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引咎辞职制度面临的困境及破困之策
2009年7月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JuL2009第13卷第4期
JournalofYangzhouUniversity(Humanities&SocialSciences)V01.13No.4
公务员引咎辞职制度面临的困境及破困之策
顾茜茜1,金太军2
(1.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46;2.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苏州215123)
摘要:引咎辞职制度是现代民主宪政的一种制度安排,是我国公务员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以及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制度保障。它对于公务员正确履行职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其中的问题和潜在的障碍也不容忽视。我国公务员引咎辞职制度面临诸多困境,挖掘造成困境的相关原因,提出完善该制度的破困之策。
关键词:引咎辞职制度;困境;公务员中图分类号:D
630.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7030(2009)04—0081—06
200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行困境,还远没有成为一项得到公务员,特别是
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首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普遍认同和自觉执行的成
次将“引咎辞职制度”纳入其中,标志我国公务熟的问责制度。针对这一问题,我国应提出积极员的引咎辞职行为开始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应对之策,推动我国公务员引咎辞职制度朝着社
制化的轨道。其后颁布施行的《党政领导干部辞会和公众期待的方向健康发展,并不断完善。
职暂行规定》又对公务员引咎辞职制度的内涵及
其适用条件、责任标准作了更为详尽的规定,使
一、当前我国公务员引咎辞职制度
得这一制度具备了较强的可操作性。
施行中面临的困境
实施公务员引咎辞职制度,对建设责任型政引咎辞职是当今世界许多国家完善国家官员
府、塑造政府的良好道德形象,提高政府的公信承担责任的一种常见方式。西方的引咎辞职制度力,提升我国政治文明程度,以及进一步健全完
主要来源于西方政治中的弹劾制和不信任投票善干部任用制度等方面都具有积极作用。实施三制。[1]而在我国,引咎辞职古已有之,但两千多年多来,也确实在我国的政治领域和社会影响方
年来一直处于自然发展、断续传承状态,并未成
面产生了积极的效应。
为一种成熟的政府问责制度。直至2006年《公
但是,作为一项现代政府问责制度,公务员务员法》出台,引咎辞职才成为政府问责中的一引咎辞职制度在我国尚属政治新生事物,在实施种法定的、常规的制度化安排。根据《公务员中必然会遭到传统政治文化观念的抗拒,同时因法》第82条的规定,我国公务员引咎辞职制度为相关行政机制的不配套、社会监督机制的不健的内涵定义应该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全等重重障碍,这种制度在相当程度上面临着施
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
收稿日期:2009-03—26
基金项目:固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课题(08ZD010)
作者筒介:顾茜茜(1987一)。女.江苏扬州人,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克生.主要从事公共管理研究}金太革
(1963一),男,安徽全椒人t博士,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政治爰公共管
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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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
方数据
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的一种问责制度。
政府责任包括政治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其责任主体包括各级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和一般公职人员。笔者认为,我国公务员引咎辞职承担的应该是政治责任和性质较为严重、影响较大的道德责任。
