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党支部评选
经济管理学院党务工作室
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优秀学生党支部考核及评选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方针,鼓励学生党员争当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
引导学生党支部在先进性、时代性、知识性、服务性等方面全面、协调发展,实现“以评促优”,根据本学院学生党支部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优秀学生党支部评选条例是对学生党支部各方面表现的综合测定和评价。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党支部的基本依据又是引导学生党支部发展的
导向标。
第三条 优秀学生党支部评选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党支部的实际建设与发展状况。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是我学院各学生党支部,在本科生060708级8个学生党
支部试行,评比时应严格依据本办法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测评。
第五条 优秀学生党支部评选以每学年为单位进行,具体时间限定为前一年暑假结束之时至次年暑假结束之时(即第一个学期+寒假+第二个学期+暑假)。 [本次评选从2008年12月至2009年8月31日]
第六条 学生优秀党支部评选时必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 依照评选条例成立专门评选小组,负责本次评选相关事宜,详见第二章。 (二)、 材料申报评分。学生党支部认真阅读评选条例,在评选小组的监督下按照条例完成并上交“申报材料”这一部分(附表1+相应的活动总结),为评审小组评分提供材料,详见第三章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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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群众评估。随机邀请相关的群众参与“群众测评”,详见第三章第二部分。 (四)、党员先进性加分统计。各支部填写好“党员先进性情况统计表”(附表2),上交评审小组审核并算出得分,详见第三章第四部分。
(五)、 (副)书记述职,由评审小组打分,详见第三章第三部分。
(六)、 由评选小组计算各参评支部总成绩,总成绩由“总成绩=申报材料得分
+群众评估分数×25%+(副)书记述职部分得分×15%+支部党员先进性加分”产生(见附表3)。上报上级,上级领导盖章后总成绩方生效。按分数高低确定“优秀党支部”名单,优秀党支部的数量应少于或等于参选党支部总数量的
25%。
(七)、 公示阶段。评选小组将评选结果公示于众,有异议者可在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评选小组提出异议;否则,本次评选结果有效。详见第七条。 (八)、 颁奖阶段。最终确定“优秀党支部”名单,并向获奖支部颁发荣誉证书。
第七条 结果出来后,评选小组应将测评结果公示,党内外学生如对本次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于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次评选小组申请复议。评选小组应在一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申请复议者作出答复。若对评选小组答复仍有异议者应在获得答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党委反映有关情况,由其给出相关处理意见。越级上报、逾期上报或没有按照规定形式上报的,原则上不予受理。提出异议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并提出相关的事实依据和正当理由。不得虚报、谎报。
第八条 评选资格说明: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定。
2、落实党内各项制度,严格党员教育和管理,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生活会,组织生活制度化、效果好、质量高。认真执行对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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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生党员在学习、社会工作、生活等各方面成绩显著,学生党员队伍的先进性表现突出。学生党员能做到联系同学、服务同学,积极参与相关学生工作的决策和组织工作,在学生工作中发挥了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4、党支部成立半年以上。
评优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获得“优秀党支部”称号的资格: (一)、该党支部内成员因出现严重违纪行为或是重大过失而受到学校或学院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该党支部内成员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 (三)、发生学校规定的其他不具备申报资格的情况。
第二章 专门评选小组
第九条 本次专门评审小组由各党支部分别选派一名客观公正的正式党员组成(支部副书记不担任本次专门评审小组成员),由学院负责党务工作的指导老师直接领导。评审小组代表代表由各党支部通过民主方式选举产生,数量1名。
第十条:经济管理学院 “优秀学生党支部”的评选采用评审小组制,采取交叉评分回避原则,分组分阶段对各学生党支部进行考评。评审小组由各学生支部选派的8名评审员组成,全权执行本次评分任务。由党务工作室成员组成监督组,参与考核过程,监督考核进行。
第十一条:在评优工作结束后,评选小组应将评优工作的相关资料全部整理好后交由党务工作室存档。
第十二条 评选小组成员必须秉着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工作,一经发现徇私或是被他人举报有不公正行为,立即取消其评选小组成员资格,由指导老师指定其他人选入替。
第十三条 专门评选小组在成立之后有效,评选结束时自动失去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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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如下:
第三章 评选办法
第十四条 本次优秀学生党支部考核及评选内容包括材料申报(40%),群众评估(25%),书记(副书记)述职(15%),支部党员先进性(20%)
第一部分:材料申报部分 (1)材料内容应包括:
A优秀学生党支部申报表(总概)(见附表1); b思想政治类活动总结;
c支部内制度建设、发展党员工作、党建工作相关总结; d 其他支部活动总结 (2)材料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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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条理性强,材料完整,能够展现学生党支部在制度建设,党建建设等各方面成绩;
b自由提交支部活动材料,包括策划书、PPT和照片等; (3)评分办法:
a请各支部组织委员在评选期间将材料交到党务工作室负责人处; b党务工作室会将对所有材料进行整理分组;
