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简答论述
国际劳工标准:国际上通常将国际劳工组织通过36. 奖金:是有效超额劳动报酬,是职工工资的补工会与用人单位由于签订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15. 简述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 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和称为国际劳工标准 充形式,是对在工作和生产建设中取得卓越成效71. 劳动争议和解:指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之间自答: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2劳动合同内容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的职工的一种奖励。 行协商,就争议的解决达成一致意见的处理方式。 具有劳动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3劳动合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37. 津贴:指对在特殊情况下工作的职工所付出的简答题 同具有双务、有偿、诺成合同的特性 劳动法体系:是指构成劳动法律部门中不可缺少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进行合理补偿的附加劳动报1. 简述19世纪下半叶劳动法产生的原因。 4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的相互间有内丰联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整体。 酬和物质鼓励,是劳动报酬的一种补充形式。 1)劳动法的产生,是大工业时期“人类理性”的39. 简述职工福利的特征。答:1)职业关联性 2)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指在运用劳动过程中,38.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体现。2)劳动法的产生,是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普遍性 3)功利性 4)集体性 5)效益性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用人单位必须按法定最的客观要求。3)劳动法的产生,是在资本主义制16. 简述劳动合同的成立与劳动合同的生产的联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指的是饮食在劳动整个体系低标准支付的劳动报酬。 度的发展过程中,国家为协调劳雇双方利益关系,系与区别。答:劳动合同成立是指劳动合同双方之中,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贯穿39.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指依照法律、中劳动合同稳定社会经济秩序,而颁布某些改善劳工条件的人就确立劳动关系意思表示一致,并就劳动合同于劳动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的总的指的约定,在特殊时间内或者特殊工作情况下支付法律。 条款经协商一致,签订了协议。劳动合同生效是导思想和根本准则。 给劳动者的工资。 2. 简述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指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成经济性罢工:是劳动关系双方冲突激烈化时由工40. 工作时间:指依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一昼夜答:是调整两部分社会关系,其中劳动关系是劳立和劳动合同生效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合同成立会组织工人集体停止工作所采取的一种对抗行动。 之内和一周之内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 动法调整,主要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外,劳动法还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前提,但劳动合同成立并不意劳动参与权:指劳动者有权参与企业的管理活动41. 休息时间:指劳动者按法律规定不必从事生产调整与其密切联系的一些社会关系。 味着劳动合同一定生效,只有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并对自身利益有关的管理信息有知情权。 和工作,而由自己自行支配的时间。 3. 简述劳动法中劳动的特征。 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就业权: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42. 探亲假:指与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的职工,在1)劳动法上的劳动,一般是人们在争取与实现劳17. 简述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力,并且有劳动愿望的劳动者贪污从事有劳动报一定期限内所享受的一定期限的带薪假期。 动全过程中的劳动。2)劳动法上的劳动是有偿性有哪些?答:1)劳动合同的期限 2工作内容 3酬或经营收入的劳动的权利。 年休假:指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的繁劳动,它区别于无偿的义务性劳动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劳动者的基本劳动义务:指根据劳动法律规范的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 3)劳动法上的劳动带胡劳雇关系。 6)合同终止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要求,劳动者在劳动和工作过程中应当履行的基44. 职业安全法律保障:指国家为了防止劳动者在4. 简述劳动关系的种类有哪些? 18. 简述集体合同的重要作用。 本劳动基本义务。 生产和过程中的伤亡事故,保障劳动者在生命安1)从不同所有制关系,可以分为全民所有制劳动答:1)集体合同是确保职工劳动条件与劳动待遇劳动法律关系:指劳动法律规范在劳动调整关系全和防止生产设备遭到破坏而制定的各种法律规关系、集体所有制劳动关系、个体经营劳动关系、的必要手段2)集体合同是协调劳动关系,促进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 范。 联营企业劳动关系、股份制企业劳动关系、外商公平与社会稳定的有效措施3)集体合同是职工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指依照劳动法享有权利与45. 职业安全卫生:指直接保护劳动者在劳动或工投资企业劳动关系等。2)从职业分类上可以分为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4)集体合同是现承担义务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劳动法律关作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法律制度。 企业的劳动关系、国家机关的劳动关系、事业单代化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系的内容: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贪污享有的权利46. 职业卫生法律保障:指国家为了改善劳动条件,位的劳动关系等。 19. 简述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有哪些? 和承担的义务。 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防止有毒有害3)从资本的组织形式上可以分为国有控股公司的答:1)集体协商,撰写集体合同草案2)讨论并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的权物质的危害和防止职业病的发生所采取的各种防劳动关系、私营企业劳动关系、外商投资企业劳通过集体合同草案3)签署集体合同与审查备案 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护措施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动关系、有限责任公司的劳动关系等。 20. 简述劳动就业的法律特征。
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指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职业病: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4)从工人运动角度分类,可以分为利益冲突型劳答1劳动就业的主体具有特定性2劳动就业必须律规范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动关系、利益一体型劳动关系、利益协调型劳动是出处公民的自愿3劳动就业必须是一种能够为务,形成劳动法律关系。 疾病。 关系。5)从集体谈判制度上可以为分个别劳动关社会创造财富或有益于社会的劳动4劳动就业必15. 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根48. 特种作业: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系、集体劳动关系。 须使劳动者能够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 据劳动法律规范,变更原来劳动合同中确定的权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5. 试列举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主要21. 简述劳动就业服务的主要内容。 利义务的内容。 害的作业。 有哪些? 答:1)失业登记 2)职业指导 3)职业介绍 4)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根据49. 女职工:指一切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答:有两种理解方法:列举法:1)国家进行劳动就业训练 5)失业保障 6)生产自救 劳动法律规范,终止其相互间的劳动权利义务关女性劳动者,包括从事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妇力管理中的关系。