《公务员法》及《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的出台,一度在我国政坛形成影响各级领导干部施政理念的巨大冲击波,在其出台前后,中石油主官马富才因井喷引咎辞职、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因松花江环境污染引咎辞职等一次次高官主动辞职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广泛热议,成为公众关注焦点。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冲击波过后,人们发现公务员引咎辞职制度在深度推行中遭遇到困境,导致近两年来我国领导干部引咎辞职的消息又成为稀缺新闻。其具体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有咎不引,应辞而不辞
近两年来,严重的矿难、食品安全事故等并不少见,其中三聚氰胺毒奶事件危害之大、影响之广,算得上建国以来食品行业之最。但这些事件被揭露却大多由受害人、媒体所为,甚至是普通农民、普通记者以很原始、很“山寨”的手段取证后让真相大白于天下的。全国上下有那么多政府的专门管理机构,其专业管理人才和技术手段,以及信息资源,都要优于普通百姓不知多少倍,然而却大多集体失语,或在媒体披露后,不向受害人道歉,反由专家出面辩解,更鲜见有相关政府官员主动领责而辞职。国家对建筑物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和建设标准,20多年来也不断开展对由政府财政投入建设的楼堂馆所的整顿。然而近年来,尽管媒体不断曝光,公众抨击声如雷贯耳,党政机关办公大楼却越建越宏大,越建越豪华。仅有12名职工的重庆市万州区天城交通局,竞建面积近万平方米的豪华办公楼两栋,人均600平方米;而外观似“白宫”的郑州市惠济区政府办公楼,更以其山水景观式的建筑格局和530亩的占地规模闻名天下。对于这种恣意挥霍纳税人血汗钱以供官员享受的恶劣风气,人们尚见不到一个负有审批监管之责部门的领导站出来引咎辞职,甚至连作个口头自我批评的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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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
方数据2.认识偏颇,上辞下不辞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第七章的相关条款,乡(镇、街道)的党政领导干部、县级以上党政直属事业单位和工青妇等人民团体的领导成员,以及与他们同级别的担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乃至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都可以参照本《规定》引咎辞职。但在现实生活中,目前主动引咎辞职的,一般都是部省级以上高宫,人们几乎看不到这些处于基层的乡镇(科)级领导干部有引咎辞职的。我们曾为此专门对20多名乡自己在必要时应该引咎辞职,大多数人的态度是反问道:“引咎辞职是高层领导的事,我又不是什么大官,如果领导认为我不称职,或犯了什么呢?”
3.权宜之计,明辞暗复职
由于目前相关法规对引咎辞职干部的事后处理缺乏具体规定,导致辞职者本人及其所属党政机关都把引咎辞职仅仅作为一种平息民愤、缓和民情的权宜之计,除非因违法乱纪受到查处的,一般辞职后仍保留原级别工资福利待遇,并在短期内就会重新安排工作,级别也多与辞职前相当,使得引咎辞职这一严肃的问责制度流于形式,蜕变为表面文章,被公众讥讽为“引咎为了异地做官、辞职是为曲线复职”,是“明里前门辞职、暗地后门复职的过场戏”,完全有悖于实施引咎辞职制度的初衷,使其失去了应有的教育和震慑作用。
二、公务员引咎辞职制度遭遇困境的成因当前,公务员引咎辞职制度在实施中所以会遭遇上述种种困境,根本原因在于该制度实质上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要进一步拓宽公务员的退出通道,其退出对象又主要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以此来强化责任政府建设,提升政治文明程度,这就必然会与我国公务员队伍中长期存在的“能官不能民”、“能上不能下”等传统观念,及其背后隐藏的利益诉求产生尖锐冲突,形成引咎辞职制度实施中的内生障碍,再加上政务活动不透明、监督机制不完善等客观条件欠缺,致使公务员引咎辞职制度实施遭遇困境成为必然。
镇和科局级干部作过随机调查,没有一个人认可错误,就撤我的职好了,我为什么要自己辞职
1.“官本位”传统政治文化的障碍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历史,留下了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政治文化传统。在此传统影响下,人们的一切思想和行为,均以能够做官掌权为最高目的,从而也成为引咎辞职制度实施中的
最大障碍,因为引咎辞职要由本人主动提出,而
本人能否主动提出,除受外界压力影响外,还要有不怕丢官丢权的勇气。有理论文章认为,中国古代就有了官员引咎辞职制度,笔者不能认同这
一观点,这是错把历史上存在于某些特定历史时
期、某些特定个人的引咎辞职现象上升到法制化、系统化的制度层面来误读了,事实上这一观点也未见有“证据链”的支持。上溯历史两千多年,我们不能否认也有“民贵官轻”的声音,但毕竟太微弱、太稀少了,真正强势占据统治地位并至今仍被许多人奉为真谛的则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而读书之所以被社会精英们视为“极品”,是因为可以“学而优则仕”,仕者
