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羲之的晚年书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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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羲之的晚年书迹问题
简介: (1)关于晚年书迹的研究方法 南朝宋虞龢《论书表》记王羲之书法“迨其末年,乃造其极”(《法书要录》卷一),唐修《晋书》卷八十王羲之传亦载王书“至暮年方妙”。大概后世的“右军书法晚乃善”之类 ...
(1)关于晚年书迹的研究方法
南朝宋虞龢《论书表》记王羲之书法“迨其末年,乃造其极”(《法书要录》卷一),唐修《晋书》卷八十王羲之传亦载王书“至暮年方妙”。大概后世的“右军书法晚乃善”之类说法亦承此而来。王羲之真迹已不传世,在传世的复制品(大量的模拓本及刻帖)中能否寻找出保存了王羲之书法面貌的晚年书迹?这无疑是书法史研究有待于解决的问题之一。
王羲之晚年书迹究竟是什么样子呢?历代有关对王羲之书法的评价较多,但具体描述其晚年书迹状态的记载却并不多。如梁代陶弘景对此曾有过点滴流露,他在答梁武帝论书启中,描述王羲之“末年”书法“缓异”(《法书要录》卷二),陶是见过大量王书真迹之人,此为考察晚年书风提供了一个可资参照的凭据。但是“缓异”语词含义笼统,乃相对而言的概念,无法据以作为确切的证据断定具体问题。既然我们无法从前人记载中获得更多有效信息,就不得不退求其次,从现存王羲之法帖中寻找出其晚年书的踪迹线索。以现存王帖作为考察对象,这里应有个前提,即须选择那些相对来说较为可靠的法帖。一般来说,凡见于唐褚遂良《贞观书目》、张彦远《右军书记》(唐张彦远《法术要录》卷三、十)著录者,因由来有绪,较为可信。如帖中还有唐以前鉴定家名,如梁徐僧权、姚怀珍之名押署在纸缝间的法帖,则可信度就更高一点。以见过王羲之真迹的古代鉴定家所鉴不谬为前提,是今天我们据以稽考王书真伪优劣的重要的、也是不得已的手段之一。如上所举梁徐僧权、姚怀珍及唐褚遂良、张彦远等人,皆为经眼鉴定过大量王书真迹的专家,如果他们的鉴定可信,那么凡是被他们著录过的、或押缝间有他们署名的法帖,其信凭性就应该很高。有了这一前提,接下来的考察方法不外有二:一是比勘归类诸帖书风;二是考证分析诸帖内容。前者因其自身存在的主观和经验因素较多,故不能以之作为唯一的凭据,还需要结合后者的考察结果做综合判断。至于后者,即具体分析考证书帖内容,以确定书写时间是否在晚年。总之,只有从法帖的书风和内容两方面作双重证明,才有可能取得较为客观的结论。
(2)在传世王书法帖中寻找晚年书迹
在一些传世的王书法帖中,我们可据帖文内容大致锁定其书写时间在晚年。如《初月帖》、《寒切帖》、《衰老帖》(图1)、《鹘等帖》(图2)以及《十七帖》等,皆有线索可寻。《初月帖》、《寒切帖》两帖由来可靠,但是否真为晚年书迹,目前学界仍有不同意见〔注1〕。《衰老帖》、《鹘等帖》则因帖中有“吾顷无一日佳……衰老之弊日至……甚劣劣”(《衰老帖》)“鹘等不佳,都令人弊见此辈。吾衰老,不复堪此”(《鹘等帖》)等内容,且刻帖亦颇有来历〔注2〕,可作为晚年书风的一个参照。然此类刻帖究竟在多大程度上保存了原帖面目呢?这还有待于进一步证明〔注3〕。通过分析《十七帖》中《七十帖》、《儿女帖》内容,可断定二帖乃王羲之去世前不久之作,属于纯粹意义的暮年之书了〔注4〕。然《十七帖》这一组草书形式较为特殊,情形复杂〔注5〕,故笔者以为还不宜以之作为晚年书参照基准。基准。
