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个实施方案
关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清理规范的报告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威监发[2008]4号)的文件精神,我站对辖区内所属咨询单位开展了清理规范工作,清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情况;二是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执业行为情况;三是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脱钩情况;四是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咨询服务收费情况等等。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持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28家,造价从业人员300余人。近几年,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发展较快,各单位在提高执业质量、规范执业行为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从总体情况看,大部分造价咨询单位非常重视办公场所、机构设置及人员素质等方面的建设,遵章守法、按规定执业,各项条件基本达到了国家相应资质标准的要求。有的企业在加强本地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咨询业务已向市外、省外发展,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社会认知度进一步提高。其次,各咨询单位根据市场的发展和业务的需要,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升了企业的管理水平,有的单位还率先通过了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2、市场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清理过程中发现部分咨询单位在审计过程中片面追求审减率,任意压级、压价,不能客观、公正地维护承发包双方的利益。甚至部分造价咨询单位通过降低收费标准来承揽业务,咨询市场的不正当竞争现象比较突出,制约了造价咨询市场的健康发展。
3、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签订不规范。《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是省工商局与省建设厅联合制定的规范工程造价行为规范性文本。但是有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却对合同的重视程度严重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使用不成文的协议或其他形式的简易合同;二是合同的签定内容不完整、不具体,个别单位甚至使用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复印件;三是造价咨询合同不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及备案,“阴阳合同”较多。
4、咨询业务档案管理不够规范。虽然我市早就制定了相应的咨询技术档案管理办法,但一直以来未引起个别咨询单位的重视。主要表现在部分咨询单位档案管理制度不落实,归档资料未装订成册、存档内容不全或未建立相应的业务台帐,档案管理制度未落实到位。
5、执业人员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部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为满足资质标准的要求,外聘、兼职、挂名现象严重,甚至个别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还存在无证从业现象,人员素质得不到保障,造成咨询成果不能准确完整地反映工程造价;二是造价咨询成果三级审核制度落实不到位,咨询成果文件封面无签字和加盖执业印章。
三、今后打算
1、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市场,促进造价咨询业的健康发展。目前,我市仍存在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多头管理的现象,体制不顺,市场无序。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建设厅的部署,严格咨询市场准入关,凡条件达不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标准要求的,一律不予申报。对于非法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人员,应依据有关规定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吊销其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证书。清理整顿我市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建立保障工程造价咨询健康发展的良好秩序,切实保证我市造价咨询机构“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2、强化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管理,引导企业拓宽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域面。行业主管部门将择选经验丰富的专家,定期开展造价管理、咨询服务方面的政策及业务知识培训,尤其是开展职业道德、执业行为方面的规范化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以优质的服务赢得市场。造价咨询企业要注意寻找新的发展机遇,积极开拓新的服务领域。一是工作内容要从目前单一的工程造价分析与核算扩展到以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为主,包括工程合同管理、法律事务服务、工程索赔理赔等新的业务领域;二是服务范围要从建设工程的前期工作开始,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的工程造价管理。
3、逐步构建工程造价管理各项约束机制。一是建立行业自律制度,促进造价咨询人员自觉遵守市场经济秩序,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认真地完成咨询任务;二是建立造价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考评制度,客观记录企业及人员的信用状况,并及时通过网站等媒介
向社会公布,构筑咨询行业的信用体系;三是建立咨询成果备案制度。造价咨询单位要及时到造价管理部门进行咨询成果业务备案,其备案业绩作为企业资质年检和人员年检的一项必备条件,凡未经备案的成果文件不能做为业务数量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