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书记在全县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吴书记在全县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为召开好这次全县农村工作会议,会前县四家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对“三农”工作提出了很高的希望和要求。刚才周书记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我完全同意。
回首过去的一年,“三农”工作大局稳定、态势良好。突出表现是:农产品产量保持持续增长,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三农”项目建设大幅度增多,农民收入稳步提高,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村工作方式方法得到进一步改进,农业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各项工作的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大,农口各部门、相关涉农部门获得了一批部、省、市里的表彰和奖励,这充分说明我们的许多工作得到了上级的肯定。
展望新的一年,“三农”工作困难与希望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是压力大。省委、市委决定从今年起将对“三农”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对各县市区进行综合排位,这就对我们今年的“三农”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这几年,周边地区整体发展速度很快,尤其是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都很高,建成了一批投资过亿元甚至数亿元的农产品加工品龙头企业,产业链长,与生产基地的联系紧,具有较强的带动
能力,同时,龙头企业的加快发展还为农民在非农产业增收拓展了较大的空间。回头看看我们县,我们的产业化发展水平还相应较低,还没有一家像样的畜牧水产加工龙头企业,如果我们不加快发展步伐,就使我县沦为服务外县龙头企业的资源提供者。
二是难度大。主要表现在组织化程度低,资源增值能力差,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落后,今年实现农业增长、农民增收新的增长点还没有清晰的凸显在我们的视野里,农村基层治理机制还很不完善,形成一个较为完善、关联紧密、运转高效、反应快捷的农村治理机制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三是空间大。一方面,今年中央、省委两个1号文件对农业的投入进一步加大,中央1号文件5个部分、27条,条条都有真金白银,从中我们不仅是看到了中央要加强三农工作的决心,更重要的是让我们看到了“三农”工作发展的美好远景。其次,经过我们多年的发展积累,应该说我们有了一个较好的发展基础,去年动工新建的30多家龙头企业,今年将相继投产,对农产品增值、农民增收提供了很好的实现平台。再一个方面,我们有非常好的发展资源,初步测算,我县的农产品有100多亿元的加工增值空间,还有数十亿元的农业观光旅游资源可供开发,这为农业经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还有近几年来“兴五干”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农村干群干事创业的热情,人心思干,民心思治、思富,为我们
做好今年的工作提供了非常好的思想基础。
做好今年的“三农”工作,我们上有政策支持,县有资源潜力,人有思想基础,我们要坚定信心,咬住目标,潜心苦干,狠抓落实。
一要谋前。就是谋划要超前。要在全县全乡镇全村或某个企业都要超前谋划好今年的发展规划、要素配置、工作重点以及保障措施;要研究中央、省出台的相关政策,超前策划和包装大项目。
二要做实。就是要找准信息,先人一步,跑省进京,把争取大项目的争资立项工作做实;要想尽千方百计、排除千难万险、不畏千辛万苦、说尽千言万语,把招商引资工作做实;要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运行机制,扩大会员规模,依法土地流转,提升运行质效,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做实;要着力构建政府引导、部门参与、企业主体、联手共创的创建机制,把品牌做实。
三要管住。就是要严守政策纪律,守住政策红线,把党在农村的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好;要进一步强化乡(镇)、村责任,把农村乱批土地、乱占耕地、无序建房、乱建墓地及其它乱占土地行为遏制住;把违法开采山沙、河沙、石材等危害河水资源、河堤桥梁安全和破坏生态的私挖乱采行为遏制住;要坚决取缔实心粘土砖,支持发展低碳经济;要进一步巩固 村级“三资”清理成果,坚决制止再添新债。
四要搞活。要进一步整合投资,发挥效益,要改变过去那种“天女散花”的资金使用办法,集中优势资源,实行重点投入,提高投资效益,确保投资一块、见效一块、靓化一块。
要“以奖代补”,激活民资。实践证明,“以奖代补”是一个非常好的激励机制,据我们调查,在我们实施“以奖代补”的过程中,只要我们“以奖代补”项目选择准,就可以取得1:20的投资效益,也就是政府每奖补1元,就可以带动民间投资20元以上,我们要继续推行这个机制,引导民资投向农业农村,我们的各部门都要对“三农”多一分爱心,多贡献一分力量,要关注农业、关心农民、关爱农村,支持新农村等各项农村社会事业建设,共同建设我们的美好家园。
要扶强做大龙头企业。我县现在的一些龙头企业规模还不大,加工的产品还不精,在国家经济发展转变的时期,这些小企业既存在政策的风险,更存在市场的风险,一些小加工、小棉纺将会受到一些宏观政策的限制,发展更加困难,一些农产品粗加工企业的盈利空间将进一步束窄,要把企业做大做强,就要在扩大生产规模建大龙头,就要拓展深加工,延伸产业链上下工夫,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就是要创建大品牌,我们各相关部门要倾力扶持龙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