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工作要求及职责
06-06
出纳工作要求及职责
1.出纳在会计领导下工作。管钱不管帐,分工明确,责任分清,相互牵制。
2.负责预算内外支出报销,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必须及时将结算完毕的原始凭证传递给会计,传递时要有交接手续。
3.负责学校学生所有收费、明珠卡划款、开收据等相关业务。
4.不得坐收坐支现金,不得违规收费,收费必须存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
5.按照规定的手续办理资金收支业务。每项收支业务要有审核、审批手续,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方可报销,不得使用不合规发票。收现金一生一票,明珠卡划款一班一票。支付现金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由本单位财会负责人签字盖章,经手人签字。并在付款的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
6.正确地办理各种银行结算,遵守以下银行账户管理规定:遵守各项银行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接受银行的监督。不得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银行账户。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任何公款都不得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户存储。
7.出纳必须及时办理资金收支的账务处理,必须当天传递给会计,每天核对现金库存,做到日清月结,不得以借据或白条抵顶现金库存。
8.空白支票收据、发票由出纳负责保管。领用空白票据要严格领用登记和注销制度。作废收据、发票要盖“作废”章并同存根一同保存。
9.更换出纳时,会计监督办理交接手续,保证现金的安全完整。单位财务印章大小印分开存放,出纳保管大印,会计保管小印。
10.结算起点超过1000元的都要使用转账支票结算,不得使用现金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