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水泥保温板施工技术规程
ICS
备案号:
DB
方标准 北 京市地
北京市质量 技术监督局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泡沫水泥保温板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技术
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xternal thermal insulation
systems of composite foam cement panel
编号:
主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物资协会 北京市建筑技
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 年 月 日
2013北京
前 言
本规程为推荐性标准。
本规程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 2013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增补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3〕136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建设工程物资协会和北京市建筑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为推进泡沫水泥保温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在北京建筑节能工程中的应用,提高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防火性能和耐久性,规范泡沫水泥保温板外墙外保温工程的施工和验收,规程编制组在广泛调研、试验和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标准编制规定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有: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技术要求;5.构造做法;6.施工;7.工程验收。为泡沫水泥保温板外墙外保温工程的施工与验收提供技术依据。附 录A 外墙外保温系统组成材料抽样复验项目表、附 录B 基层与胶粘剂的拉伸粘结强度检验方法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北京市建设工程物资协会建筑节能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和相关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的编制质量和水平,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和资料寄送至建设工程物资协会建筑节能专业委员会(地址:海淀区复兴路34号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内)。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物资协会
北京市建筑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中科筑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鸿锐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一检测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聚星复合材料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富思特新材料会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同鑫建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胜章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王庆生 孙桂芳 孙诗兵 佘海龙 王武祥 卢鹏飞刘东华 贺 奎 罗淑湘 刘长山 马祖红 宋晓辉梁 权 邓日升 李藏柱
目 录
1 总 则 „„„„„„„„„„„„„„„„ 3
2 术 语 „„„„„„„„„„„„„„„„ 3
3 基本规定 „„„„„„„„„„„„„„„„ 3
4 技术要求 „„„„„„„„„„„„„„„„ 4
4.1 系统性能 „„„„„„„„„„„„„„„„ 4
4.2 材料性能 „„„„„„„„„„„„„„„„ 5
5 构造做法 „„„„„„„„„„„„„„„„ 8
6 施 工 „„„„„„„„„„„„„„„„ 10
6.1 施工机具 „„„„„„„„„„„„„„„„ 10
6.2 施工条件 „„„„„„„„„„„„„„„„ 11
6.3 施工流程 „„„„„„„„„„„„„„„„11
6.4 施工要点 „„„„„„„„„„„„„„„„12
7 工程验收 „„„„„„„„„„„„„„„„14
7.1 一般规定 „„„„„„„„„„„„„„„„14
7.2 主控项目 „„„„„„„„„„„„„„„„15
7.3 一般项目 „„„„„„„„„„„„„„„„16
附 录A 外墙外保温系统组成材料抽样复验项目表„„„„18
附 录B 基层与胶粘剂的拉伸粘结强度检验方法„„„„„18
本规程用词说明 „„„„„„„„„„„„„„„„19
本规程引用标准 „„„„„„„„„„„„„„„„20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 2 Terms................................................................……
3 Basic requirements...................................................................…… 4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_
4.1 System performance..............................................................
4.2 Material performance.............................................................. 5 Structures and their constructing method.................…...
6 Construction...............................................................…...
6.1 Construction equipments..............................................................
6.2 Construction conditions..............................................................
6.3 Construction process..............................................................
6.4 Key points of construction.............................................................. 7 Project acceptance...................................................................…..
7.1 general requirements..............................................................
7.2 Domination item..............................................................
7.2 General item..............................................................
Appendix A Exterior insulation system of material sampling retest project list..............................................................
Appendix B Base on bonding strength and adhesive testing
method..............................................................
Explanation of expression in specification ......................................…..
Referenced standards in specification ..........................
