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评分制度
奖惩制度
为维护公司工作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 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记功三种。
惩处分为:通报批评、记过、开除三种。
二、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通报表扬: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学员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受到学员肯定者。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表现突出者。
3、工作勤奋,月超额完成工作任务,为部门榜样者。
4、受到部门主管重点表扬者。
5、积极帮助同事,受到同事嘉许者。
五、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月工作考勤全勤无迟到早退者。
六、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功之事迹者。
七、员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通报批评。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4、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遵守规定制度者。
5、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6、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9、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0、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11、工作时间,非工作关系饮酒者。
八、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1、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2、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3、故意撕毁公文者。
4、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5、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6、遗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7、职务下所保险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者。
8、违反安全规定,使用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10、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11、工作时间,非工作关系饮酒或醉酒造成重大影响者。
12、工作时间,遭到学员投诉情节属实者。
九、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开除。
1、拒不听从领导指挥监督,与上级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在公司内聚众赌博。
4、故意毁坏公物者。
5、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6、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7、对同事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8、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9、连续旷工2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天以上者。
10、盗窃同事或公司财物者。
11、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2、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3、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4、年度内累计三次记过行为者。
15、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16、违反LP 范畴者给予除名。
十、奖惩原则
1、奖励原则以分值体现,每分分值=10,以月累计合计计算,每月单独结算,每月5 日发放。
奖励一:通报表扬每次加1分;
奖励二:嘉奖每次加2分;
奖励三:记功每次加5分。
2、惩处乐捐原则以现金体现,通报批评每次乐捐10元,记过每次乐捐100元;
3、所有乐捐款项计入团队娱乐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