20社会保险中的某些关系。3)22. 简述特殊群体包括哪些人? 系。 女。 工会组织与企业在执行劳动法、工会法过程中发答:1)妇女的就业保障 2)残疾人就业的保障 17. 劳动法律事实: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50. 发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指针对女职工生的关系。4)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关3)退役军人就业的保障 4)少数民族人员的就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和未成年工的身体结构、生理特点及其各自的特系。5)其他有关管理机构在监督劳动法执行过程业保障 5)关于未成人就业的特殊规定 6)农况。 殊需要,在劳动方面对他们的特殊权益的法律保发生的一些关系。区别式方法:1)这些关系是劳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保障 18. 定期轮换工:指从农村招用的不转户口、不改障。 动关系产生的前提条件。2)这些关系是劳动关系23. 我国劳动法中规定的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原变农民身份,定期轮换做工务农的劳动合同制工职业纪律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应遵守的劳动的直接后果。3)这些关系是劳动关系附带产生的则存在的客观基础 答:1)在市场经济人。 规则和劳动秩序。 关系。 条件下的我国工资立法,确认用人单位享有完全19. 劳动合同的订立: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贪52. 行政处分:行政处分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6. 简述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 的工资分配自主权。2)在我国以公胡制为基础的污就劳动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达成协议,从而确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答:1)两者的调整对象不同。2)两者的主体不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原则是工次分配的核立劳动关系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 53. 对违反劳动纪律的经济处罚:指企业行政部门同。3)两者调整的原则不完全相同。 心原则。3)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制20. 劳动合同的内容:指劳动合同双方人经过协商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经济方面的制裁,强7. 简述劳动法与经济法的区别。 度中,国家有责任保证劳动者获得最基本的生活达成的关于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规定,具体表制劳动纪律的职工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以示惩答: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非常广泛,它是调整需要,使劳动者实现物质帮助权。4)由于我国多现为合同条款。 戒。 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特定的经种经济成分和多种经济形式的存在,必然有与之21. 竞业避止:又称竞业避让、竞业限制,指雇主54. 社会救济:指国家和社会对因遭遇意外事件或济关系。这些经济关系的调整是为了对国家经济相适应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形式。 与雇员通过合同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劳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而处于自下而上困活动的宏观调控和加强经营管理,显然与劳动法24. 简述我国工资保障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动关系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雇员不得从事对雇境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以使其维持最低的调整雇佣的劳动关系是不同的。 答:1保障劳动者工资水平的立法2保障工资按主有竞争关系的工作。 生活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 8. 简述劳动法与行政法的区别。 规定支付的立法3严禁非法扣除劳动工资的立法 22. 集体合同:指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55. 社会福利:指国家在保障全体社会成员享受基答:劳动法和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显然不同,行政25. 在我国实行缩短工时制应当遵循哪些规则? 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本权利的基础上,通过发展福利事业,兴建公共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职务时发生的答:1)《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4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福利设施等政策措施,逐步改善和提高生活水平各项社会关系,行政关系必须有一方是行政机关,条规定:“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的社会保障制度。 而劳动关系必须有一方是劳动者。 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23. 集体协商:指用人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56. 养老保险:指劳动者因年老或病残丧失劳动能9. 简述我国劳动法的渊源。 2)劳动部《贯彻<国务院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的用人单位代表,就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进行商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补答:根据制定法律主体的不同,法律规范适用范的实施办法》第4条规定:“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谈,并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 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围的不同,法律规范的效力不同,其表现形式有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在每周工作40小时的基础就业保障:指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实现劳动权所采57. 失业保险:指劳动者因失业而中断生活来源的不同的名称。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 4部门规上再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应在保证完成生产和取的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的各种措施的情况下,在法定期间内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章 5其他法律规范中有关劳动问题的规定6)地工作任务的前提下。3)根据《劳动法》第36条总称。 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方性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7地方规章8国际法律的规定,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25. 特殊群体:指谋求职业有困难或需要特殊就业58. 工伤保险:指贪污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文件9国际惯例 25. 劳动者的休息权具体包含哪些内容? 服务的人群,包括妇女、残疾人、退役军人、少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其亲属提供医疗10. 简述劳动法基本原则的作用有哪些? 答:1)劳动者依法享有一定期间内休息时间总量数民族、未成年人及其他需要特殊对待的群体。 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答:1)劳动法基本原则指导着各项劳动法律法规的权利。2)劳动者在特定时间休息的权利。3)劳动就业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的立、改、废,有助于劳动法制的统一、协调和劳动者享有相对连续性休息时间的权利。4)劳动自愿从事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劳动 59. 疾病保险:指劳动者及其供养的亲属由于患病稳定。2)劳动法基本原则有助于融解和解释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其他休息或休假的权利。 27. 失业人员:指在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或非因工负伤后,在医疗和生活上获得物质帮助法,解决各具体劳动法律制度之间的矛盾。3)劳26. 简述休息时间的种类? 在调查期间未从事有酬劳动,当前有就业可能并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动法基本原则可以弥补劳动立法具体规定的不足,答:1)工作日内的间歇休息时间 2)工作日之以某种方式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 60. 职工福利:指行业或单位为满足职工物质文化用于解决某些实际问题。 间的休息时间 3)公休假日 4)法定节日休假28. 职业教育:即职业培训,亦称职业训练、职业生活,保证职工及其亲属的一定生活质量而提供11. 简述劳动者个人的权利有哪些? 时间 5)探亲假 6)年休假