则“自有黄金屋、自有颜如玉”,更不用说还有“牧民”的种种政治特权,并且做官还是“忠君报国”的高尚行为。在此世风影响之下,人们追
求做官还唯恐趋之不及,怎么能指望引咎辞职会
成为封建时代一项稳定的官场制度呢!“官本位”政治文化延续至今,表现在思想观念上,是“官
职崇拜”仍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表现在行政行为上,则使一部分公务员很容易将自己的社会服务者身份异化为凌驾于社会之上的主宰,从社
会的服务者变成服务的享受者;表现在公务员物
质利益上,其“饭碗”的稳固性、俸禄的优厚性、工作条件的优越性,以及很容易寻租到的灰色收入都要大大高于一般行业。凡此种种,都使得“官本位”的传统观念现时很难从人们头脑中彻底清除,甚至还会强化,这也正是被人们称为“天下第一国考”的公务员考试之所以始终呈现世界罕见火爆景象的真实动因。正是这种浓厚深广的“官本位”政治文化氛围,在不断淡化、吞噬公务员对社会和公众责任感的同时,还促使一些领导干部依恋权势和官位,将保官和升官作为其当官的第一要务,在出现工作严重失误、失职时,推咎不引,有咎不辞,设计种种理由为自己辩解、开脱责任,甚至不怕冒着触犯法律法规的
风险制造假象、编造谎言,宁犯众怒也恋职不
离,千方百计要保住自己官职和权力。
万
方数据2.政府政务不透明的障碍
一个领导干部能否做到引咎辞职,首先决定于他是否具有对人民对社会具有高度责任心的官
德,其次要有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特别是在我
国,作为立法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没有内阁制国家议会那样的提出“不信任案’’的职能,舆论的压力就显得尤为重要。然而舆论在我国的运作透明度总体水平还不高。近年来,各级政府在政务公开方面作了很大努力,国务院颁发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于2008年5月1日正式施行,但囿于传统思维和习惯,以及保护自身利益的本
能,各级政府信息的公开程度,无论是在广度上还是深度上,或在及时性上,都还远远不能满足
社会和公众的期望及需求。以目前有些公开政务的窗口——政府网站为例,不少内容是正面歌颂或陈旧过时信息,有的甚至是虚假的信息。而公众最关心、最需要、最敏感的政府信息却不多
见,偶尔一露“芳容”,大多也已经过装点打扮,或避实就虚,或避重就轻。因此,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仅半年多时间,媒体已曝光数起公民因要求政府公开相关信息不可得而诉之
法庭的案件。2009年1月11日,国家工业和信
息化部在《2008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报告》的发布会上宣称:目前网民对政府网站的不满意度超过60%。政府政务透明度低,使得迫使失职失误领导干部引咎辞职最有效的社会舆论压力成为“盲人瞎马”,或者三缄其口;或者受“小道消息”影响,不能有的放矢,打不中要害。
如:在西方发达国家,纳税人每年都会收到征税机关的“告知单”,详细告之其所缴税款被政府作为何种用途、分配比例等。反观我国,一些部门对政府财政支出透明度低、随意性大,甚至做
假账,以至于一些掌握实权的官员任意挥霍纳税
人的血汗钱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购豪华轿车、建形象工程,却元担责之忧,更不用引咎辞职,因为公众根本查看不到这些资金是通过何种渠道开支的,只能凭感觉泛泛议论一番而已。总之,权力运行不透明、政府信息公开程度低的最大受益者之一,就是那些因严重失职失误必须引咎辞职的政府官员,使他们多了~块能够逃避公众监督视线的遮羞布,使舆论压力失去了作用的方
向。
3.监督机制不完善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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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失职失误官员的引咎辞职,需要强大的舆论压力。而舆论压力的形成,既需要提高权力
运行的透明度,还要有健全完善的监督机制。在选举制度完善的国家,监督机制也相当完善,特
别是执政党的政府官员,其一举一动都被置于反对党的严密监视之下,稍有造次,反对党就会趁机发难,迫使其辞职下台。我国实行的是共产党
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根据这一国情特点,我国设有人民代表大会、中共党内的纪律
检查委员会、民主党派、政府监察部门、主流新闻媒体等多个体制内监督体系,负责监察督促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勤廉服务人民。遗憾的是,目前这种体制内的多重监督“在监督体系和形式上还存在一定的缺陷-E22,其监督效果不能尽如人意,远未达到公众的期望值,导致当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比较突出,奢侈浪费、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3]7。这种体制内监督机制的不完善,当然更难于形成迫使严重失职失误领导干部引咎辞职的强大压力。近期有一典型事例很能说明体制内监督机制的不完善和监督的不到位:某市某区房管局局长有一张开会时抽烟的照片发表在网站上,被细心的网民发现是天价高档烟,网民随即猛烈炮轰,结果该局长很快被迫“下课”。然而,不得用公款购高档招待烟是任何机关单位都人人共知的规章制度,轻而易举就可防止这一违纪行为发生,但在此之前,却没有一个体制内监督环节这样做。类似的案例还有江西的一个公款出国旅游团被网民偶然发现后晒到网上曝光。这种“草根型”的民间自发监督虽然令人感佩,但受信息资源缺乏等客观条件限制,成功的偶然性很大,有效率不高。另外,现行的引咎辞职制度自身缺乏明确的责任界定标准、问责范围过窄以及适用对象不明确等等问题,也对其监督机制的完善造成了一定的阻碍。
