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1)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是横截面通学为圆形,且表面通常带有两条纵肋和沿长度方向均匀分布的横肋的钢筋。钢筋在混凝土中主要承受拉应力。带肋的钢筋由于表面肋的作用,和混凝土有较大的粘结能力(握裹力),因而能更好地承受外力的作用。热轧带肋钢筋广泛用于各种建筑结构,特别是大型、重型、轻型薄壁和高层建筑结构。其验收参见标准GB 1499—1998。 1 定义
1.1带肋钢筋
横截面磁盘常为圆形,且表面通常带有两条纵肋和沿长度方向均匀分布的横肋的钢筋。
1.2 月牙肋钢筋
横肋的纵截面呈月牙形,且与纵肋不想交的钢筋。
1.3 纵肋
平行于钢筋轴线的均匀连续肋。
1.4 横肋
与纵肋不平行的其他肋。
1.5 公称直径
与钢筋的公称横截面积相等的圆的直径。
1.6 相对投影肋面积
横肋在与钢筋轴线垂直平面上的投影面积与钢筋公称周长和横肋间距的乘积之比。
1.7 肋高
测量从肋的最高点到芯部表面垂直于钢筋轴线的距离。
1.8肋间距
平行钢筋轴线测量的两相邻横肋中心间的距离。
2 牌号、规格表示方法
2.1 牌号表示方法
热轧带肋钢筋的牌号由HRB和牌号的屈服点最小值构成。H、R、B分别为热轧(Hotrolled)、 带肋(Ribbed)、钢筋(Bars)三个词的英文首位字母。热轧带肋钢筋有HRB 335、HRB 400、HR
B 500三个牌号。
此牌号为屈服点不小于335MPa热轧带肋钢筋钢。
2.2规格表示方法
钢筋的规格用公称直径(也称计算直径,旧标准曾叫型号)的毫米数表示。公称直径与钢筋直径(即钢筋基圆直径+横肋高度)不相等,它等于公称横截面相等的光圆钢筋的直径。在实际工作中,钢筋的公称直径可以这样来判定:直径30mm以下的钢筋,将其内径取为整数,即为公称直径,例如内径为11.5mm的钢筋,其公称直径为12mm;直径30mm以上的钢筋,将其内径取为整数后再加1,即为公称直径,例如内径国38.7mm的钢筋,其公称直径为38.7→39+1=40(mm);如果内径就是整数,直接加1即为公称直径,例如内径为31.0mm的钢筋,其公称直径为32mm。
3 截面图形
带肋钢筋采用月牙肋表面形状
4 规格、尺寸检验
4.1公称直径范围及推荐直径
钢筋的公称直径范围为6mm~50mm,推荐的钢筋公称直径为6、8、10、12、16、20、25、32、40和50mm.
4.2 公称横截面面积
钢筋的公称横截面面积列于表2
表2:公称横截面面积与理论质量
4.3 长度及允许偏差
4.3.1 长度
钢筋通常按定尺长度交货,具体交货长度应在合同中注明。
钢筋以盘卷交货时,每盘应是一条钢筋,允许每批有5%的盘数(不足两盘时可有两盘)由两条钢筋组成。其盘重及盘径由供需双方协商规定。
4.3.2 长度允许偏差
钢筋按定尺交货时的长度允许偏差应不大+50mm。
5 外形检验
5.1 带肋钢筋的表面形状及尺寸允许偏差
5.1.1 带肋钢筋横肋应符合下列基本规定。
5.1.1.1横肋与钢筋轴线的夹角β不应小于45°,当该夹角不大于70°时,钢筋相对两面上横肋的方向应相反。
5.1.1.2横肋间距l不得大于钢筋公称直径的0.7倍。
5.1.1.3 横肋侧面与钢筋表面的夹角a不得小于45°。
5.1.1.4 钢筋相对两面上横肋末端之间的间隙(包括纵肋宽度)总和不应大于钢筋公称周长的20%。
5.1.1.5 当公称直径不大于12mm时,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0.055;公称直径为14mm和16mm时,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0.060;公称直径大于16mm时,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0.065。
5.1.1.6 带肋钢筋,采用月牙肋表面形状,其尺寸及允许偏差应与表2.1的规定进行核对。当钢筋实际质量与理论质量的偏差符合表2.1的规定时,钢筋的内径偏差可不作为交货条件。 表2.1 月牙肋钢筋尺寸及允许偏差
注:①纵肋斜角θ为0°~30°;
②尺寸a、b为参考数据。
5.2 弯曲度
直条钢筋的变曲度应不影响正常使用,总弯曲度不大于钢筋总长度的0.4%
5.3 端部
钢筋端部应剪切正直,局部变形应不影响使用。
6 表面质量检验
6.1 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和折叠。
6.2钢筋表面允许有凸块,但不得超过横肋的高度,钢筋表面上其他缺陷的深度和高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
7质量(重量)检验
7.1 钢筋理论质量、钢筋实际质量与理论质量的允许偏差列于表2。
7.2钢筋可按实际质量或理论质量交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