技术培训或职业技能开发,它是根据现代社会职的工资收入以外的津贴、设施和服务的社会福利答: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2获得劳动报27. 国家关于职工探亲假都有哪些具体规定? 业需求以劳动者的从业意愿和条件,对要求就业项目。 酬的权利3)获得休息休假的权利4)获得劳动安答: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和在职的劳动者所进行的旨在培养和提高其专业61. 职工集体福利:指为满足职工集体生活需要或全卫生保护的权利5)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6享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的技术知识和职业技能的教育和训练活动。 职工共同的生活需要而设置、提供的各种福利设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29. 职工培训:指在职职工为了更新文化知识和提施和福利性服务。 的权利 日团聚的,可以享受规定的探望配偶的待遇;与高劳动技能而接受的一种训练方式。 62. 职工民主管理:指劳动者有权参与企业的管理12. 简述劳动者集体的权利有哪些? 父母都不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30.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指承担安置城镇失业人员活动并对处自身利益有关的管理信息有知情权。 答:1)结社权2集体谈判权3罢工权4参与权 以享受规定的探望父母的待遇;但职工与父母一和企业富余人员任务,由国家和社会扶持,进行职工代表大会:国有企业职工异议管理和民主参13. 简述劳动者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方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规定探亲待遇。生产经营自救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 与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答:1)完成劳动任务2)提高职业技能3)执行2)探亲假期:1. 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31. 就业训练中心:指在各级部门领导下,由劳动64. 违反劳动法的责任:指劳动关系主体因违反劳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4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2.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就业服务机构管理指导的就业训练实体。 动法律法规而贪污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14. 简述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和联系。 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因工作需32. 下岗职工:指由于用人单位的生产和经营善等65. 对劳动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指依法享有监督答:联系:国家总是依据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制要,当年未能给假,或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位,并已不检查权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定劳动法律规范,从而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展变化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3. 已婚职工探望父在本单位从事其他任何工作,在社会上没有再就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制度。 了,要求劳动法律关系作相应调整,于是劳动法母,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4. 凡实行休业,但仍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66. 一般性监督检查:指劳动监察机构并未发现用律关系也会随之变化。实际的劳动关系也下工通假制度的职工,如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应,33. 工资:指基于劳动,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提供人单位有任何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而对其进行的例过法律关系的形式得到巩固和保护。区别:1两补足天数。3)探亲假期待遇:1. 工资待遇。规定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按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行检查、不定期检查。 者所属的范畴不同。劳动关系是一种社会物质关的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2. 探定,以货币开工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68. 劳动争议: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系,属于经济基础范畴;劳动法律关系则是一种亲路费的报销。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34. 计时工资:指按照劳动者技术熟练程度、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发生的和争议。 思想关系,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2两者产生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繁重程序和工作时间的长短支付工资的一种形式。 集体争议:指劳动者一方的人数达到法定人数以前提不同。劳动关系是以劳动为内容的劳动法律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35. 计件工资:指按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上并且基于共同理由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 关系是以法定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 人自理,超出部分由单位负担。 的计件单位来计算工资的形式。 70. 团体争议:指代表和维护全体职工共同利益的
28. 简述职业安全卫生制度的基本特征。
答:1)职业安全卫生制度的实话具有强制性2)职业安全卫生制度以劳动过程为其保护范围3)职业安全卫生制度以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为主要途径。
29. 简述职业安全法律保障的特征。
答:1)职业安全法律保障以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为目的。2)职业安全法律保障是对各种劳动条件和生产设备的安全规定。3)职业安全法律保障具有突出的技术性特点。
30. 简述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法律制度的特点。答:1)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制度,是国家为实现社会目标的一种宏观调控性质的法律制度。2)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制度,具有高度的法律强制性。
31. 简述女职工和未年工特殊保护法律的意义。 答:1)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2)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 3)有利于促进民族的兴旺发达 32. 简述我国职业纪律的基本特征。 答:1)职业纪律是为了劳动者的自身利益服务的。2)职业纪律是由劳动者自觉遵守的纪律。3)职业纪律是由劳动者自愿执行的纪律。
33. 简述我国职业纪律与职业道德的关系。 答:二者辅相成,关系密切,是社会主义建设不可或缺的。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区别:1)性质不同 2)直接目的不同 3)实现的手段不同联系:1)主体相同 2)调整对象相同 3)最终目的相同
34. 简述职业纪律法律保障的主要内容。
答:主要包括;1982年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1988年4月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
35. 简述社会保险的基本特点。
答:1)社会保险的对象范围仅限于职工――劳动者,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2)社会保险的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险种,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3)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的依据是基于客观原因导致的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推动工作岗位,不包括主观因素所致的此类损害4)社会保险是一种兼有补偿性质和物质帮助性质的保障制度。5)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一项法律制度。
36. 简述社会保险制度的功能
答:1)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2)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3)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4)促进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
