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优条件(
“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先进班集体评选
一、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及班级各项集体活动,无无故缺席等情况;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2.具体要求:
(1)所有课程考试(考查)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若低于75分,则该科成绩必须在本专业年级前5名),德育测评成绩不低于80分;考查成绩不低于良好。
(2)无补考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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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参加各类文体、学术、科技等活动,在活动中获得院级以上的奖励;
(2)在校级以上各类竞赛中获奖;
(3)在校级以上刊物发表作品。
4.在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并至少获1次院级以上优秀等级认定。(没有的话可暂时不考虑)
5.每学期体育成绩为“中等”以上。
(二)“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全校15人,自行到辅导员处申报,全院pk)
1.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
生手册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所在学生寝室为院级以上“星级公寓”。
2.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所有课程考试(考查)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若低于80分,则该科成绩必须在本专业年级前5名),德育测评成绩不低于85分;考查成绩不低于良好;无补考现象。
4.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善于吸收和学习新知识,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和综合能力,学年中至少获1次校级以上“社会实践”良好以上等级认定。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每学期体育成绩为“中等”以上。
6.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班级干部、团干部、校级院级学生会干部、义工联及社团联合会等学生干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政治上与党中
央保持一致。
2.学习勤奋刻苦,求知欲强,有较强的学术进取精神,学习成绩优良。
3.有献身精神,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品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4.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决策能力和协调能力,工作有很强的责任心。
5.有改革创新精神,能积极为集体建设出谋划策,学术和文化活动有较高质量。 6.有正义感,敢于与一切坏人坏事及损害集体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7.一年内学习成绩有补考或受通报评以上处分者,不得参加评选。
(四)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条件 (全校10人,自行到辅导员处申报,全院pk)
1.具备优秀学生干部基本条件。
2.组织管理能力较强,工作积极主动,任劳任怨,有突出成绩为同学所公认者。
3.所有课程考试(考查)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若低于75分,则该科成绩必须在本专业年级前5名),德育测评成绩不低于85分;考查成绩不低于良好。
4.任职期间工作绩效鉴定必须为优秀(工作绩效由校、院学生组织鉴定)。
(五)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全校20个)
1.班级组织机构健全,并能成为政治坚定、工作扎实、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有威信的班级领导核心;能圆满出色地完成校、学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1)每月至少召开1次班会,班主任及全班同学(参加者达98%以上),有会议记录;
(2)班级各项制度健全,学生干部工作分工明确;
(3)完成上级交代的各项工作任务,无拖拉推诿现象等。
2.全体同学政治上积极向上,爱党、爱社会主义、爱校、爱集体,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具体要求如下:
(1)全班无任何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无严重警告以上违纪违规处分;
(2) 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占全班比例1%以上(含1%);
(3)全班无重大安全事故。
3.班级学风端正,勤奋好学,态度严谨。具体要求如下:
(1)班级学生考试(含考查)无违纪现象;
(2)全班全学年所有课程不及格率极低(3)学年中考试(含考查)的优秀率(文科课程学习成绩为85分以上(含85分)为“优秀”、理科课程学习成绩为80分以上(含80分)为“优秀”)达20%;
(4)任课教师反映好,每门课程到课率达98%。
4.积极开展第二课堂与社会实践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班级每学期组织各项活动不少于2次,学生参与面达95%以上。
5.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全体成员体育成绩达标。
6.无“不文明寝室”。
7.班级同学中科技(研)创新有1人次获得校级以上荣誉。
8.班级同学中无学生德育测评不及格者。
二、评选时间与比例
1.评选每学年一次,每年9月份进行。
2.评选比例:
(1)三好学生:比例不超过全校学生总人数的5%
(2)三好学生标兵:全校15名
(3)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全校学生干部的20%
(4)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全校10名
(5)先进班集体:全校20个
三、奖励办法
发给荣誉证书或奖金:
1.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颁发荣誉证书。
2.“三好”学生奖金为200元/人;“三好”学生标兵奖金为500元/人。
3.先进班集体奖金500元/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