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工厂购销合同-样本
购 销 合 同
供方:需方:
合同编号:GA01LA13001签约地点:宁波市江东区签约时间:
2012年5月28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质量和技术标准按样品标准执行(供需双方应该封存样品,并可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但是如果货物出运后,外商对商品的质量,型号、规格、包装等问题提出索赔,则需方受到的所有损失均由供方承担,因需方的过失原因除外。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为自交货日起2年。供方承诺对交付需方的货物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如因供方货物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的,供方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需方包括赔偿金额、律师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三、交货时间及数量,交货地点、方式,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由供方于2012年7月12日前保质保量地将货物运到需方指定的交货地,由此发生的运杂费由供方承担。四、包装标准及尺码:
包装的标准: 出口纸箱包装 ;唛头及尺码由需方在供方交货前及时告知供方。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需法定商检的货物由供方进行商检,费用由供方承担;不需法定检验的货物,由需方先做初步检验,最终品质由外商确认。如外商有异议,需方应在供方交货后的六、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供方应提供增值税发票、进仓单、出口货物验货单、本合同原件等。如果货物出现质量等问题或因质量问题需要担保出运,付款期限为需方全部收汇后五个工作日内。七、 违约责任及违约金:
违反本合同的任一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均需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履行和/或延期履行部分金额的20%的违约金,受损失方损失额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需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给对方,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额应包括守约方为主张权利而支付的合理律师费用及差旅费等。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妥,产生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九、 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即可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通过传真方式订立本合同,供方在收到需方的合同传真后,未在贰日内签字并盖章后回传给需方,则本合同自然失效。若本合同在执行当中需要修改,应另行签订印刷体的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传真件与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2.供方已知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系国外客户订购,若因非需方原因(如:因国外客户原因或产品本身质量不符合合同和/或外商要求等)导致外商要求退货、换货、遭到外商的索赔或外商无理拒付货款等,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均由供方承担。需方在收到外商全额货款后,并在需方对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进仓单验证无误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供方;若需方仅收到外商支付的部分货款,则需方仅有义务向供方支付扣除相关费用后的该部分货款。在任何情况下,供方无权就外商未支付货款的部分向需方追索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