38. 简述工伤保险制度的特点和作用。
特点:1工伤保险对象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3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4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附和,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5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但因工伤事故的不同而有差别。作用:1保证受伤和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得到及时医治2补偿损失,维持生活3减轻企业负担,稳定保险待遇支付4预防职业危害,减少职业伤害和疾病
40. 简述职工与公共福利的相同点与不同点。 相同点:二者共同构成社会福利体系,都是以满足社会成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维持和提高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为基本任务,以实现社会公平为主要价值目标的物质帮助形式。
区别:1经费来源不同:职工福利经费由行业或单位负担公共福利经费由国家或社会负担或筹集3享受主体不同:职工福利的享受主体只限于特定的职工及其家属公共福利的享受主体则是全体社会成员
41. 简述工会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答:权利:1)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2)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3)帮助、指导签订劳动合同和签订集体合同的权利4)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5)交涉和协商的权利6)监督和调查的权利7)参与劳动争议解决的权利 义务:1)为职工提供法律2)协助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办好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3)会同企业、事业单位教育职工以国家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企业的财产,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进行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4)根据政府委托,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42. 简述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特点和作用。 答:特点:1职工民主参与是劳动者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而不是指职工有权代替企业的管理者进行企业的管理2)职工民主管理是职工参与的管理,是劳动者以职工的身份参与的管理,而不是以股东或其他身份行使管理权。3)职工民主管理是指劳动者对企业内部事务的管理。作用:1职工与企业形成了利益与共、休戚相关的共同体,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的发挥有了保障2)职工对企业的长期发展给予了更多的关注,而不再盲目追求企业的短期效益或利润,企业资产配置更趋优化、合理。3)职工参与管理,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43. 简述劳动法中行政处罚的几种形式。
答:种类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反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挽留。
44. 简述劳动法中对于民事责任的规定的特殊性。答:除了具有平等性以外,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还具有一定的人身隶属性,劳动者处于相对弱者的地位。此外,在承担懂事责任的时候,劳动者普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而法律则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某些情况下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这也体现了对劳动者的倾斜性保护。 45. 简述劳动监察的属性。
答:1)法定性 2行政笥 3专门性 4惟一性 46. 简述群众监督的形式和主要特点。
答:形式:1)直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监督。2)报刊等传媒监督。3)其他群众组织的监督,如妇联、共青团等组织的监督。
特点:1)监督主体具有分散性和广泛性。2)监督方式具有特定性和任意性。
48. 简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范围。
答: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 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调解的其他劳动争议。
49. 简述劳动争议的基层调解与仲裁和诉讼中的调解的异同。答:相同:1)都是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2)都有第三者从中调和;3)都依法进行;4)都着重说服教育。不同:1)主持者不同 2)遵循的程序不同3)调解书的效力不同 50. 简述劳动争议的仲裁程序有哪些?
答:1)管辖2)仲裁参加人3)申请与受理4)仲裁准备5)案件审理 6)法律文书的生效和执行 7)仲裁监督
47. 简述我国劳动争议的范围。 答: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1、论述劳动法中劳动中的特征。
答:劳动法中的劳动,并不是指一切劳动,有以下特征:1、劳动法上的劳动,一般是人们杂争取与实现劳动全过程中的劳动。如劳动就业法律保障是劳动法的重要内容;2、劳动法上的劳动是有偿性劳动,它区别于无偿的义务性劳动;3、劳动法上的劳动带有劳雇关系(或劳雇关系的劳动,区别于单个的家务劳动)。 2、试述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答: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即劳动法的效力范围。一般意义上的劳动法的效力范围,是指劳动法在空间、时间、对人的效力范围。1、劳动法的空间适用范围即劳动法的地域适用范围,劳动法的地域适用范围,直接与不同立法权限制定颁布的法律相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法律,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等统一适用与全国;地方性立法机关制定的法规适用于其管辖区内,但不得与全国性法规相冲突;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规只适用于民族自治地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只适用于特别行政区。2、劳动法的时间适用范围即时间上的效力。劳动法在时间上的生效和失效时间,即劳动法的时间效力,在颁布时采取两种方式规定。一种是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另一种方式规定是公布后并不立即生效,而是规定一个实施的时间,自实施开始时间时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公布,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法的失效时间也有两中情况,一种是法律本身规定终止生效或某些特定条件出现时自然生效;另一种情况是颁布新的法规后而原有法规失效。3、劳动法在对人的适用范围。对人的适用范围,即劳动法对哪些人发生效力。各项劳动法规,是采取正面列举方式规定对哪些人发生效力,还是采取排除方式规定不适用哪些人,都明确规定了对人的适用范围。
3、试述劳动关系的特征。
答:1、劳动关系是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动能力,包括体力劳动能力和智力劳动能力,劳动使用者提供劳动过程所需要的生产条件和工作条件,双方在直接的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2、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劳动使用者(或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各自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劳动者提供劳动能力,要求获得相应的报酬和工作条件;经营者为获得经济利益,将要求包括降低人工成本的经济利益。3、劳动关系双方在维护各自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4、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存在管理和被管理关系,即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要依法服从经营者的管理,遵守规章、制度。这种双方之间的从属关系是劳动关系的特点。
4、为什么说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
答:劳动法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自19世纪初大工业生产以后,由于国家对雇佣关系的干预,从传统民法中独立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其原因为:1、 有特定的调整对象。劳动法主要调整的劳动关系,是其他法律部门无法形成和实现的。劳动法律关系形成的现实基础是包容的。 劳动关系。
2劳动法有特定的主体,劳动法中的劳动者与劳9谈谈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特动使用者之间的主体关系是劳动法的重要特点,点。