1 总 则
1.0.1 为规范泡沫水泥保温板外墙外保温工程的施工技术,保证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民用建筑泡沫水泥保温板外墙外保温工程的施工和验收。
1.0.3 泡沫水泥保温板外墙外保温工程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泡沫水泥保温板 form cement thermal insulation panel
以水泥、粉煤灰、发泡剂等为主要材料,经搅拌、发泡、浇筑、养护、切割等工艺制成闭孔轻质的保温板材。
2.0.2 泡沫水泥保温板外墙外保温系统 External thermal insulation composite systems (ETICS) based on form cement thermal insulation panel
以泡沫水泥保温板为保温隔热层材料,由粘结层、保温层、抹面层和饰面层构成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简称外墙外保温系统。
2.0.3 泡沫水泥保温板外墙外保温工程 Construction of ETICS based on form cement thermal insulation panel
将泡沫水泥保温板外墙外保温系统通过施工,固定在外墙外表面上所形成的建筑物实体,简称外墙外保温工程。
2.0.4 锚栓 anchor
包括塑料钉或具有防腐性能的金属螺钉和带圆盘的塑料膨胀套管两部分。用于泡沫水泥保温板外保温系统辅助固定的机械固定件。
2.0.5 配件 fittings
与泡沫水泥保温板外保温系统配套使用的附件,如密封条、岩棉条、护角、托架等。
3 基本规定
3.0.1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能适应基层的正常变形而不产生裂缝或空鼓。 3.0.2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能长期承受自重、风荷载和室外气候的长期反复作用而不产生有害的变形和破坏。
3.0.3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与基层墙体应有可靠连接,避免地震时脱落。 3.0.4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具有防水渗透性能。
3.0.5 外墙外保温工程复合墙体的保温、防潮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1/891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1/687的有关规定。
3.0.6 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前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3.0.7 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前,基层处理应符合相应验收规范的规定。 3.0.8 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0.9 泡沫水泥保温板出厂前的养护龄期应不少于28d。
3.0.10 泡沫水泥保温板安装上墙后应及时做抹面层。
3.0.11既有居住建筑保温工程施工前,基层处理应符合《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DB11/381的规定。
3.0.12 保温工程有关检测数据的判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8170中规定的修约值比较法执行。
4、技术要求
4.1 系统性能
4.1.1 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1.1的规定,系统性能检验每两年进行一次。
表4.1.1 外墙外保温系统性能指标
4.2 材料性能
4.2.1外墙外保温系统组成材料性能型式检验应每年进行1次。
4.2.2泡沫水泥保温板表面应平整,无裂缝,无掉角,无油污,无翘曲变形。标准板尺寸为500mm×300mm,泡沫水泥保温板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表4.2.2 泡沫水泥保温板的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毫米
4.2.3 泡沫水泥保温板可分为Ⅰ型和Ⅱ型,其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2.3的规定
表4.2.3 泡沫水泥保温板的性能指标
4.2.4 粘结砂浆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2.4的规定。
表4.2.4 粘结砂浆的性能指标
4.2.5 抹面砂浆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2.5的规定
表4.2.5 抹面砂浆的性能指标
4.2.6 网格布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2.6的规定。
表4.2.6 网格布性能指标
4.2.7 锚栓的塑料圆盘直径应不小于60mm,技术要求应符合JG/T 366的规定。
4.2.8 支撑托架应采用不锈钢材料或经表面防腐处理的金属制成,且不得使用普通型钢。支撑托架的长度不应低于泡沫水泥保温板长度的一半,宽度不应低于泡沫水泥保温板厚度的三分之二。
5构造做法
5.0.1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基本构造应符合表5.0.1的规定。基层墙体可为各种砌体或混凝土墙。饰面层宜采用涂料饰面。表5.0.1 外墙外保温系统基本
构造
5.0.2 基层墙体要求
工程经验收应达到质量标准的结构承重墙面或非承重墙面方可进行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对建筑墙体外表面质量有疑问时,应对外墙外表面进行检查,空鼓处要彻底清除,开裂处应认真修补,检测确认其与所用粘结砂浆有良好的附着力。试验方法见附录B:基层与胶粘剂的拉伸粘结强度检验方法。
