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煤炭经营资格证
办理煤炭经营资格证
一、 审批单位
先报郑州市煤炭工业局初审、后经河南省煤炭工业局(先合入河南省工业与信息化厅)复审,后经河南省工信厅公布。
二、 审批条件
申请煤炭批发(火车运输方式)企业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800万元;
2、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煤炭经营场所;
3、具备从事铁路运输煤炭的条件,年铁路发运煤炭能力达到8万吨以上;
4、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储煤场地、装卸、加工等设施,铁路货位数不少于15个;
5、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煤炭计量和煤炭质量检测设施及持有国家或省有关部门颁发的计量、质检操作上岗证书的工作人员,能够出具煤炭化验证明,或有指定煤质检测及其相关证明; (计量和检测可委托有关单位)
6、经营场所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申请煤炭零售(汽车运输方式)企业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2、有固定的办公和煤炭经营场所及相关设施,储煤场地面积不小于3500平方米,具备年经营煤炭数量1万吨以上的经营
规模;
3、其余规定按批发企业资格执行。
三、有效期
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为三年
四、申请煤炭经营资格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煤炭经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2、煤炭经营资格申请报告、申请表;
3、企业批准成立文件(新设立的企业需提交公司章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职务任命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4、注册资金证明及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5、固定的办公地点和经营场所证明;
6、企业自有储煤场地证明或租赁的铁路货位、储煤场地的合同及相关证明;
7、环保行政部门出具的储煤场地环保合格证明;
8、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计量设施、煤炭质量检验设施合格证明,及有关部门颁发的计量、质检工作人员上岗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