c组织各个支部的评审员对除了本支部外的其他7个支部上交的材料进行评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得到各个支部的分数。
d此项目分数占40分,其中,思想政治类活动总结占15分,支部内制度建设、
发展党员工作、党建工作相关总结占15分,其他支部活动总结占10分(主要考虑上交材料的条理性、完整性;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完善程度;活动的影响力及涉及人数)。
第二部分:群众评估部分 (1)群众评估细则
详细评分内容、评分要素见以下评分表。
经济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党支部”评选
“群众评估”计分表
支部名称: 考评时间: 考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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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群众评估方式
“群众评估”由各支部发展所在专业中每个专业选出10名非党员的同学(尽可能专业内每个班的人数相等或相接近)作为代表,由这些学生代表打分并取平均数,得到的平均成绩乘以25%后即为该支部最终的“群众评估”分数。分数的统计以及资料的整理同样由评审员小组主要负责,各支部副书记配合安排。
第三部分:(副)书记述职部分 A 评分标准:
一、仪表形象(10分) 1、着装大方(5分) 2、精神饱满(5分) 二、演示材料内容(50分) 1、主题鲜明,条理清晰(20分) 2、重点突出,图文并茂(20分) 3、用词精炼,详略得当(10分) 三、演讲艺术(30分)
1、语言流畅,用词得体(10分) 2、表达准确,声情并茂(10分)
3、举止得体,动作恰当,眼神交流(10分) 四、演讲形式(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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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总分为10分,脱稿演讲者起评分为5分,得分范围为5分—10分,非脱稿演讲者起评分为3分,得分为3分——8分(注:述职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形式) b 、述职形式
1、演示材料的形式统一使用ppt,不可以出现任何形式的背景音乐,不可使用电子杂志、视频等带有声音的材料。 2、演示时间为7分钟; C、计分方法
由8位评审员就各支部(副)书记的述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分,取均值,得出的平均成绩乘以15%后即为该支部最终的“述职”部分的分数
第四部分:支部党员先进性 1、基本说明:
为了鼓励党员们在学习、工作、生活上充当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服务身边同学,特此对在各项活动中获取佳绩的党员加相应的分数,基本说明如下:
(1)、本部分分为获奖情况加分和党务工作加分两大部分。其中获奖情况加分中所获奖项为校级以上(含校级)的方可加分,院级的奖项不加分;党务工作加分中,党务工作加分指在党务工作室任职或在党务工作简报投稿;
(2)、本项总分为20分,若支部成员的加分项总和超过20分的,按20分计算;
2、具体说明 (1)、获奖情况加分
a、获得个人奖励的学生党员,每人次校级加1分,市级、省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 获得集体奖励的,每人次校级加0.5分、市级、省级加1分、国家级加2分。
b、个人奖励内容包括:
①本学年度获得校级及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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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本学年度获得校级及校级以上“先进党支部”、“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文明宿舍”等先进集体的;
③本学年在 “三下乡”、军训、志愿者、勤工助学、通讯工作、信息工作等各类活动中获得校级及校级以上积极分子或先进个人的;
④、参加教育部、团中央、省教育厅、团省委、学校等部门主办的征文、演讲、摄影、舞蹈、动漫等比赛活动,且获奖的; ⑤、在校级、及校级以上的刊物发表文章的;
⑥、参加正规学术性专业比赛,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奖项的; ⑦、作为科研课题组主要成员参加科研活动并且有科研成果的;
⑧、代表学院参加校级比赛,或代表学校参加地区、省(部)、国家级体育比赛并获奖的;
(2)、党务工作加分:
①支部成员在党务工作室担任职务的,可加相应分数,具体如下:主任团、部长团每人加1分,副部长每人0.5分,干事每人加0.2分;(本项加分上限为5分,超过5分的按5分计算)。
②学生党员在党务工作简报投稿并被录用的,每人每次加0.5分 3、具体操作
(1)、相关的奖项必须附上证明材料;
(2)、各支部填写好“党员先进性情况统计表”(见附表2),上交评审小组审核,并计算出各支部本项的得分;
第十五条:补充说明
凡违反以下规定的在相关项中扣1分:
(1)组织生活每月一次;(2)支委会每月一次;(3)支部党员大会每季一次(4)每月收一次党费;(5)思想汇报每学期至少2次;(6)每个党员每月反映一次党内外群众意见;(7)每个党员联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8)严格遵循发展党员工作程序;(9)入党材料需齐全、完备。
第四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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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本次“优秀学生党支部”评选采取量化形式,计算过程中,如有小数
出现,先取小数点后4位数字,再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党委。
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党委
2009年4 月 20日
附表1
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党支部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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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活动:
一、 思想政治类活动: 1. 2. 3.
二、 制度建设、支部建设工作: 1. 2. 3.
三、其他支部活动: 1. 2. 3.
评选小组意见:
年 月 日
学院党委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格中“主要活动”一栏只填写活动名称,详细的活动总结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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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学生党员先进性统计表
学生党支部
审核总分: ______________
审核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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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支部考核情况汇总表
审核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