三、破解公务员引咎辞职制度实施困境之策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实施公务员引咎辞职制度实质上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涉及到政治制度、政治文化等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其推进过程中,遭遇到种种阻力也是必然现象,不可能一蹴而就。破解当前公务员引咎辞职制度遭遇的困境,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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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
方数据对症下药,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迸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抓紧修正现行法规政策不适
应之处,切实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即可推动
引咎辞职制度在实践层面逐步走上正常化轨道。
1.追根溯源,全面颠覆“官本位”传统“官本位"政治文化在中国根深蒂固,必须
下大力追根溯源,从根本上清除“官本位”思
想。首先,要普及并强化“勇于引咎辞职”的新官德。要把勇于引咎辞职规定为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道德规范之一,牢固树立“当官就是
担责”的观念,每一个公务员都是责任政府中的
一名责任人,当工作出现严重失职失误时,勇于引咎辞职是对社会和公众的一种负责任的表现,是对负有领导责任干部的起码道德要求。其次,要严把“官源”入口关。在提拔任用干部时,要实行“公推公选”制度,即公开推荐、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使领导干部不仅从理论上,更从感性上深刻认识到自己的官职和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为民服务、对民负责是自己义不容辞的天职。再次,要把准“官俸”水平关。《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与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相挂钩,定期调查比较后调整,但
没有规定与何等工资水平的企业相挂钩。笔者认
为,考虑到我国公务员享有可观的职务消费和优厚的非工资福利,以及其“饭碗”的超常稳固性,其工资水平与中上等工资水平的企业相当人
员挂钩即可。治理国家当然需要吸引社会精英参与,但如果社会精英都被公务员的超高工资和福
利吸引到政府来当官,亦非国家之福,毕竟还有众多行业也需要,甚至更需要精英们去参与。而且,公务员工资水平如果太超高,就会使公众有理由对其“人民公仆”性质产生怀疑,甚至引发低收入阶层的忌恨,其直接后果则是进一步强化而不是削弱人们头脑中的“官本位”价值观。应该说,目前我国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已经具备相当高的吸引力,各级政府的公务员招考场面一年比
一年火爆就是明证。有人常抬出新加坡来作榜
样,要求对中国公务员也实行“高薪养廉”。其实这完全是对新加坡经验的误读和自己的误解。
近些年来我国公务员的工资在不停地增长,远远超过一般工薪阶层的增幅,但公众却没有看到公
务员队伍的廉洁程度也同步提高了,相反,如前引述胡锦涛在中共十七大上所指出的,“奢侈浪
费、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而真正认真国家程序的支撑,极大提升其实施力度。我国目
考察过新加坡的人却发现:“相对于新加坡的整前还缺乏启动国家程序支撑引咎辞职制度实施的
体富裕程度来说,如果以中国作为参照系,新加相应法规,但只要在现有的政治架构中赋予它新坡的官员从自己岗位上获得的利益并不算高。,,[4]
的内涵,就有可能解决这个问题。因为人大现在这是因为新加坡真正能拿到100万元以上高薪的
进行监督主要通过三种方式:询问、质询和议官员比重很小,全国仅30人左右,并且这是政案,而法律对议案的内容并未作具体限制。我国府给他们的全部收入,他们要自己纳税,自己缴各级人大虽然从未提出过不信任案,但完全可以
商业养老金和医疗保险金,自己去购买商品住经过法律程序赋予人大这种新职能,在人大闭会房,即使贵为总理也没有配备公车和专职司机,期间,按照“撤职案”的程序由人大常委会审议
而一旦在大选中落选,这100万元的年薪就一分和决定。“不信任案”并不直接撤销由人大选举钱也没有了。还有,新加坡官员在进入政府之前或任命的公务员职务,而是迫使其本人主动辞就已经是富人,原来在企业里甚至能拿到300万职。相信这一创新之举定会对体制内其他监督机