以上所举诸帖,尽管可以作为晚年书的一个参考,但由于上述原因,作为确切的证据,其理由毕竟还不充分。笔者以为,也许传世的那件赫赫有名的《丧乱帖》,能为考察王羲之晚年书启开一扇门径。
(3)有关《丧乱帖》帖文的考证
在众多王书中寻求晚年书,以之作为参照对比的基准,已有一些学者做过一些尝试〔注6〕,其中《丧乱帖》就是探讨的对象之一。众所周知,唐拓摹本《丧乱帖》(图3)是来路最为可靠、也最能传达王书面貌与精神的一级法帖。因此,若能确定《丧乱帖》为王晚年之书,无疑可成为据以考察晚年书风的重要参照。但《丧乱帖》是否为王羲之的晚年书迹,对此学界尚无定论。以下就《丧乱帖》与晚年书之间的关系,从内容和书迹两方面略做探讨。
日本学者西川宁考《丧乱帖》乃永和十二年(356年)书,论证前提是先断定《丧乱帖》所言“先墓”乃指王氏故乡琅邪临沂,因为那里曾于永和十二年遭遇前燕兵乱战火。西川氏进而据以推断,《丧乱帖》当为代表王羲之晚年书风的一个标志〔注7〕。按,王羲之卒于升平五年(361年),西川说若可定论,则《丧乱帖》为羲之去世前五年所书,其时王羲之已在晚年。日本学界普遍认同这一说法,比如日本平凡社出版的《书道全集·中国东晋》第四册(内藤干吉的同帖解题)、东京美术出版的《王羲之书迹大系·解题篇》等比较权威的论著,皆从此说。此外,杉村邦彦的论文还在认同此说的前提下,据《初月帖》、《寒切帖》的书风与《丧乱帖》不合,遂以断定前者非晚年书〔注8〕。在中国,虽然《中国书法全集》等亦取永和十二年说〔注9〕,但也有专家并不赞同。王玉池在《王羲之〈丧乱帖〉之“先墓”地点及书写时间考》中,据史实做详考,并提出王羲之、王操之父子《旧京帖》二帖(图4)以为参证(这是迄今未被人们注意到的资料),证明了《丧乱帖》所言王氏“先墓”应在“旧都”洛阳,并推测书写时间应在永和七年(351年)〔注10〕。就西川宁、王玉池二人的考证内容来看,显然后者更有说服力。从王说,《丧乱帖》即为王羲之49岁之作,非晚年书明矣。然而,这一结论是否能成立,还需从书风字迹方面加以检证。
(注:本文全部注释将于正文刊登完毕集中附上)
(4)羲之行楷书尺牍为中心的书风考察
为了从字迹上证明《丧乱帖》的书写时间,就需要旁参其它王帖。因此必须从王羲之尺牍中寻找出符合以下条件者:1、书体必须是行楷书。因纯草书之帖与《丧乱帖》的行书无可比性,〔注11〕故不取作参证;2、尺牍文中应有反映其时在晚年的信息;3、必须寻出王帖中最常用、重复性最高的一些特征性语词做参照。前两点较易理解,第三点需略作说明。在晋人尺牍法帖中,最常用、重复性最高的语词,非署名项语词不能当此。所谓署名项,包括寄信日期、寄信者名及具礼语如顿首、白、报等内容,基本形式为:月日+名+白。这些语词在尺牍中最常见,也就是说作书之人必须不厌其烦地反复书写这些语词,因而就会出现文字书写上的特殊效果来。一般来说,一个人的署名,在某一段时期内会产生某种特定的书写习惯,比如运笔、连绵、结构以及书写节奏等,反映在字迹上就是笔癖,它往往有一定的特征规律可循。只有选取这些典型性特征较强的字迹作分析比较,才能得出较为客观的结论。
下面从王帖尺牍中寻找出符合上述条件的,而且还具有与《丧乱帖》相似的署名项语词书写特征的尺牍法帖。在现存世王书尺牍法帖中,行楷类不太多,尺牍的首尾署名项语词齐全者更是少见。今遍检王帖,凡符合上列条件者得二十五帖,现将帖名及相关语词以【表1】列出:
拓摹墨迹本
1《孔侍中帖》:“九月十七日羲之报……羲之报”; 2《奉橘帖》:“羲之白……羲之白”; 3《姨母帖》:“十一月十三日羲之顿首顿首……羲之顿首顿首”; 4《快雪时晴帖》:“羲之顿首……王羲之顿首”; 5传藤原行成临《初月帖》:“初月廿五日羲之顿首……王羲之顿首”。
《淳化阁帖》
