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农村(农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方案
勐海县农村(农场)环境卫生
综合整治方案(试行)
为深入开展全县农村(农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提高农村(农场)管理水平,促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农场)建设,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美化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城乡”为主题,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原则,重点抓好农村(农场)卫生整治,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深化工作内涵,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农村(农场)卫生创建成果,实现“村容整洁、美好家园”目标要求,为推进全县新农村(农场)建设做出新贡献。
二、整治重点任务
按照“全面展开、分批推进、重点整治”的原则,重点围绕环境卫生、镇容村貌等两个方面,在全县深入开展农村(农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
(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清扫保洁整治。加大管理力度,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清洁卫生责任区,重点治理辖区内道路、河道、桥梁周边的卫生死角;指导各乡镇建立日常保洁、清运机制,配置相应设施,集中收集、处理各类垃圾;全面清理村内、村外、村庄连接处的积存垃圾、死角垃
圾以及村庄周边的白色污染;清理乡镇柴草、杂物,规范村内垃圾倾倒点的位置,合理配置垃圾收集设施;及时清除村内的粪堆、肥堆、草堆,杜绝污水乱流、禽畜乱跑。村内做到柴草码放整齐,院内做到物料堆放整洁有序。
2、做好垃圾收集运输工作。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和处理系统,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集中处置”的原则,实现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建立长效机制。
3、完善基础设施。严格按照村镇规划和旧村改造方案,完善村镇道路硬化、路灯亮化、村庄绿化美化等基础设施。动员和组织村民硬化道路、填坑补洼,方便出行;完善上下水设施,改善人畜饮水条件,解决污水乱流的问题。
(二)镇容村貌整治
1、户外广告、亭棚店招整治。要按照“总量控制、规范管理、突出重点、分期整治”的原则,编制户外广告总体规划,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达到规范、减量、美观的目的。乡镇政府所在地、农村集市、商业街,要按照规划要求,规范门店牌匾设置,严禁擅自放置、悬挂牌匾、横幅,对破旧牌匾、横幅、广告和乱帖乱画“牛皮癣”予以清除。现有的邮政、信息、公交等亭棚合并设置,拆除占用人行道的管理亭棚和公交亭棚。旧亭全部拆除后,统一样式,重新规划部点,合并运行,编号
管理。对临街破旧、破损、锈蚀的遮阳棚,督促门店进行更新、更换或拆除;动员和组织村民摘除乱悬乱挂的横幅;清理粉刷墙壁上的乱帖乱画和残留的过期宣传标语,清除建筑物、树木、电杆上的乱拉乱挂;对残垣断壁、破旧房屋进行拆除、修复,对影响镇容村貌的临街建筑进行清理、粉刷、装修;对破损的黑板报、公开栏、报刊栏进行修复,及时更新内容,大力推广“文化墙”和村规民约上墙等好的做法和形式。
2、门前三包整治。各乡镇要组建门前三包管理机构,建立三包管理专门队伍,制定门前三包管理考核细则,将门前三包管理作为文明单位评比的重要条件。
3、建筑渣土(散装货物)运输漏撒整治。加强农村建筑管理,建筑材料堆放不得影响交通,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或农户负责拉到指定地点倾倒,做到日产日清。
4、违法建设整治。要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协作、突出重点、依法行政、稳步推进”的原则,与城中村改造、新农村建设工作结合,统一部署,开展整治违法建设活动。加强辖区内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进行清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同时做好违法建设当事人及其亲属的规劝、教育、息访等工作;组织拆除违法建设。严历打击占用基本农田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
按照“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全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组织机构,周密布署整治工作,并通过会议、广播、板报、横幅、新闻媒体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同时,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工作台帐,实行目标管理。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6月16日至10月31日)。各乡镇要真正担负起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重任,要组织乡镇机关干部职工和集镇居民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治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清除集镇街路、河道、居民庭院垃圾,建设环卫基础设施、落实清扫保洁人员、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由县新农村(农场)建设领导小组按照综合整治工作的标准要求,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进行检查验收,评选出优秀单位,给予表彰。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到搞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对于促进我县经济发展、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推动新农村建设都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是新农村建设的
有效抓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文明、和谐沙洋”的重要举措。全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由县新农村(农场)建设领导小组对整治行动实施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各乡镇要成立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层层分解整治任务,做到任务到人、责任明确,确保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打牢坚实思想基础。各乡镇要通过召开动员会进一步明确开展这项活动的目的意义、整治重点、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并充分利用板报、广播、标语、培训、开辟专栏、印发资料、新闻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及时推广先进单位的成功做法,通报后进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大力宣传、深入发动,进一步在全县农村营造一个正确理解、大力支持、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打牢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三)完善管理机制,强化卫生长效管理。要建立健全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和宣传教育、清扫保洁、执法监督、督查奖惩等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和经常性维护,形成长效的环卫保洁机制。
(四)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按照“政府导向、多元投入、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县里投一点、乡镇筹一点、村组集一点,多渠道落实整治经费。
同时鼓励社会及个人捐资,支持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各乡镇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见效快、花费少、方法科学、简便易行的整治办法。镇区环卫经费由镇财政负担,每年列入镇级财政预算;村内环卫经费采取村集体出资和农民筹资相结合的办法解决。
(五)加强督查考核,促进整治落实到位。把各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纳入目标管理,完善考核管理办法,加强督查督办,狠抓落实。县新农村(农场)建设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对各乡镇的工作进度和整治效果进行督查,对行动迅速、成效明显的地方要进行通报表彰,对落后的地方要责令整改。真正把为群众办的实事办好,使我县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得到彻底的改变。
勐海县农委办 2015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