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投票办法
***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投票办法
(2013年12月20日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
第一条 为确保我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正常进
行,保证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第二条 本次选举由***第八届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第三条 本次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1名,委员4名;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3名。村委会委员、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均实行差额选举,各差额1名。
第四条 本次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民一次性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当场公布。村委会主任、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票采用三张不同颜色的选票(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其中村民委员会主任选票为粉色,委员选票为黄色,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选票为白色。
第五条 本次选举必须是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参加投票,参加投票的选民必须超过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总数的一半以上,选举方可有效。
第六条 本次选举设总监票人一名,监票人3名,计票人3名,监票人和计票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按有关规定推荐提名,选举大会表决通过。
第七条 选举时,选民对候选人可投赞成票,也可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
划“○”,不赞成的划“x”。另选他人的在选票另选人栏内填写另选人姓名,并在上方的空格栏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
填写选票必须用钢笔或碳素笔。选民自己不能填写的可请工作人员代写,代写人必须尊重选民意愿。
选民必须按要求划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无效。部分可以辨认的有效,模糊部分无效。
第八条 选举大会设主会场,设六个投票站,投票站设秘密划票间、代写处和投票箱。参加选举的选民在二十六号中午十一点之前未来投票的视为弃权。
第九条 候选人所得票数超过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第十条 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决定和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经村民代表会议和选举大会通过后生效执
行。
***村民选举委员会(代)
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