5.0.3 泡沫水泥保温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物首层应设置一道支撑托架,且每两层楼设置一道支撑托架; 2 泡沫水泥保温板与基层墙面的连接宜采用点框法粘结,粘结面积应不小于60%,并辅以锚栓固定,锚栓数量建筑高度20m以下应不少于6个/m2,20m以上应不少于10个/m2;
3 抹面层中应压入格网布。建筑物首层应分别由两层网格布组成,抹面层的厚度宜为5mm~7mm。二层以上墙面可采用一层网格布,抹面层的厚度宜为4mm~6mm;
4 用于辅助机械固定的锚栓可设置在泡沫水泥保温板外侧,也可设置在网格布外侧。对于首层及加强部位锚栓宜设置在两层网布之间。用于空心砌块砌体时,应采用回拧打结型锚栓。
5.0.4 外墙阳角和门窗外侧洞口周边及四角部位实施增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建筑物首层外墙阳角部位的抹面层中设置专用护角增强,网布应位于护角的外侧;
2 二层以上外墙阳角以及门窗外侧周边部位的抹面层中采用附加一层网格布增强。
3 门窗外侧洞口四周应在45°方向加贴300mm³400mm的网格布增强。构造示意见图5.0.4。
图5.0.4 门窗洞口部位构造示意图
5.0.5 外墙外保温系统应按设计要求在层底部设置支撑托架,托架构造示意见图5.0.5。托架离散水坡高度应适应建筑结构沉降而不导致外墙外保温系统损坏。
图5.0.5 外墙托架构造示意图
5.0.6 门窗洞口部位的外保温构造应符合以下规定 1、板与板接缝距洞口四角距离不得小于100mm;
2、门窗的收口,阳角泡沫水泥保温板与门窗框间应留6mm~10mm的缝,
填背衬打硅酮耐候密封胶。
5.0.7 基层墙体设有变形缝时,外墙外保温系统应在变形缝处断开,缝中可粘设岩棉条,缝口设变形缝金属盖板,并应采取措施,防止生物侵害。变形缝的设置可按照图5.0.7的要求实施。
图5.0.7墙体变形缝部位构造示意图
6 施 工
6.1 施工条件
6.1.1 基层墙体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和《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的规定。当出现找平层时,施工质量应符合上述规范的规定。
6.1.2 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前,外门窗洞口应通过验收,洞口尺寸、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验收合格,门窗框或辅框应安装完毕,并需做防水处理。伸出墙面的消防梯、水落管、各种进户管线和空调器等预埋件、连接件应安装完毕,并预留出外保温层的厚度。
6.1.3 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施工时,基层墙面必须坚实平整,空鼓处应铲除,有必要时原装饰面层应清除,并用聚合物砂浆补平。基层墙面附着力应符合5.0.2的规定。
6.1.4 按外墙外保温墙面的高度,搭好抹灰用垂直脚手架或施工吊栏,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6.1.5 施工中环境温度高温不应高于35℃,低温不应低于5℃,风力应不大于5级。雨天施工时应有防雨措施,夏季施工时作业面应避免阳光曝晒。
6.1.6 进场材料应贮存在干燥阴凉的场所,贮存期及条件应按产品说明要求。
6.2 施工机具
6.2.1 施工机具应有强制式砂浆搅拌机、电动搅拌机、必要的切割工具、电钻、靠尺、抹子等主要施工机具。
6.2.2 施工用机具应有专人管理和使用,定期维护校验。
6.3 施工流程
6.3.1 外墙外保温工程的施工流程应符合图6.3.1的规定。
图6.3.1 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流程
6.4 施工要点
6.4.1 挂基准线,在外墙各大角(阳角、阴角)及其它必要处挂垂直基准线,在每个楼层的适当位置挂水平线,以控制泡沫水泥保温板的垂直度和水平度。
6.4.2 粘结砂浆水灰比应按材料产品说明书配制,用砂浆搅拌机搅拌均匀,搅拌时间自投料完毕后不小于5min,一次配制用量以2h内用完为宜。 6.4.3 安装金属托架应按以下工艺进行:
1 托架安装应水平横向安装,并和发泡水泥保温板立缝保持垂直;
2 国定托架锚栓应采用专用胀栓,钻头的直径应与胀栓相匹配。钻孔深
度大于胀栓长度,胀栓入墙有效锚固深度不小于40mm。使用铁锤锤击胀钉将托架安装并固定在墙面上。
6.4.4 泡沫水泥保温板在基层墙体上的粘贴施工应至下而上按顺砌方式粘贴,竖缝应逐行错缝。保温板应粘贴牢固,不得有松动和空鼓。宜采用点框法,并符合下列规定:
1 泡沫水泥保温板粘贴前应清除表面浮尘;
2 泡沫水泥保温板与基层墙体粘贴采用点框法,不小于60%,点框法粘贴粘接砂浆布置见图6.4.4-1;
3 泡沫水泥保温板在墙面转角处,应先排好尺寸,使其垂直交错连接,并保证墙角垂直度。泡沫水泥保温板错缝及转角铺贴如图6.4.4-2;
图6.4.4-1点框法粘贴泡沫水泥保温板布胶方法
图6.4.4-2泡沫水泥保温板错缝及转角示意图
4 门窗洞口四周的阳角和外墙角在保温施工前,应先弹出垂直基准线和水平线,作为控制阳角上下竖直和水平的依据,门窗洞口四角部位的泡沫水泥保温板应采用整块泡沫水泥保温板裁成“L”型进行铺贴,不得拼接。接缝距洞口四周距离应大于100mm。如图6.4.4-3所示。
图6.4.4-3门窗洞口排板示意图
6.4.5 粘贴翻包网格布。凡粘贴的泡沫水泥保温板侧边外露处(如变形缝等缝线两侧、门窗口处),都应做网格布翻包处理。
6.4.6 泡沫水泥保温板大面积粘贴后,视气候条件24h~48h后,进行抹面砂浆的施工。施工前用2m靠尺在泡沫水泥保温板平面上检查平整度,方可进行抹面砂浆的施工。抹面砂浆施工时,同时在檐口、窗台、窗楣、雨篷、阳台、压顶等部位做出坡度。
6.4.7 抹面砂浆的施工应用铁抹子将第一遍抹面砂浆涂抹到泡沫水泥保温板上,厚度应控制在3mm ~4mm,再用塑料抹子搓平,随即用铁抹子将裁好的网格布压入抹面砂浆表面。单张网格布的长度不宜超过6m。网格布平面之间的横向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竖向搭接不应小于80mm;阴阳角处的搭接不应小于200mm。铺设网格布应平整无褶皱,阴阳角网格布做法见图6.4.6(a)、6.4.6(b)。 网格布铺设后,在上道砂浆凝结前施工面层抹面砂浆,抹面砂浆厚度2 mm~3mm。抹面砂浆总厚度5 mm~6mm。
