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生日管理办法
06-12
《员工生日管理办法》
第一条 纳入生日管理的员工范围
第1款 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工作期限在一年以上,且属公司定岗岗位的在职员工纳入生日管理。
第2款 公司定岗岗位的人员,包括高级、中级、一般管理人员,例如公司聘用的高级专业人员、文秘员、售房员、守护员、保安(卫)员、炊事员等。定岗岗位参照公司关于定岗定员的通知执行。
第3款 公司随着工作与业务(生产)变化及发展需要,定岗岗位需要调整的,届时由公司办公室(或人力资源部)提出调整范围经公司批准后实行。
第二条 不纳入生日管理范围
第1款 在公司工作也属定岗岗位人员,但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暂不纳入生日管理范围,不享受公司提供的生日休假及生日祝福贺卡派送待遇。自其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纳入生日管理范围,并享受公司提供的生日休假及生日祝福贺卡派送待遇。
第2款 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合同约定工作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员工;公司或派出机构使用的临时工、各类承包班组长及作业工人;与公司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兼职工作人员,均不纳入生日管理范围,不享受公司提供的生日休假及生日祝福贺卡派送待遇。
第三条 员工生日管理部门
公司办公室或人力资源部(以下称“人力部”)人力资源管理员(以下简称人力员)或档案员负责员工生日的记录和实施,是员工生日管理办法承办、实行的部门和人员。
第四条 员工生日的统计和存档
第1款 人力部负责员工生日的统计、审核和存档等管理工作。
第2款 人力部设计制作员工生日登记表(样表见附件一),该表内容包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