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文件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文件
晋国税发„2010‟47号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10年 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税收宣传工作及开展第19个全国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国税发„2010‟32号)精神,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四月份开展第1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扣主题,服务大局,突出宣传重点 今年四月是第1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这个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税收〃发展〃民生”。在税收宣传月活动中,各级国税机 — 1 —
关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税收宣传月活动主题,大力宣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惠及民生的政策措施及税制改革举措,宣传在推进依法治税进程,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征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效。一是要大力宣传全省国税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工作措施。同时,要大力宣传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宗旨以及税收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加强税收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重要地位、作用的宣传,增强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要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特别是要全面、深入地宣传今年国家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的目的、意义和成效,重点做好增值税、所得税优惠政策以及出口退税政策等措施的宣传,为继续促进扩大内需、经济结构调整服务,为纳税人知法、学法和用法提供便利条件;三是要加强对纳税服务的宣传。在加大对纳税服务理念、优化纳税服务措施宣传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的宣传,在保障纳税人权益,提高纳税人满意度的同时,要使纳税人充分了解和掌握如何正确履行纳税义务,为构建和谐征纳关系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四是要加大全面推进依法治税进程的宣传。要大力宣传税务部门在完善税法体系、规范税收执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等方面的工作成效;要对纳税信誉较好的纳税人进行广泛宣传。同时,也要加大对涉税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向— 2 —
社会公布一批涉税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行为,以提高全体公民的税收法制观念、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五是要结合实际,加强国税干部队伍建设和良好精神风貌的宣传,大力弘扬正气,树立国税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推陈出新,创新形式,增强宣传效果
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必须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围绕宣传主题,形式多样,百花齐放,采取新颖便捷,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努力增强宣传效果。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地在积极落实总局和省局各项活动安排部署的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地区的税收宣传活动,坚持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形成税收宣传的大格局、大氛围,力争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一)组织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省局将与省地方税务局联合组织2010年“第19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拉开全省税务系统第19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序幕。各级国税机关也要形式多样地组织好本地区的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二)省局领导发表署名文章。省局主要领导将在《山西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发表署名文章,宣传税收在经济发展及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三)在新闻媒体开展专项税收宣传活动。在《山西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刊登“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在《山西经济日报》开 — 3 —
辟“税收〃发展〃民生”专栏,扩大宣传影响和效果。约请中国税务报社、新华社山西分社、《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的记者组成采访团,开展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一周采访活动,宣传全省国税系统组织收入、强化税收征管、税收服务山西经济发展及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的新进展、新成效等内容。各级国税机关也要充分利用省城及当地新闻媒体,开展专题、专栏形式的税收宣传活动,形成全省联动的宣传声势。
(四)开展“走近纳税人”国税局长在线访谈活动。省局和各市国税局局长要在本局税务网站或本地政府网站,围绕宣传月活动主题,与辖区内广大纳税人交流互动,解答纳税人关心的税收政策及征管问题,接受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访问,接受建议和意见,以实际行动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纳税人。
(五)开展“税收与晋商”专题系列宣传活动。省局将和太原、晋中市国税局联合制作“税收与晋商”专题宣传多媒体展示系统,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传承晋商精神,传播诚信理念,宣传税收作用,构建和谐环境。
(六)开展“税收服务经济发展调查”活动。3月22日,省局将在省局外网发布《税收服务经济发展调查表》,并同时发往各市国税局,调查内容为:在“调结构、促转变”的经济形势下,山西作为资源大省如何实现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 4 —
山西企业对纳税服务有什么需求等。各市国税局要组织企业进行认真填写(100份以上), 4月6日前把调查表反馈给省局(办公室)。
(七)播放税收宣传公益广告。省局将在省电视台、电台黄金时段以及广场楼宇大型显示屏等媒体上播出税收宣传公益广告。各级国税机关也要在当地电视、电台等媒体上播放相关公益广告,开展相应的税收宣传活动。
(八)开展“税收短信征集大赛”。在税收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市国税局要组织开展税收短信征集活动,并评选出优秀税收宣传短信向纳税人发送,每个市局要选10条优秀短信上报省局,省局对各市局报送的优秀短信进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和组织奖给予表彰、奖励,并选出优秀短信上报总局参加全国的评选活动。
(九)开展其他宣传活动。各级国税机关要充分发挥中小学税收教育基地、办税服务厅、纳税咨询服务窗口、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子触摸屏、索票有奖活动等传统活动形式的作用,分区域、分层次有针对性地积极开展面向纳税人的政策法规咨询服务、纳税辅导等活动。
(十)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税收宣传工作及开展宣传月活动的安排部署。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关于税收宣传工作及开展宣传月活动的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参加总局开展的各项宣传活动。比如,在各级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播放《蜗牛一家 — 5 —
亲》FLASH宣传片,在各地电视台播放《税事春秋》税史专题片以及相关公益广告片,积极参加人民网“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税收知识有奖竞赛、“第六届全国税收动漫FLASH大赛”、“第四届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大赛”以及“我与个税”、“身边的税收”为主题的征文活动等。
三、精心组织,协调配合,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税收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舆论导向的积极作用,按照省局的安排,精心策划,周密部署,把各项活动安排落到实处,为经济税收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要高度重视税收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协调组织,各个部门要积极参与。要精心制定实施方案,保证税收宣传月活动项目、经费和人员的落实到位,切实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各级国税机关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有关情况,取得他们的大力支持;要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的宣传合力;要与地方税务局加强联系和协调,共同组织影响力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宣传活动,实现资源整合,增强宣传实效。要以税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品牌”效应,建立税收宣传的长效机制,以税收宣传月活动带动全年税收宣传工作深入开展。
各市局要在3月29日前将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报省局(办公室)。宣传月活动期间,各级国税机关要结合实际,不断创新税— 6 —
收宣传形式,丰富税收宣传内容,确保税收宣传效果。各市局要通过省局广域网FTP及时向省局报送活动开展的情况。省局将通过《山西国税信息》编发“2010年税收宣传月活动专辑”,及时摘发各地税收宣传月活动动态、经验,同时在省局网站(内网与外网)上刊登各地税收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加强税收宣传信息交流。宣传月活动结束后,省局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各市局要于5月31日前,将宣传月活动总结和一个优秀创新活动项目、10条优秀短信作品报送省局(办公室),创新项目要有相应的文字说明或音像资料。
附件:税收宣传标语口号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对下只发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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