元的年薪,而在政府工作获得100万元年薪,对制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促使其加快完善步伐。
他而言,只能算是一个比较体面的收入,而不能二是加大对舆论监督的法律保护和支撑力度。当
算高收入。这些“社会公认的精英进入政府的初前,借助于社会和科技的进步,舆论监督的力
衷,往往就是为了回报社会”。H]这才是新加坡政量,特别是网民舆论的监督,正在以人们始料未
府成为世界公认的“廉洁政府”的一个真正原
及的高速度强势崛起,它在监督的覆盖面和及时因。
性上,具有其他监督机制无与伦比的优势,但目2.建设“透明政府~,完善监督机制前法律的跟进保护和支撑却远远落后,打击迫害应该说,这也是破除“官本位"传统政治文民间舆论监督当事人的恶劣事件时有发生,还有化的重要举措,是对几千年来人们一直自觉或不一些因民间舆论监督引发的问题和纠纷,因无法
自觉认同的“官贵民轻”观念和“只有官管民、可依而使司法机关也束手无策。因此,必须加快
没有民管官”政治体制的挑战与反叛。胡锦涛指
这方面的立法步伐,一方面要以法律力量充分保
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
护公民行使对政府及其公务员监督的权力,另一
运行。”[3]az-a3建设“透明政府”,就是要促使政府方面也要以法律的力量来规范这种监督权力的行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公众的监督,最大限度地防使,大力畅通民间舆论监督的渠道,提升民间舆止消极腐败、滥用职权、决策失误和失职、不作论监督的有序性和有效性。
为等不良现象发生。建设“透明政府”,要在不
3.做好个案善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断完善各类办事公开制度的同时,加大执行《政
引咎辞职承担的是政府四大责任中的政治责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力度,真正做到除法定保密任和部分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道德责任。作为
的以外,一切政府信息应公开,并为需要查阅政正式追究政治责任的“罢免’’制度早已进入我国府信息的法人和公民个人提供尽可能多的方便,《宪法》和《组织法》,但由于其法律后果过于严对拒绝提供应公开政府信息者要依法惩处,以此厉而在实践中较少使用,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
大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真实属于比较易于实施的新的政治责任制度,其法律
性和公信力,提高监督的有效性,使严重失职失后果当然也是最轻的。尽管如此,也必须认真做误的领导干部无处遁形,唯有引咎辞职,如果本好引咎辞职个案的善后处理工作,这既是对其本人拒不请辞,则责令辞职。在完善监督机制方人负责,也是对社会舆论民情负责,并通过一件
面,当前至少有两件事可为:一是赋予各级人民件善始善终的个案,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
代表大会对失职失误政府官员可以提出“不信任素,为最终能够实现引咎辞职制度的顺利施行创案”的新职能,使引咎辞职制度的实施能够获得
造条件。而如果不重视善后处理工作,比如,引
①所谓透明政府,就是政府的决策、政策的执行、行政权力的行使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应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开,使之为公众所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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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而真正认真国家程序的支撑,极大提升其实施力度。我国目
考察过新加坡的人却发现:“相对于新加坡的整前还缺乏启动国家程序支撑引咎辞职制度实施的
体富裕程度来说,如果以中国作为参照系,新加相应法规,但只要在现有的政治架构中赋予它新坡的官员从自己岗位上获得的利益并不算高。,,[4]
的内涵,就有可能解决这个问题。因为人大现在这是因为新加坡真正能拿到100万元以上高薪的
进行监督主要通过三种方式:询问、质询和议官员比重很小,全国仅30人左右,并且这是政案,而法律对议案的内容并未作具体限制。我国府给他们的全部收入,他们要自己纳税,自己缴各级人大虽然从未提出过不信任案,但完全可以
商业养老金和医疗保险金,自己去购买商品住经过法律程序赋予人大这种新职能,在人大闭会房,即使贵为总理也没有配备公车和专职司机,期间,按照“撤职案”的程序由人大常委会审议
而一旦在大选中落选,这100万元的年薪就一分和决定。“不信任案”并不直接撤销由人大选举钱也没有了。还有,新加坡官员在进入政府之前或任命的公务员职务,而是迫使其本人主动辞就已经是富人,原来在企业里甚至能拿到300万职。相信这一创新之举定会对体制内其他监督机
元的年薪,而在政府工作获得100万元年薪,对制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促使其加快完善步伐。
他而言,只能算是一个比较体面的收入,而不能二是加大对舆论监督的法律保护和支撑力度。当