双方均有特定的主体资格。3、 劳动法有独立的答:所谓权利能力,是指能够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内容体系,劳动法内容包括了劳动就业、劳动合务的能力,权利能力是法律认定法律关系主体的同与集体合同、工资保障、工时休假、职业安全前提。所谓行为能力,是指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卫生、社会保险、工会、劳动争议处理等内容,使权利并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得以产生、劳动法完整而系统的内容体系也是其他法律部门变更或消灭的能力。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所不能包容的 动行为能力,具有以下特点:1、劳动者的劳动权31、试述劳动争议处理的重要意义。 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劳动行为能力开始于16答:一、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周岁。我国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这也是16周岁的未成年人。2、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劳动争议立法的直接目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既和劳动行为能力是同意的,不可分割的。只有同存在利益上的对立,又有相互以来的一面。只有时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年满16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坚决制止不法行为,维护合周岁的公民,才能成为劳动法律关系主体,成为法利益,将企业的运行纳入法律的轨道,才能使某一用人单位的职工,二者是统一的、不可分割双方的合法权益都能获得有效的法律保障,实现的。3、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只劳动关系的协调发展。二、妥善处理劳动争议,能由劳动者本人亲自实现。4、某些劳动者的劳动有利于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提高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根据双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在劳动关系中,劳动法的规定,有些职业和工种,对劳动这的劳双方当事人互为权利义务主体,权利义务相辅相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有一定的限制。 成。通过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加强劳动法律法规2、试述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 的宣传。三、 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有利于维护正答: 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各项制度改革的顺利进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在处理劳行。 动争议案件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5、根据各项劳动法律制度,试述劳动法体系。 1、着重调解,及时处理。这一原则要求劳动争议答:劳动法体系,是指构成劳动法律部门中不可发生之后,应着重采取调解方式使双方在资源的缺少的相互间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整体。基础上化解矛盾。2、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这一概念强调构成劳动法体系应是内容完整的,处理。这项原则要求处理劳动争议必须以事实为各种劳动法律制度;各项劳动法律制度相互间的依据,以法律为准绳。3、当事人适用法律上一律内在联系是基于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体系和劳平等。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是指劳动动理发规划体系和劳动法学体系是不同的,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任何用人立法规划体系是在一定时期之内的劳动立法计划,单位和劳动者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它与完整而系统的劳动法体系结构是不同的。劳10、试述履行劳动合同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 动法体系应根据各项劳动法律关系构成一个较为答: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完整的体系:劳动管理法(劳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各自义务的行为。当事人在其职权、劳动就业法)、劳动关系法(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三项原则: 法、集体合同法)、工会的法律保障、劳动标准1、实际履行原则。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原则包括两法(工资法、工时休假法、职业安全卫生法、女层含义:一是双方当事人都必须亲自履行合同义工未成年工特殊保障法、职业训练与职业资格标务,而不能由第三人代替履行,这是由劳动合同准法、员工奖惩规则法)社会保险法(生育保险主体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不可分割法、养老保险法、失业保险法、工伤保险法、疾性决定的,劳动合同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相互考察病保险法、遗属津贴)劳动争议处理法(劳动争并取得信任的基础上签订的。二是要求劳动者按议、集体合同争议)劳动检查监督法。 合同规定的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完成劳动过程,6、试述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标准。 从而使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成为最佳状态。2、答:劳动法基本原则,指的是包含在整个劳动法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体系之中,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规定和要求全面履行合同义务。3、合作履行原则:贯穿于劳动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的总要求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相互配合、的知道思想和根本准则,它是劳动法的核心和灵友好合作,并在遇到困难时相互理解和帮助。 魂。 11、试述实行集体协商制度的意义。
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标准:劳动法中所体现的答:集体协商,亦称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工原则、精神有许多,要衡量一个所谓的原则是否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用人单位代表,就劳动标成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需要一定的规格和标准,准和劳动条件进行商谈,并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这就是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标准。首先,劳动集体协商或集体谈判是一项法律制度,是具有法法基本原则应该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和概括性。劳律后果的行为,其意义在于:1、集体协商是维护动法基本原则是规范各种劳动劳动关系的共同的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维护劳动通则。其次,劳动法基本原则必须具有相对的稳者合法权益,协调稳定劳动关系,是劳动者的宗定性,这是因为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是由社会旨。
的经济制度、文化传统所决定的。再次,劳动法2、集体协商是实现劳动关系协调的必要手段。协基本原则必须具有全面的覆盖性和高度的权威性。调稳定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是劳动法基本原则必须能够覆盖劳动法所调整的各劳动法制追求的目标。3、集体协商可以弥补劳动种社会关系和各项劳动法律制度,这是劳动法基立法和劳动合同之不足。一般情况下,劳动法规本原则与劳动法具体原则的区别。 定的劳动标准是最基本的劳动标准。通过集体协7、试述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 商订立的集体合同的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可以高答:劳动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我国宪法规定,于劳动立法所规定的保障标准,这就可以起到弥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补劳动立法的不足。
这一规定被确立为劳动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表12、试述集体合同的法律特征。 明,有劳动能力的公民从事劳动,既是行使法律答:集体合同,是指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利,又是履行对国家和社会所承担的义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务。 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这一基本原则体现在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具有以下法律我国《宪法》第二章的一系列规定中,而《中华特征:
