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裁定含义与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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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ao.lawtime.cn 行政诉讼裁定含义与种类 核心内容:行政诉讼裁定主要是用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对程序问题的判定。行政诉讼裁定共有十种情况适用,而且裁定一经生效是不得上诉的。以下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一、行政诉讼裁定概述
行政诉讼的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或者执行案件的过程中,就程序问题所作出的判定。
二、行政诉讼裁定的种类
在行政诉讼中裁定可以适用以下情况:
(1)裁定起诉不予受理;
(2)裁定驳回起诉;
(3)对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
对这三种裁定,当事人可以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定之日其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逾期不提出上诉的,一身人民法院的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4)对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的裁定;
(5)裁定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
(6)裁定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7)裁定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8)裁定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9)裁定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10)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11)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
行政诉讼裁定的法律效力有两种情况,对一审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裁定和管辖权异议裁定,当事人可以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逾期不提出上诉的,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对于除以上三类裁定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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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其他所有裁定,当事人无权提出上诉,一经宣布或者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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