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风险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和控制北京安家永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的各类风险,根据《公司法》和企业《章程》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风险控制的目标
(一) 保证企业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 保证企业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符合企业规章制度和决议的要求;
(三) 通过严格控制操作风险、防范经营决策风险和道德风险,最大限度控
制企业总体风险。
第三条 风险控制的范围
企业实行全面风险控制,范围涵盖全体员工参与的、与企业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相关的一切活动。
第四条 风险控制的原则
(一) 全面控制原则:即企业所有员工为各自岗位风险控制的直接责任人,
树立全员风险控制理念,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
(二) 重点控制原则:针对重大风险事项实行重点控制。
(三) 分离与制衡原则:企业实行前、后台分离,合理设置各部门职责和权
限,保证各部门的相互制衡,重要岗位实行双人双岗的监督约束机制。
(四) 防范为主原则:企业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防范风险于未然,避免风险
发生后给企业带来损失。
(五) 风险控制与考核相结合原则:风险控制的执行情况是考核的重要内容
之一。
第二章 风险控制的组织体系
第五条 执行董事对企业整体风险进行分析,负责企业整体风险控制目标和政策的决定,对影响企业资产、权益的重大风险事项进行审议,为企业决策提供
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风险控制部是企业风险控制的职能部门,负责根据本制度开展风险控制工作,执行和落实执行董事决议。
第七条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总体风险的第一责任人,根据企业的风险控制要求及部门的业务操作流程,对部门业务风险进行识别和监督,协同风险控制部对部门业务风险进行控制。
第八条 各部门对于本部门的风险事项,应立即报送风险控制部,同时抄报本部门负责人;风险控制部应提出相应的对策或意见,及时上报企业领导,需要审议时提交执行董事。
第九条 公司对投资项目实施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按不同项目组建聘请公司外部专家人员构成。
第三章 风险控制的工作内容
第十条 倡导全面风险管理意识,培育企业的风险文化,提高企业各级员工的合法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使全员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
第十一条 加强企业授权管理体系的建立,明确界定各机构职责及相关岗位操作、审批权限,确保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能,并对授权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十二条 建立以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为依据的合规性风险控制审核程序,确保企业的规章制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与企业其他规章制度不相抵触,并合乎风险控制的要求。
第十三条 建立和完善企业业务操作的监控评估系统,对各项业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和相关信息的反馈。
第十四条 建立企业经营管理决策的风险评估机制,对市场环境、企业业务状况进行风险评估,向企业管理层提出建议。
第十五条 建立和完善风险控制检查监督制度,对各部门的风险控制执行情况根据需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督促整改。
第十六条 根据企业制度和决议,建立和完善成熟业务的业务操作流程风险控制图表,将关键风险点、风险环节、风控措施等要素嵌入其中,并在运行中加
以控制监督。
第十七条 建立和制定其他有利于控制风险的相关机制和措施。
第四章 重大风险处置
第十八条 重大风险是指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对企业正常运营、发展和声誉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事件,包括如下三种情况:
(一) 投资业务的资产状况触及相关制度规定的警戒线;
(二) 越权操作、违反相关规定操作,风险控制部认为将会造成重大影响
的;
(三) 执行董事认定的其它情况。
第十九条 一旦发生重大风险,相关部门及风险控制部应立即上报执行董事讨论,并由执行董事决定企业指定相关人员进行风险处置。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执行董事解释和修订。
安家永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