6《夫人平康帖》:“……王羲之顿首”; 7《奉告帖》:“羲之白……羲之白”(《淳化阁帖》将帖尾“羲之白”误置后之《鲤鱼帖》首,据《澄清堂帖》改回); 8《近得书帖》:“廿二日羲之报……羲之报”; 9《四月廿三日帖》:“四月廿三日羲之顿首……”; 10《旦极寒帖》:“……王羲之顿首”; 11《建安灵柩帖》:“四月五日羲之报……羲之报”; 12《追寻伤悼帖》:“……王羲之顿首”。(以上卷六)
13《初月帖》:“初月二日羲之顿首顿首……羲之皇恐”; 14《晚复毒热帖》:“……羲之顿首”; (以上卷七)
《宝晋斋法帖》
15《旧京帖》:“十月十七日羲之顿首顿首……王羲之顿首顿首”; 16《二孙女帖》:“羲之顿首顿首……羲之顿首”; 17《九月三日帖》:“九月三日羲之报……羲之报”;18《想至向来快雨帖》:“……王羲之顿首”; 19《六月十一日帖》:“六月十一日羲之报……羲之报”; 20《州民帖》:“州民王羲之死罪……王羲之顿首”。(以上卷三)
《绛帖》
21《从弟子帖》:“首……王羲之顿首”。
《澄清堂帖》
2《二月廿日帖》:“羲之顿首……王羲之顿首”; 23《省书增感帖》:“……羲之报”。(《戏鸿堂帖》本)
《东书堂帖》
24《稚恭帖》:“羲之死罪……羲之死罪”。
《余清斋帖》
25《霜寒帖》:“臣羲之言……臣羲之言”。
简介: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书风与《丧乱帖》接近者凡八帖,即2帖、4帖、8帖、10帖、12帖、15帖、16帖、21帖。此八帖的日期、首结署名和具礼语字迹的写法与《丧乱帖》大致近似,若仅从书风推断,这些书帖与《丧乱帖 ...
关键字:关于王羲之的晚年书迹问题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书风与《丧乱帖》接近者凡八帖,即2帖、4帖、8帖、10帖、12帖、15帖、16帖、21帖。此八帖的日期、首结署名和具礼语字迹的写法与《丧乱帖》大致近似,若仅从书风推断,这些书帖与《丧乱帖》书于同一时期的可能性较大。
然而单凭书风是无法作绝对判断的,还需从内容上予以检证。以下再从八帖中选出可稽考出书写时代者,抄录如下:
12帖《旦极寒帖》
追寻伤悼,但有痛心,当奈何奈何,得告慰之,吾昨频哀感,便欲不自胜,举旦复服散,行之。益顿乏推理,皆如足下所诲然,吾老矣。余愿未尽,惟在子辈耳。一但哭之,垂尽之年,将无复理此当何益?冀小却渐消散耳,省亲书但有酸塞,足下念故言散,所豁多也。王羲之顿首。
《右军书记》(193帖)著录此帖,属传来有绪之帖。中云“吾老矣”、“垂尽之年”,知为晚年书。又,除结尾署名外,帖中“痛心当奈何奈何”亦甚近之。
15帖《旧京帖》(见第1期19版图4):
十月十七日羲之顿首顿首,旧京先墓毁动,奉讳号恸,五内若割痛,当奈何奈何,王羲之顿首顿首。
若从王玉池说,此帖与《丧乱帖》当为同事书于同时(见《王羲之〈丧乱帖〉之“先墓”地点及书写时间考》。前出),不但启首、结尾语词字迹,即其中“当奈何奈何”写法,二帖亦十分相似。
16帖《二孙女帖》(图5)
羲之顿首,二孙女不育,伤悼切心。岂图十日之中,二孙夭命。痛之缠心,不能已已,可复如何!羲之顿首。
此帖《宝晋斋法帖》卷三收刻。唯帖有错行:第三行误置第二行。〔注12〕按,此帖属王羲之痛悼二孙女夭亡的系列诸帖之一。在这可断定为晚年书的行书一系列之中,其中著名的《官奴帖》,为我们考察王羲之行书以及晚年书风格特征提供了更宽泛的取证空间。(因《官奴帖》无首尾日期以及首尾署名具礼语词,故不列出比较。又,关于此问题,笔者在《再议官奴说》已有详考。〔注13〕)在这一系列与孙女夭亡关联的诸帖中,王羲之频发哀感诉说其已近西夕暮年。如《右军书记》79、176帖云:“吾以西夕”、“荣慰余年”、《期小女帖》(《宝晋斋法帖》卷三)云:“吾衰老”等,此《二孙女帖》当为同时之作,因而可间接推定为晚年书。从书迹角度观察,启首之“羲之顿首”与《丧乱帖》如出一辙,几乎无异。