算高收入。这些“社会公认的精英进入政府的初前,借助于社会和科技的进步,舆论监督的力
衷,往往就是为了回报社会”。H]这才是新加坡政量,特别是网民舆论的监督,正在以人们始料未
府成为世界公认的“廉洁政府”的一个真正原
及的高速度强势崛起,它在监督的覆盖面和及时因。
性上,具有其他监督机制无与伦比的优势,但目2.建设“透明政府~,完善监督机制前法律的跟进保护和支撑却远远落后,打击迫害应该说,这也是破除“官本位"传统政治文民间舆论监督当事人的恶劣事件时有发生,还有化的重要举措,是对几千年来人们一直自觉或不一些因民间舆论监督引发的问题和纠纷,因无法
自觉认同的“官贵民轻”观念和“只有官管民、可依而使司法机关也束手无策。因此,必须加快
没有民管官”政治体制的挑战与反叛。胡锦涛指
这方面的立法步伐,一方面要以法律力量充分保
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
护公民行使对政府及其公务员监督的权力,另一
运行。”[3]az-a3建设“透明政府”,就是要促使政府方面也要以法律的力量来规范这种监督权力的行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公众的监督,最大限度地防使,大力畅通民间舆论监督的渠道,提升民间舆止消极腐败、滥用职权、决策失误和失职、不作论监督的有序性和有效性。
为等不良现象发生。建设“透明政府”,要在不
3.做好个案善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断完善各类办事公开制度的同时,加大执行《政
引咎辞职承担的是政府四大责任中的政治责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力度,真正做到除法定保密任和部分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道德责任。作为
的以外,一切政府信息应公开,并为需要查阅政正式追究政治责任的“罢免’’制度早已进入我国府信息的法人和公民个人提供尽可能多的方便,《宪法》和《组织法》,但由于其法律后果过于严对拒绝提供应公开政府信息者要依法惩处,以此厉而在实践中较少使用,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
大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真实属于比较易于实施的新的政治责任制度,其法律
性和公信力,提高监督的有效性,使严重失职失后果当然也是最轻的。尽管如此,也必须认真做误的领导干部无处遁形,唯有引咎辞职,如果本好引咎辞职个案的善后处理工作,这既是对其本人拒不请辞,则责令辞职。在完善监督机制方人负责,也是对社会舆论民情负责,并通过一件
面,当前至少有两件事可为:一是赋予各级人民件善始善终的个案,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
代表大会对失职失误政府官员可以提出“不信任素,为最终能够实现引咎辞职制度的顺利施行创案”的新职能,使引咎辞职制度的实施能够获得
造条件。而如果不重视善后处理工作,比如,引
①所谓透明政府,就是政府的决策、政策的执行、行政权力的行使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应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开,使之为公众所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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咎者一辞而过,什么说法也没有,却很快被平调其他工作,引咎辞职就会被舆论指为“曲线复职”,引发社会和公众的不满;再如,引咎者辞职后,对其不闻不问,长期搁置,不仅会导致其本人不满,也会增加后来者对引咎辞职的抵触情绪。总之,不做好引咎辞职个案的善后工作,只会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增加引咎辞职制度的实施难度。引咎辞职个案的善后处理工作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按规定需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应当及时委托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对当事人辞职的原因、错误的性质和思想认识等进行全面审查,作出正式的组织结论,备作重新安排任用和应答公众质询的依据;对引咎辞职的干部既不另眼看待,也不放任自流,可以根据个案影响的大小、承担责任的轻重、个人综合素质和工作实绩
和国法的惩处,引发新的社会公愤,败坏引咎辞职制度名声,使其陷入不该陷入的另一类困境之中。
综上所述,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只要采取积极正确的应对之策,坚持不懈努力,我国的公务员引咎辞职制度就一定能够突破实施中的重重障碍,走上常规化轨道,最终将成为公务员,特别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心目中一项不成文的“习惯法”。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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坛,2005(3):21—23.
