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毒隔离灭菌制度
医院消毒隔离灭菌制度
1、医护人员上班时应衣帽整洁,严格执行手卫生制度、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掌握并遵守消毒隔离原则,不得穿临床工作服进入公共场所如饭堂、会议室等。
2、无菌物品按灭菌日期依次放入专柜,过期重新灭菌; 无菌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常用无菌敷料罐应每天更换并灭菌;置于无菌储槽中的灭菌物品(棉球、纱布等)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
3、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必须签名注明开启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最好采用小包装。
4、7、碘酒、酒精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2次,容器每周灭菌2次;一次性使用碘酒、酒精应密闭保存,不超一周;使用干包无菌持物钳,4~8小时更换一次。并有启用时间标识。
5、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6、坚持每日清洁、消毒制度。普通区域的物体表面、地面无污染时只需进行日常的清洁卫生工作,用清水或加清洁剂湿抹物表和湿拖地面即可。遇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染时即刻消毒,先用废纸或废布料将污物擦掉,然后用500mg/L-1000mg/L含氯消毒剂拖擦。拖擦后的抹布或拖把须浸泡于含氯消毒剂溶液1000 mg/L中消毒30分钟,再清洗干净,晾干备用,擦拭后的废纸或废布料按感染性废物处理。各室区抹布、拖把要分别使用,不得混用,标记明确,用后分开清洗消毒,悬挂晾干。如发现传染病病人、耐药菌株感染病人、严重免疫力低下病人时,病人所在的病房环境须保持空气清新,做好终末消毒处理。
7、弯盘、治疗碗等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材和物品,用后先在科内专用水池初清洗后放供应室专用回收箱内由消毒供应室统一回收清洗、消毒。药杯、体温计等用后应立即清洗后消毒处理,干燥保存。
8、加强各类监护仪器、呼吸机等设备、卫生材料的清洁与消毒管理。
9、氧气湿化瓶液每日更换灭菌水,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及其内管、雾化器、气管内套管、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必须每日更换消毒;连续使用的呼吸机螺纹管,可每周消毒两次,遇污染马上更换消毒。上述器材用毕均需终末消毒。消毒方法:一般情况下可使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如有传染病污染时,使用1000mg /L-2000mg /L 含氯消毒剂浸泡30-60分钟,取出用清水冲洗干净,清洁干燥保存备用。金属气管内套管应煮沸消毒。吸氧管、供氧长管使用一次性产品,吸氧管一人一条,每天更换,氧气表要保持清洁。
10、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抹布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必须进行终未消毒处理。
11、病人被服每周更换l ~2次,特殊情况下及时更换;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的衣物。便器应固定使用,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和终未消毒。
13、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开收集、装运;医疗废物按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执行。
14、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对感染病人、传染病人采取相应隔离措施。患者的安置原则应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传染病人转定点医院。
15、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特殊感染伤口如:炭疽、气性坏疽、破伤风等应就地(诊室或病室)严格隔离,处置后进行严格终未消毒,不得带入换药室。
16、供应室灭菌合格物品应有明显的灭菌标志和日期、签名,专室专柜存放,在有效期内使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拆除外包装后,方可移入无菌物品柜存放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