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南省赔偿标准
2011年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伤残赔偿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930.26元/年。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0838.49元/年。
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5523.73元/年。
四、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3682.21元/年。
五、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为27357元/年。
六、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误工费)/365天
1、农、林、牧、渔业为15986元/年。
2、采矿业为41541元/年。
3、制造业为23481元/年。
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为33642元/年。
5、建筑业为21851元/年。
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为29142元/年。
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为34364元/年。
8、批发和零售业为19780元/年。
9、住宿和餐饮业为18688元/年。
10、金融业为44210元/年。
11、房地产业为26526元/年。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为21691元/年。
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为33380元/年。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为23072元/年。
15、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为22438元/年。
16、教育为29919元/年。
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为28257元/年。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为26337元/年。
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为27088元/年。
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住宿费标准请参见
《河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包干标准为:省内出差每人每天30元;省外出差每人每天50元。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的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包干标准为:每人每天20元。
《郑州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包干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
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包干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
《洛阳市市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包干标准为:市属各县(含吉利区)出差每人每天20元;省内市外(不含郑州市)出差每人每天30元,省外和郑州市出差每人每天50元。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的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包干标准为:市属各县(含吉利区)每人每天10元,市外每人每天20元。
2010年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伤残赔偿)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372元/年。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9567元/年。
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4807元/年。
四、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3388元/年。
五、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4816元/年。
六、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 (误工费)/365天
1、农、林、牧、渔业为13631元/年。
2、采矿业为37735元/年。
3、制造业为21181元/年。
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为31503元/年。
5、建筑业为19983元/年。
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为27046元/年。
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为28093元/年。
8、批发和零售业为17192元/年。
9、住宿和餐饮业为16722元/年。
10、金融业为39748元/年。
11、房地产业为22304元/年。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为21737元/年。
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为29105元/年。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为20792元/年。
15、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为17232元/年。
16、教育为26614元/年。
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为25724元/年。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为23427元/年。
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为25662元/年。
七、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住宿费标准请参见《河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