷,避免设备损坏,对安全生产贡献较突出的值班
人员,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8.设备停复役制度
8.1 脱硫装置随机组正常启、停时间由值长布置执行。脱硫装置启停规定:机组启动点
火后,值长通知对应机组的脱硫岗位做好脱硫的启动准备工作,当机组负荷达150MW 时启
动脱硫装置运行;当机组停机过程中负荷<150MW 时停止脱硫装置运行。
8.2 脱硫装置故障停运,按事故处理规程进行,并立即向脱硫技术专责、专业主管和值
长汇报。
8.3 停役申请书批准后,由检修开出工作票,运行人员审查 ,即可根据工作票的要求,
填写操作票,进行停役和隔绝操作,并负责补充和做好安全措施。
8.4 许可检修工作时,运行人员应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正确可
靠地做好安全、隔绝措施,指明被修设备,交待清楚注意事项。
8.5 与其他部门有联系的系统停役工作,由班长联系值长下令操作,必要时可直接通知
有关岗位。
8.6 检修工作完毕后,主操应做好检修交待记录,向运行人员说明设备和系统变动情况,
以及运行中的注意事项,并会同值班人员认真做好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合格后汇报单元长
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8.7 在未办理工作结束手续的检修设备若需要进行试运转,工作负责人应清理现场,暂
交回工作票,运行人员经过现场检查,确认具备试转条件时,方可进行。但若由于检修质量
不良而引起的一切人身事故、设备损坏事故均由检修负责,由于运行人员的操作错误而导致
上述事故发生,则由运行人员负责。
8.8 转动设备试运转要求
8.8.1 对于检修后的电机必须进行单电机试转,查看电机转向是否正确,更换轴承试转
不少于2小时。
8.8.2 启动前应符合规程规定的运转条件,设备启动后,应检查电流、振动、温升、出
力情况,并做好记录。
8.8.3 大修后或更换过轴承的水泵、浆泵、风机等试运行时间应不少于两小时,同时做
好温升记录。
8.8.4 更换过主要零部件的转动设备试运行,试转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
8.8.5 其它情况的试运转时间,由工作负责人决定。 9.运行分析制度
9.1 运行分析是搞好运行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措施。值班人员通过仪表指示、参数记录、
巡回检查、事故处理、设备操作情况等,及时组织分析,采取相应的有效对策,吸取经验教
训,不断提高安全、经济运行水平。
9.2 值班人员必须做到“两必须、四勤、八不准”,当发现设备出现异常时,应认真追
查分析原因。
9.3 运行分析内容包括:
9.3.1 岗位分析:运用视、听、嗅、摸等手段,通过监盘、抄表、巡回检查和操作时发
现异常现象,随时进行分析,找出原因,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
9.3.2 专业分析:由专技收集整理各项运行记录,定期进行系统性分析,提出技术改进
或完善系统设施,促进技术革新,充分发挥设备潜力和效益。
9.3.3 专题分析:根据总结设备工况和运行效果,针对生产中和某些薄弱环节和关键问
题,进行指标分析,以提高设备运行的安全、经济性。包括:检修维护工作分析、 能耗水
平分析、性能指标分析、煤种变化对脱硫系统运行状况影响分析:
根据电厂主要燃烧煤种,每半年完成三到五个主要矿点的煤种对脱硫系统影响的分析。
主要分析内容:
根据每一分析煤种的原煤含硫量、入塔二氧化硫浓度、原烟气入口温度、机组负荷、
烟气量、除尘器后粉尘排放量的具体数据,结合脱硫塔的浆液pH 值、浆液密度、浆液氯根
浓度、浆池液位、脱硫出口二氧化硫浓度、烟气出塔温度、循环浆液量、氧化风量、废水处
理量和石灰石耗量,分析脱硫效率、系统功耗和石膏品质。
9.3.4 一般事故或异常情况分析:当发生事故或设备出现异常时脱硫值班员应沉着、冷
静、分析判断原因,准确果断处理,并做好记录。在当值或下班后,由脱硫技术专责、专业
主管进行认真分析和评价,找出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制订具体防范措施,并及时写出书面
报告送有关领导。
9.3.5 责任分析:凡属责任事故,均应认真追究责任。事故发生后,应由主管领导主持,
召集事故当值人员和安全、专职技术员,及时分析掌握第一手资料,并根据事故责任的主、
次、轻、重,分别追究责任者,作出处理意见。
9.3.6 对于特大事故或重大事故,则应及时逐级汇报由厂部组织调查委员会,并由有关
部门派员参加调查、分析、处理。
10、运行考核
考核指标为:脱硫系统投运率、脱硫效率、脱硫系统非计停次数、旁路挡板门状态和数
据传输中断率五个指标,其定义如下:
10.1、脱硫系统投运率: 脱硫系统投运率(%)=脱硫运行时间⨯100 机组运时间
脱硫运行时间:机组原烟气已导入脱硫系统,旁路挡板门完全关闭开始计时;旁路挡板
门开启,机组原烟气走旁路,结束计时。
机组运行时间:机组并网后负荷≥30%BMCR负荷时开始计时;机组滑停中负荷≤30%BMCR
负荷时结束计时。
10.2、脱硫效率:
脱硫效率(%)=
脱硫系统入口烟气二氧化硫浓度-烟囱入口烟气二氧化硫浓度⨯100脱硫系统入口烟气二氧化硫浓度
10.3、数据传输中断率:
数据传输中断率(%)=数据中断时间⨯100 月度时间
10.4、脱硫系统非计划停运:脱硫系统由于故障不能继续运行,即为脱硫设施非计划停
运事件。
10.5、旁路挡板状态:旁路挡板在全开、全闭的位置。
10.6脱硫系统发生异常运行折算为非计划停运次数的规则:
1、发生二次脱硫非计划停运计为机组非计划停运一次。
2、全开烟气旁路2小时以上,计为脱硫非计划停运一次
3、旁路挡板门开度为15%~30%,运行时间大于4个小时,计为脱硫非计划停运一次。
4、旁路挡板门开度大于30%,运行时间大于2个小时,计为脱硫非计划停运一次。
5、脱硫效率低于设计值5%,运行时间为1~2个小时,每四次计为脱硫非计划停运一
次。
6、脱硫效率大于50%、低于70%时,且运行时间大于8小时,计为脱硫非计划停运
一次。
7、脱硫效率低于50%、运行时间大于8小时,计为机组非计划停运一次。
8、脱硫数据传输中断率(月度)10%~30%,计为脱硫非计划停运一次。
9、脱硫数据传输中断率(月度)大于30%,计为机组非计划停运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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