[2]范逢春.比较行政学[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
2003:403.
优劣等情形,采取转岗、降职任用或提前退休等
多种方式重新安置,对那些认真吸取教训、在新的岗位上进步明显、得到群众公认的,应当及时表扬鼓励,符合提拔条件的同样提拔使用。另一方面,干部引咎辞职后,经调查、审计等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当坚决查办,以防止他们把引咎辞职当作保护伞,金蝉脱壳,逃避党纪政纪
[3]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
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
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7.
[4]蔡定剑.被误读的新加坡经验口].党政论坛(干部文
摘),2007(1):38.
The
SystemofCivilServant’STaking
theBlame
andResigning・ProblemandSolution
GUQian-qianl;JINTai-junz
(1.SchoolofPublic
Administration,N删ingNormalUniversity,Nanjing210046,Jiangsu,China
2.Schoolof
Politicsand
PublicAdministration,SuzhouUniversity,Suzhou215123,Jiangsu,China)
Abstract:Thesystem0ftakingtheblameandresigningisdemocraticconstitutionalistrhItisalsocivil
servants,a
part
an
institutionalarrangementinmodem
andparcelofChinesereforminthepersonnelsystemof
reformintended
tO
strengthentheParty’Sabilityofadministrationandconsolidatethe
a
socialistmoralconstruction.Although,tosomedegree,itplaysformanceandworkingstyleofcivilservants,we
rierinit.Thisarticleattemptstoexplorethe
cannot
positiveroleinimprovingtheper—
afford
tO
neglecttheproblemsandlatentbar—
put
causes
oftheproblemsand
forwardsomesolutions.
Keywords:thesystemoftakingtheblameandresigning;problems;civilservant
(责任编辑敛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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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数据
公务员引咎辞职制度面临的困境及破困之策
作者:作者单位:刊名:英文刊名:年,卷(期):被引用次数:
顾茜茜, 金太军, GU Qian-qian, JIN Tai-jun
顾茜茜,GU Qian-qian(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46), 金太军,JINTai-jun(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苏州,215123)
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YANGZHO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2009,13(4)1次
参考文献(5条)
1.所谓透明政府,就是政府的决策、政策的执行、行政权力的行使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应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开,使之为公众所知晓
2.王宝元.黎映桃 引咎辞职制度研究[期刊论文]-党政干部论坛 2005(03)3.范逢春 比较行政学 2003
4.胡锦涛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007
5.蔡定剑 被误读的新加坡经验 2007(01)
本文读者也读过(10条)
1. 陆琼星.LU Qiong-xing "引咎辞职":在道德自律与制度安排之间找一个平衡点[期刊论文]-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9(3)
2. 贺日开.HE Ri-kai 《公务员法》引咎辞职制度之忧思[期刊论文]-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7,25(6)3. 李萍.LI Ping 公务员引咎辞职的难点及对策[期刊论文]-江苏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7(2)4. 王能昌.童泽福 论引咎辞职的文化意蕴及其对策[期刊论文]-求实2009(12)5. 梁丽芝.刘正妙 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的绩效分析[期刊论文]-理论学刊2009(3)6. 谢炜.蒋云根 引咎辞职制度的法律依据及实践路径[期刊论文]-中州学刊2006(3)
7. 曾婧婧 "引咎辞职"本土化之路径选择——基于中西差异比较[期刊论文]-河西学院学报2010,26(3)8. 曾婧婧.ZENG Jing-jing 中西比较视域下引咎辞职本土化及实现[期刊论文]-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1(1)
9. 齐瑞 引咎辞职制度研究综述[期刊论文]-内蒙古电大学刊2010(2)10. 陈秀梅 对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的思考[期刊论文]-理论探讨2002(5)
引证文献(1条)
1.刘睿娟 引咎辞职制度对构建责任型政府的有效性研究——以省部级高官引咎辞职为研究视角[期刊论文]-运城学院学报 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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