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更是在第1条就明确了“保1、 集体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定性。集体合同的一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宗旨。在我国,要保护方为工会,另一方为用人单位(雇主)。工会作劳动者合法权益,应当通过一系列具体措施落实为集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代表职工群体的宪法中的规定,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等到全面、意志和利益,依法为职工劳动者争取合法权益。 平等的保护。 2、 集体合同的内容侧重于维护职工权益的规定。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原则:劳动法主体包括国家、集体合同是以职工劳动条件、生活条件为主要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法主体利益包括国家的容的协议,其内容非常广泛,涉及到劳动关系的利益、用人单位的利益和劳动者的利益。劳动法各个方面。3、 集体合同的定理有严格的程序和主体平衡就是要求尽量实现这三方利益的平衡。 形式要求。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集体合8、谈谈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同的签订首先有双方依法产生的代表进行协商,答: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草拟集体合同草案;其次由工会主持召开职工大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再次由双方首席代务关系。特征: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平表签字盖章;最后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等性和隶属性。劳动法律关系一方主体是劳动者,4、 集体合同是特殊的双务合同。集体合同依法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在劳动法律关系建立之前,签订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互相承即在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平等的担一定的义务和责任。5、 集体合同具有劳动基主体,双方是否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及建立劳动法准法的效能。集体合同的内容多涉及国家劳动基律关系的条件由其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准法的规定,它规定用人单位在不低于国家劳动则依法确定。2、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国家意志为标准的基础上,向职工提供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 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劳动法律关系13、试述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是按照劳动法律规范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形成答:集体合同,是指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的,既体现了国家意志,又体现了双方的当事人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共同的意志。3、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
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员社会个方面力量,实行在政府指导和扶持下,用人单位之间为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双个人自学、企业组织和社会帮助相结合,大力开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一、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展多种形式的再就业培训。 的联系。 7、创业培训。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有着密切的联系,它们同属8、职工培训,也称职工教育或在职教育,是指在于劳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调整劳动职职工为了更新文化知识和提高劳动技能而接受关系的方法和手段,在协调稳定劳动关系过程中的一种训练方式。 发挥着重要作用。 16、试述下岗职工与失业人员、职工的区别。 二、 区别1、主体不同。集体合同主体比劳动合答:1、下岗职工与失业人员的区别。失业人员是同主体广泛。集体合同主体一方是工会、工会团指在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在调查期间未从体或职工代表,另一方为雇主或雇主团体;而劳事有酬劳劳动,当前有就业可能并以某种方式正动合同主体是特定的,仅限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寻找工作的人员。职工下岗后普遍有三种情况:(即雇主)。2、、内容不同。集体合同所约定的一是下岗人员已通过各种渠道实现了再就业;二条件是涉及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会或劳动者所代表是下岗人员正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寻找工作;三是的全体劳动者的一般劳动条件、生活待遇、集体下岗人员没有寻找工作的行动。下岗职工中的第谈判的程序及民主管理的方式;而劳动合同则仅二中情况即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我们可以称之为涉及个别劳动者的特殊劳动条件。3、目的不同。失业人员。下岗和失业的关系为,下岗为一种事集体合同的目的是通过工会或者劳动者代表与用实上的失业,失业人员中包括下岗职工。下岗职人单位谈判,平衡个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力量,工与失业人员的根本区别在于下岗职工和企业还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稳定劳动关系;存在着劳动关系,下岗职工要进入再就业服务中而劳动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心,并与之签订“两个确保”,即“基本生活保利义务。 障和再就业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4、适用范围不同。集体劳动合同适用于签订集体务,并籍此变更劳动合同,替代劳动合同中的相合同的工会或劳动者代表所代表的全体劳动者;关内容。协议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而失业人而劳动合同则适用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个人员与企业已无任何关系。
和用人单位。5、效力不同。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下岗职工与职工的关系。职工是指在单位,以工劳动合同。6、形式要件不同。签订集体合同需要资为生活费主要来源的从业人员。职工是从业人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由双员中的一部分。下岗职工已离开工作岗位,不参方首席代表签字,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报劳动加本单位的劳动,不属于原单位的从业人员,从行政部门批准;而劳动合同只需劳动者个人与用原单位领取的也不是劳动所得只是生活费,不属人单位协商签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法律不于工资,从此意义上说下岗职工不是职工也是合排除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同时对事实劳动关系理的。但能否说下岗职工就是失业人云亦云呢?进行保护。 这也不科学。虽然说下岗职工不符合职工的定义,7、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集体合同纠纷多为利益但从劳动管理角度看,下岗职工仍与原单位保留争议,且涉及范围较广,各国一般采取政府协同劳动关系,仍是本单位的职工。
劳资各方协调处理的方式。而劳动合同争议则采17、如何理解我国劳动法中规定的工资分配的按用普通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劳分配原则。 37. 简述失业保险的基本特点。 答:按劳分配,即以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答:1)适用对象的特定性2)享受保险待遇有一量为标准确立个人工资额。劳动法规定:工资分定期限3)待遇水平较低4)保险功能的特殊性 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按劳 分配原则,作为我国工资分配的一项重要原则,14、试比较职业培训与普通教育的异同。 有其存在的客观条件和基础。
答:职业教育,即职业培训,亦称职业训练、职1、按劳分配原则存在的社会发展阶段,只能是商业技术培训或职业技能开发,它是根据现代社会品经济和生产力水平还不够高度发达的阶段。 职业需求以及劳动者的从业意愿和条件,对要求2、按劳分配原则,直接服务于《劳动法》促进经就业和在职的劳动者所进行的旨在培养和提高其济发展的立法目的。3、我国工资分配中的按劳分专业技术知识和职业技能的教育和训练活动。职配原则,强调以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取得工资业教育是整个国民教育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职的唯一标准,实行工资中的人人平等、同工同酬、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均是我国国民教育体系中不可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不得食的基本分配偏废的部分,但二者有联系也有区别。其联系在原则,并不能因民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等于:二者都是为了培养和提高人的才能及文化技的不同而在工资方面形成差别。
