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关于加强中小学薄弱学校建设的意见
柳府发„2009‟16号
东柳乡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中小学薄弱学校建设的意见
各村(社区)委员会、乡域各单位:
加强中小学薄弱学校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教育工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随着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寄宿制工程、远程教育工程的实施和乡财政对教育投入的加大,我乡义务教育的办学条件得到改善,师资队伍得到加强,学校管理日趋规范,但全乡中小学校之间的差距依然存在。为了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结合我乡薄弱学校建设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加强中小学薄弱学校建设,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根本宗旨,以“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分类指导”为原则,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三、基本措施
(一)统筹规划,分类指导
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薄弱学校底数,按照省教育厅划分薄弱学校标准,即“薄弱学校主要指区域内条件差,缺少基本的教学用房,没有达到中小学建设标准的学校;领导班子亟待加强的学校;城区学校学区内新生报到率不足80%的学校,师资力量薄弱,专职教师不到四分之一以上,不能开足课时开齐课程。教育质量相对较差的学校”。分类摸清各薄弱学校的薄弱环节,针对薄弱环节,制定改造措施和规划。在加强薄弱学校建设时,要坚持“五个结合”,即:把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与我乡“十一五”教育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结合起来,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中小学布局调整结合起来,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结合起来,与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结合起来,与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结合起来。分类指导,逐步推进,分阶段、有步骤地撤并、改造一些规模小、质量低、效益差、布局不合理的中小学。
(二)加大投入,整合资源
在切实保证义务教育经费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落实中小学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和预
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增加危房改造专项经费,安排危改项目工程资金、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资金、和其他捐赠资金,在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中,要抓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学校布局调整的机遇,整合教育资源,盘活闲置的校产资源,把撤掉的校产拍卖或置换,用于薄弱学校建设。
(三)建立机制,提高质量
1、加强薄弱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每年对中心学校和乡属中小学中层以上的领导班子进行全面考核,根据工作表现和实绩选拔、调整、任用。注重选派综合素质比较优秀的年轻干部到薄弱学校任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学校领导必须代课,否则,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职务;对无正当理由,拒不代课的学校班子成员,将报财政部门停发其工资;对办学差或群众反映多的学校,领导班子要及时调整。
2、建设适应素质教育需要的教师队伍。加大在职教师的培养、培训力度。从完善制度、措施入手,制定年度《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校长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研活动,使广大教师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增强现代教育理论素养,逐步掌握教育教学工作的新方式、新技能、新手段,形成实施新课程的教育教学能力。切实改进职称评定工作,严肃对待职评工作。除要求参评对象提供有关评审资料外,还要安排人员对照标准,深入到评审对象所在
(四)改革招生制度,规范办学行为。采取切实措施,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择校,努力实现各校生源的均衡。各
中心校要认真核定公办学校的办学规模,科学合理地划分学区,保证每名儿童、少年都拥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坚决取缔非法办学。把“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政策落到实处。要坚定不移地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小升初”入学考试。严格控制“大班额”。
(五)政策倾斜,保障弱势群体。认真落实国家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政策。认真做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的发放和使用。建立有效机制,切实落实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免除杂费和提供必要的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纳入“两基”巩固提高工作之中,提倡实行随班就读,贯彻执行农村残疾儿童少年“两免一补”政策,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薄弱学校 建设 通知
东柳乡人民政府 2009年1月27日印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