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贝折光仪期间核查规程
一 编制目的
在仪器设备两次检定之间,进行期间核查,验证设备是否保持校准时的状态,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 检查项目
外观,光学系统,示值误差及重复性检定。
三 检定条件
1、阿贝折光仪标准块四块(QK1,K9,F2,ZF2)
2、蒸馏水、钠光灯,40W 白炽灯。
3、折射液(水杨酸甲酯,α-溴代萘。二碘甲烷)
4、温度20±3℃,湿度≤85%
四 检定依据
阿贝折光仪使用说明书及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625-2001
五 检定方法
1外观检查
1.1仪器的传动部分应灵活稳定,无卡滞现象。
1.2光学零件应清洁,胶合良好;读数部分的数字、刻线应清晰完整。
1.3仪器应有铭牌,清楚的标明名称、型号、规格、编号、MC 标志、出厂日期和制造厂名。
1.4仪器应带有工作样块、色散表.
2光学系统
2.1进光棱镜与折射棱镜之间间隙应能保证被测液体有适当厚度。
2.2光学棱镜应成像清晰、视场内亮度均匀无色差;明暗分界线应清晰与十字叉线间无明显视差,十字叉线分划板不应有明显偏斜;读数系统分划线与指标线的视差不应超过刻度线宽度的1/2.。
3仪器的调整
白光照明,将仪器所配的工作样块和折射棱镜表面用无水酒精和乙醚混合液擦洗干净,在折射棱镜抛光面上加入折射率为1.537的水杨酸甲酯。将工作样块贴在折射棱镜抛光面上,旋转读数手轮,在目镜中观察明暗分界线上下移动,同时旋转色散棱镜手轮,消除视场色散。当读数视场指示于工作样块的折射率实际值时,视场内明暗分界线应落在十字线交点。若有偏差则用工具微量调整示值螺钉,使分界线像移在十字线交点,然后进行测量,重复调整直到测量符合工作样块的实际值为止。
4折射率(n D )测量示值误差
白光照明,用四种标准块和相应的折射液,分别进行测量。每种标准块在两个消色散位置上,各取一次折射率读数,重复测量四次,得8个折射率测得值,再取平均值,即得该标准块的折射率测量值(n D ),该测量值与标准块的折射率标准值之差,即为对该标准块折
射率测量的示值误差,对四种标准块的折射率测量的示值误差均不应超过±3×10 -4 5折射率测量重复性
利用4中所得数据,分别按式(3)计算四种标准块的实验标准差S ,其均值不超过
1.5×10-4
S j (n ) =∑(n i -n ) 2
8-1 (i=1~8,j=1~4)
式中:n i —各折射率测得值(i=1~8);
n —8个折射率测得的平均值。
六 评定标准
外观无明显影响使用的缺损,光学系统及检定的各项参数符合仪器使用要求。
七 核查周期
在仪器设备两次检定之间,一般每隔六个月核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