能水平,同属智力开发活动;普通教育是基础,18、试从立法目的的角度论述工作时间的显著特职业教育是普通教育的延伸和专门化。二者的区点。 别主要有: 答:工作时间,是指依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一1、目的不同。职业教育以直接培养和提高劳动者昼夜之内和一周之内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的职业技能为目的,其目标是使受培训者成为一从立法目的的角度而言,工作时间制度有以下特定劳动领域的专门人才,以满足现代社会职业和点:
劳动力供求双方的需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专1、 工作时间制度既有标准工作日的规定,又有业性;而普通教育是以提高受教育者的基础文化标准工作周的规定,同时也有其他工作时间的规水平为目标的,具有基础性和普及性。 定。立法上需要同时规定标准工作周和其他工作2、对象不同。职业教育是一种以劳动者为特定对时间制度,以便于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象的人力资源开发活动,它的教育和培训对象是作时间。
社会劳动者,其中包括失业的劳动者、在职的劳2、 法定工作时间制度仅仅确立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企业富余人员和其他求职者;而普通教育动者在工作时间上不得突破的上限标准,用人单一般是以处于学龄期的青少年为主要教育对象。 位咳根据自己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确立低于标3、教育内容不同。职业教育突出专业技术知识和准工作日和标准工作周的时间制度,立法上的这实际操作技能的培养和提高,在教育内容上更侧种规定,一是基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重实践性和应用性;而普通教育突出基础知识和业或经济组织是一个完全独立的生产经营者,国素质教育,在内容上则比较注重基础性和系统性。 家着重从宏观上加以调控;二是在劳动法的立法4、教育手段和方法不同。职业教育是特需教育,指导思想上,侧重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注重教育和时间相结合,一般可以根据劳动者自3、 标准工作日和标准工作周制度,是工作时间身的要求和条件,采取比较灵活的教育手段和方制度的基础,法律允许实行的其他工时制度,都法,进行不同层次的教育和训练;而普通教育则必须依据上述两项标准测定相关的定额和因素。 采取比较固定的常规教育,一般是全日制教育。 19、试述工作时间法律规范的作用。 通过两者的比较,职业教育具有针对性、专业性、答:关于工作时间的法律规范,不能仅仅将其作实践性等特征。 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时间上的一个标准,15、试述我国目前的职业培训包括的具体形式。 而应从工作时间规范的基本理论角度考察它的基答:1、学徒培训,是指由用人单位招收学徒工,本功能,使之充分发挥规范的更深层的作用。工在师傅直接指导下,通过实际操作,让其掌握一作时间规范的特别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定技能的培训形式。 面: 2、学校培训,是指职业培训的一个很重要的部分,1、 利用工作时间制度,协调劳动报酬分配关系。其中包括技术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和成人高工作时间,是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重要依据。等学校教育等形式。 工作时间法律制度的这一功能,对于市场经济条3、就业训练中心培训,是指在各级劳动行政部门件下,国家对工资实行宏观调控,协调行业之间领导下,由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管理指导的就业训的工资差别,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练实体。 2、 促进企业的现代化管理。企业的现代化管理4、社会力量办学,是企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它以人、物、时间为基本因素。
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3、 保障劳动者休息权利的实现。休息权是劳动面向社会举办的培训机构。 者的一项基本人权,保障劳动者享有休息权是劳5、劳动预备制度,是国家为提高青年劳动者素质,动理发的目标之一。 培养劳动后备军而建立和推行的一项新型培训制4、 调节劳动力市场的供需矛盾,促进社会就业。度。 工作时间除了在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方面6、再就业培训,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造和实施再就发挥作用外,国家还可以通过制定工作时间标准业工程中,为帮助下岗职工转变就业观念、提高调节劳动力供需之间的矛盾。
职业技能、尽快实现再就业,原劳动部制定了
《“二年千万”再就业培训计划》,要求充分动
20、试述我国的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 答: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是指通过立法规定的,在我国境内的一切生产性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设施,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三同时”制度,是我国安全卫生工作的长期经验的总结,各种有关的行政法规和规章,都规定有“三同时”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
1、建设单位在申报建设项目时,应按规定同时提出安全卫生设施的方案,所需经费应纳入总投资计划。审批部门应一并审批下达。
2、设计单位在设计主体工程项目时应同时编制《职业安全卫生篇》,详细说明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和应采取的措施及其预期效果等,并严格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3、施工单位对安全卫生设施应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并保证质量。
工程项目竣工后,当地劳动、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对工程的安全卫生设施进行试运行和验收。4、凡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5、对违法“三同时”制度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21、试述职业纪律的调整范围。
答:职业纪律所调整的范围,是整个劳动过程以及与劳动过程有关的一切方面,包括工作时间、劳动态度、执行各种生产、安全、技术、卫生等规程的要求,以及服从管理,听从指挥,考勤、考绩等方面的全部内容。执行职业纪律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和实现正常的工作程序,从而保证劳动义务的正确旅行和劳动权利的顺利实现。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全新的思路对劳动纪律作了规定。这一思路包括: 1、劳动纪律作为企业经营管理权的一项内容加以强化,并将劳动纪律的效力与劳动合同挂钩。2、从防止用人单位滥用惩处权的角度,对劳动纪律的运用进行必要的制约。
22、试述职业道德与职业纪律的联系与区别。 答:职业纪律,又称为劳动纪律,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应遵守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 职业道德是指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是一定职业范围内的特殊道德要求,即整个社会对从业人员的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等方面的要求。
区别:1、性质不同:职业纪律属于法律关系的范畴,是一种义务;而职业道德属于思想意识范畴,是一种自律信条。2、直接目的不同:职业纪律的直接目的是保证劳动者劳动义务的实现,保证劳动者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而职业道德的直接目的是为了企业实现最佳的经济效益以及实现其他劳动者的合法权益。3、实现的手段不同:为了保证职业纪律的实现,法律、法规制定了奖惩,以激励和惩戒相结合的方式,以促使人们遵守职业纪律;而职业道德的实现,则主要依靠人们的自觉遵守,依靠社会舆论、社会习俗以及人们内心信念。联系:1、主体相同。虽然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存在显著区别,但是它们共同赋予同一主体——劳动者,要求劳动者在遵守职业纪律的同时,也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调整对象相同。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调整的都是劳动者的职业劳动,是在劳动者劳动过程中发挥作用的,调整的是同一行为——劳动行为。 3、最终目的相同。虽然二者的直接目的不同,但是她们的最终目的相同,都是为了保证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正常进行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完善科学管理,还可以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26、试述工会的性质。
答:所谓工会的性质,是指工会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本质特征。工会的性质,工会是作为工人谋求政治、经济地位的改善而团结在一起组成的群众性社会团体,具有阶级性、群众性和自愿性。阶级性、群众性、自愿性是各国工会、各个时期都具有的普遍性质。工会的阶级性,是指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组织,工人阶级为其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工会的会员是工人阶级的成员,工会代表和维护工人阶级的合法利益。群众性,是指工会是工人阶级范围内最广泛的群众组织,在我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工会具有广泛的群众性社会基础。自愿性,是指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组织,组织和参加工会是建立在职工自愿的基础之上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而知阻挠和限制职工加入或者不加入、建立或者不建立工会,工会的活动是建立在职工自愿的基础上的。