21帖《从弟子帖》(图6):
十一月十八日羲之顿首顿首,从弟子夭没,孙女不育,哀痛兼伤,不自胜。奈何奈何!王羲之顿首。
褚遂良《王羲之书目》215著录“羲之顿首顿首从弟子四行”,《右军书记》108帖著录此帖可补释文之缺文。《绛帖》启首从“首从弟子”始,缺“十一月十八日羲之顿首顿”。此帖颇有由来,考帖文云“孙女不育”者,当言其孙女夭亡事,乃与上诸帖同属相关之书,应推为晚年之书。启首“首”字尤近《丧乱帖》,而后半部分之“奈何奈何!王羲之顿首”写法亦非常相似。
〈5〉考察的结果
通过以上对现存王羲之行楷书帖中特征字迹的对比分析,凡可大致推定书写时间者皆为晚年之书,而且字迹也与《丧乱帖》比较相近。尽管如此,还不能据以证明《丧乱帖》必为王羲之晚年书迹。因为目前尚无法排除这一情况存在的可能,即王羲之晚年以前已有此类署名习惯。不过通过以上考察,至少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王羲之晚年不仅能写出《初月帖》、《寒切帖》(若两帖确为晚年书的话。尚待证明)、《十七帖》、《衰老帖》、《鹘等帖》等类型的草书体,也能写出如《丧乱帖》、《二孙女帖》这类风格的行楷书,这就为寻求其晚年书特征提供了一个更为可信的参照依据与更为宽广的书体书风范围。
尽管王羲之晚年书的书体书风范围被拓宽,从而导致其具体面貌越加难以寻觅,但这一考察的结果应该是符合实际情况的。笔者以为,假如今天真有一件王羲之晚年真迹传世,我们也不能因此而认为晚年的王羲之只能写这一种面目的书法,因为某一人的某一时期所呈现的书风笔癖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另外古人称许王羲之晚年书嘉善,那是以之与王的早年书相比较而得出的结论,而在王羲之早晚年书迹均湮没无存的今天,考察王羲之晚年书迹一事本身,从理论上讲也许就是一个悖论。
(全文完)
注释
〔注1〕日本的上田早苗认为《初月帖》乃王羲之四十九岁以后的晚年尺牍。(宇野雪村主编《王羲之书迹大系·解题篇》P.22。东京美术,1984年)王玉池也认为《初月帖》为王羲之退官隐居(永和十一年,355年)以后的晚年书(《试谈王羲之晚年书》。《二王书艺论稿》。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但日本的杉村邦彦认为《初月帖》可能书于王羲之任会稽内史的永和七年(351年)之前。他在《王羲之の尺牘を問う》(同氏《墨林谈丛》,柳原书店,1998年)一文中除了据史料引证外,还比较了《初月帖》与《寒切帖》彼此相近的书风特征,如列举二帖中的“羲之报”、“十”、“二”、“月”、“书”、“不”、“为慰”、“佳不”、“劣劣”、“力”等字写法几乎相同,推测《初月帖》和《寒切帖》大约书于同时。
〔注2〕宋米芾《书史》(黄宾虹、邓实编《美术丛书》第二集)记载其曾过目“右军黄麻纸十余帖,一样连成卷子。字老而逸,暮年书也”,并列录帖文如下:“一云‘白石枕殊佳物,深感卿至。’一云‘卿事时了,甚快,群凶日夕云云,此使邺下一日为战场,极令人惆怅,岂复有庆年之乐耶?思卿一面无缘,可叹可叹。’一云‘九日以当力见。’一云‘重熙八日过信安。’一云‘祠物当治护,信到便遣来,忽忽善错也。’一云‘谢书云云今送。’一云‘鹘等不佳,都令人弊见此辈。吾衰老,不复堪此。’”《宝晋斋法帖》卷五收刻《鹘等帖》。按,《宝晋斋法帖》多收米芾所藏晋帖及米临,此帖乃《书史》著录诸帖中唯一以书迹形式传世者。
〔注3〕《衰老帖》、《鹘等帖》中“吾”、“弊”、“衰老”、“佳”等字的写法比较接近,以之与《初月帖》中“不佳”、“吾”、“等”字比较也非常相似,故二帖虽经后人临写摹刻,但未必走形甚远,应该说大致保存了原帖面貌。
