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医院合同工管理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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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医院合同工管理刍议
作者:刘宁
来源:《中国经贸》2015年第15期
【摘要】随着我国医疗卫生发展的不断提速,医院各项事业改革也逐步走入正轨.根据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意见,我国将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在历年来事业单位改革中,对医院合同工改革问题都未有涉及。笔者作为一名医院人力资源工作人员,结合常年从事人事和劳动保障工作的经历,从人力资源角度对医院合同工管理进行探讨.
【关键词】医院;合同工;人力资源
一、合同工与医院发展
医疗卫生单位改革一直没有涉及到合同工的改革问题,但这样一个群体是确实存在的。所谓的合同工,是指单位的编外雇佣人员,他们跟单位有一份劳动合同,游离于体制外,但是又长期在医院从事与编制内人员同样的工作,不同的是薪资待遇。他们没有任何社会保险,没纳入工会保障体系,并且一般工资都低于省要求的最低工资标准。他们每天一样忙碌地工作在白己岗位上,所分配的工作量比较大。他们与正式工作人员一样,坚持在白己岗位上,为单位正常运转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合同产生的原因是多样的,一般有以下几点:一是医院某些岗位缺人,又批不下编制;二是编制内人员被借调,只好外聘合同工,被聘的工作人员因种种原因不能考取编制。本质上讲,医院合同工的存在,是人事管理制度发展中的一种畸形现象,今后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过程中,合同工这一部分的缺失,也必然会影响到改革的整体效果。
二、医院合同工管理存在的问题
1.劳动合同不规范,存在侵犯劳动者权益现象
一是签约率低。日前,医院与合同工在主体地位、人格独立方面具有不平等地位,医院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优势地位决定劳动者的弱势地位。虽然劳动合同明确法律关系主体相互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劳动者进行白我保护的依据,然而在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现实中,劳动合同签约率低,导致对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极为不利。二是存在短期现象。医院具有用工的自主权,由于种种原因,有些医院存在用工短期化现象。劳动合同的短期化造成劳动者归属感不强,导致整个社会的资源浪费,严重影响了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的稳定,是严重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
2.薪酬机制发展滞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