23、试述社会保险的基本特征。
答:社会保险,我国过去称劳动保险,是指国家依法对遭遇劳动分享的职业劳动者,提供一定物质补偿和帮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水平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特征:1、基本保障性。社会保险是当劳动者遇到劳动风险,失去劳动报酬之后,仍能获得基本生活的保障,这是实施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 2、国家强制性。社会保险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必须参加并按照法律规定的费率旅行缴费义务。互助互济性。社会保险是依据社会共担风险的原则,保险费用一般由国家、用人单位、个人三方负担,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通过统一调剂、互助互济办法,支付保险金和提供服务,实行收入的再分配。主体特定性。社会保险关系的各方主体是特定的,除个体经营者外,社会保险的投保人特定为用工方,承保人特定为专门的保险机构,被保险人特定为职工(或投保的劳动者),受益人特定为职工或其法定亲属。待遇的差别性。社会保险由于劳动者的工龄长短、保险事故发生的原因、缴纳费用多少等因素的不同,决定了社会保险待遇也有所差别。补偿性。社会保险的基金来源于劳动者创造的物质财富,国家通过社会保险将一部分物质财富再返回给劳动者,其实质是对劳动者过去劳动的一种补偿,特别是在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的情况下,劳动者所享有的社会保险待遇,直接反映了社会保险的补偿性。社会福利性。社会保险对于符合条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在给予各种保险金支付的同时,按照实际需要,提供医疗护理、伤残康复、事业培训及各种社会服务。 24、试述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障的区别。
答: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依法对遭遇劳动风险的职业劳动者,提供一定物质补偿和帮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属于社会保障的范畴,它同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社会优抚共同构成了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体系。由于社会保险的适用范围是城镇职业劳动者,一般情况下,通过社会保险就能使大多数暂时遇到经济困难的社会成员获得基本生活保障,因此,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和支柱部分。另外,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同属于社会保障范畴,并构成了社会保障体系的三个子系统,但三者之间还是有很大差别,主要是:1、实施的对象不同;2、实施的依据不同;3、实施的条件不同;4、资金来源不同;5实施的时间效力不同。 25、试述社会保险法律调整的基本原则。
答:现阶段我国对社会保险的法律调整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社会保险水平与省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社会保险需要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其提供可能和创造条件,只有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社会财富较为丰富时,国家才有能力提供较高水平的社会保险;同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还制约着社会保险的水平,社会保险水平过高或过低,都会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2、社会保险一体化和社会化相同意的原则。实行社会保险一体化原则有利于实现劳动者的自由流动和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3、保障功能与激励机制相结合的原则。社会保险制度是为实现社会公平而设立的,但社会保险在实质上不是超越劳动者自身行为以外的恩赐,它需要每个劳动者的积极参与和投入,与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挂钩。
27、试述工会的法律地位。答:工会的法律地位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第一,工会的合法性。法律承认工会的合法地位,确立工会作为合法的职工的组织而存在;从工会的历史发展来看,在工会出现的最初阶段,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会立法将工人组织工会视为非法行为、犯罪行为,工会不具有合法地位,承认工会的合法地位,并对工会活动自由加以保护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第二,工会的独立性。工会是独立的社会团体,具有独立的组织,有组成成员、必要的经费和场所,工会在法律范围内的一切活动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工会不是政府机关,也不是企业的附属部门。我国工会的法律地位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工会的唯一性和独立性;第二,工会具有法人资格。工会作为法人,能够独立地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28、试述我国目前职工民主管理所采取的主要形式和特点。答:一、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参与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1、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2、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1)、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制度: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2)、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临时或经常性的专门小组(或专门委员会),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事项。(3)、联席会议。其他形式(一)、平等协商:是指职工与企业之间就有关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和涉及职工利益的问题进行平等协商,达成职工与企业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合作,共同促进企业的发展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利。(二)、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并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三)、职工代表参加公司的监事会。
29、试述违反劳动法责任的归责原则。
答:违反劳动法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有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两种。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法律责任的基本要件的认定责任的原则。所谓过错指的是行为人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过错责任原则是违反劳动法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所谓无过错责任原则,指的是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应由与造成损害原因直接相关的人(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不是根据用人单位主观上是否有过错,而是基于损害的客观存在,是根据用人单位的“劳动”的危险性质与造成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由法律规定责任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因而又称“客观责任”或“危险责任”。可见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有严格的法律限制,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例外。 30、试比较劳动监察与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之间的区别。答:一是监督主体不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的主题除了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以外,还包括公安、卫生、工商、财税、审计、防疫等专项行政管理部门,而劳动监察的监督主体是享有劳动监察权的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专门设立的劳动监察机构。二是监督范围不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只是在自己特定的权限范围内对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某一方面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而劳动监察机构则负责对企业遵守和执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三是监督过程中行使的职权不同。与其监督检查的范围相适应,劳动监察机构的监督职权相对比较宽泛,涉及到监督检查的职权有一些是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不能享有的。同样,一些特定行政部门的特定权限也只有该行政部门在旅行职责时享有,劳动监察机构不得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