〔注4〕《七十帖》云:“足下今年政七十耶……吾年垂耳顺”,羲之享年五十九,“垂耳顺”即指快到六十岁了。故此帖应是其最晚年之书。《儿女帖》:“吾有七儿一女,皆同生,婚娶以毕,唯一小者,尚未婚耳,过此一婚,便得至彼。今内外孙有十六人,足慰目前。足下情至委曲,故具示。”此帖言彼时已有内外孙十六人,当为相当晚年时书。且帖云王献之尚未婚,待此婚毕即可前往蜀地见周抚,然而实际上并未实现即去世了。(详拙文《再议官奴说》,《书法丛刊》2003年第4期)故可断此帖亦为晚年书。
〔注5〕考虑到《十七帖》诸帖的书写时间和收信人并不相同,而这一组帖中的草书字迹几乎相同,书风做到了空前“统一”,出现这种情形是不可思议的。按,《十七帖》乃经褚遂良等人“取其书迹及言语,以类相从成卷”(唐张彦远《右军书记》,《法书要录》卷十)以成者,唐初时出于编制一部国子监专用的草书范本的需要,可能对所辑书迹做了一定的整合,使书迹尽可能相类(如对字迹的大小、行距以及对一些“不到位”的笔画做相应的均匀调整等),以便学书者易看易学。而这种“调整”势必付出破坏原迹风貌的代价。关于,《十七帖》中的这一问题,笔者另有考论。
〔注6〕如王玉池有论文《试谈王羲之晚年书》探讨此事。(前出)
〔注7〕西川宁《丧乱帖年代考》。同氏《西川宁著作集》第四卷,二玄社,1991年。
〔注8〕杉村邦彥《王羲之の尺牘を問う》。(前出)
〔注9〕如麦华三《王羲之年谱》(1950年油印本)以及韩玉涛《王羲之〈丧乱帖〉考评》,《中国书法全集》第十八卷,荣宝斋出版社,1991年。
〔注10〕王玉池《王羲之〈丧乱帖〉之“先墓”地点及书写时间考》(《二王书艺论稿》。前出)的主要观点如下:
1、出示《宝晋斋法帖》所收王羲之、王操之父子《旧京帖》二帖,认为二帖所言事当与《丧乱帖》同。而二帖中“先墓”前皆冠以“旧京”(西晋的旧都洛阳),可证《丧乱帖》的“先墓”亦当指“旧京”。
2、时人所用“丧乱”语词乃特指“永嘉之乱”(307~311年),此于文献皆可征之。至琅邪临沂之乱,似不足当此二字,且受害亦远未到“丧乱之极”的程度。
3、“永嘉之乱”时,洛阳晋陵初次遭遇掘陵的破坏,此时设在陵区附近的王氏“先墓”,或亦难于幸免。以后晋陵又多次因地震、暴雨而遭到毁坏,但都很快得到修复。此与《丧乱帖》所言“再离荼毒”、“虽即修复”以及《旧京帖》所言“毁动”等内容吻合。
4、“永嘉之乱”时琅邪临沂相对稳定,唯永和十二年才首遭此难,与“再离荼毒”未合。
5、据《晋书》帝纪第八穆帝永和七年九月载,峻阳(晋武帝)、太阳(晋惠帝)二陵崩坏,帝遂遣太常赵拔修复山陵。
此记载与《丧乱帖》所言“虽即修复”一致。且九月陵毁,立刻修复,十月王羲之父子闻毁、修之讯,遂书《旧京帖》,时间亦符。故断《丧乱帖》或许书于永和七年。
〔注11〕《丧乱帖》后半部分虽为草书,但这种草书乃是属速记性草稿,一气挥就,意不在书,故写得较为草率,与《十七帖》的那种正规草书不同。关于此问题,笔有《王羲之的〈丧乱帖〉也许是一件底稿?》(《书法报》第112期,2006年3月15日) 一文专论之。
〔注12〕关于《二孙女帖》错行问题,笔者已有详论。见拙文《再议官奴说》(《书法丛刊》2003年第4期)及《王羲之の尺牘を問う》(《书道文化》2006年第二号。四国大学书道文化学会发行)二文。
〔注13〕详拙文《再议官奴说》(前出)。案《官奴帖》又名《玉润帖》,《宝晋斋法帖》卷三首收刻。此帖书法风格温润雅驯, 作为为数不多的王羲之行书法帖,历来为人宝爱。比如明董其昌尝备赞此帖,以之类比《兰亭序》,均见《画禅室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