首层墙面宜采用三道抹灰法施工,第一道抹面砂浆施工后压入网格布,待其稍干硬,进行第二道抹灰施工后压入加强型网格布(加强型网格布对接即可,不宜搭接),第三道抹灰将网布完全覆盖。
6.4.6(a)网格布阴角做法示意图 6.4.6(b)网格布阳角做法示意图 6.4.8 锚栓施工
锚栓锚固应在泡沫水泥保温板粘贴24h后或第一遍抹面砂浆(并压入网格布)初凝时进行,使用电钻(冲击钻)按设计规定在泡沫水泥保温板处打孔,将锚栓插入孔中并将塑料圆盘的平面拧压到抹面砂浆中,有效锚固深度:混凝土墙体不小于25mm;加气混凝土等轻质墙体不小于50mm。门窗洞口、阳角边缘应适当增加1至2个锚固件进行加固处理。 6.4.9 饰面层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7 工程验收
7.1 一般规定
7.1.1 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及现行国家、北京市相关标准的规定。
7.1.2 外墙外保温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外墙外保温工程每500 m2~1000m2墙面面积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每100 m2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少于10 m2,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定。
7.1.3外墙外保温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 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墙体及其处理; 2 泡沫水泥保温板在基层墙面上的粘贴面积; 3 保温层的厚度;
4 门窗洞口增强网的铺设; 5 锚栓与托架的设置; 6 网格布的铺设; 7 墙体热桥处理。
7.1.4 现场检查外墙外保温系统时,应核对系统是否与型式检验时的系统相一致。
7.2 主控项目
7.2.1 所用材料和半成品、成品进场后,应做质量检查和验收,其品种、规格、性能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
1、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和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其性能指标应符合本规程4.2的规定;
2、现场抽样复验,复验材料:泡沫水泥保温板,粘结砂浆,抹面砂浆,网格布等。复验项目见附录A外墙外保温系统组成材料抽样复验项目表。
7.2.2 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粘结强度与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泡沫水泥保温板与基层的粘结强度试验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泡沫水泥保温板的粘贴面积不小于60%。
检验方法:观察;施工过程中抽样检查;粘接强度试验报告;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7.2.3 泡沫水泥保温板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剖开尺量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2.4 抹面层与泡沫水泥保温板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面层无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2.5 外墙出挑构件及附墙部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和保温措施。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7.2.6 窗口外侧四周墙面应按设计要求进行保温处理。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3 一般项目
7.3.1 泡沫水泥保温板安装应上下错缝,拼缝应平整严密,接缝处不得抹粘结砂浆。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7.3.2 施工后, 泡沫水泥保温板安装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应符合表7.3.2的规定。
表7.3.2泡沫水泥保温板安装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7.3.3 网格布应铺压严实,不得有空鼓、褶皱、翘曲、外露等现象。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即横向100mm,竖向80mm。加强部位的网格布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7.3.4 饰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应符合表7.3.4的规定。
7.3.5 饰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附录A外墙外保温系统组成材料抽样复验项目表
A.0.1 外墙外保温系统组成材料抽样复验项目表应符合表B.0.1的规定。
A.0.1外墙外保温系统组成材料抽样复验项目表
附录B 基层与胶粘剂的拉伸粘结强度检验方法
B.0.1 在每种类型的基层墙体表面上取5处有代表性的位置分别涂胶粘剂,面积为3 dm2至4dm2,厚度为5 mm至8mm。干燥后应按现行《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 110规定进行试验,断缝应从胶粘剂表面切割至基层墙体表面。当基层墙体表面有找平层时,应切断找平层。胶粘剂与水泥砂浆的拉伸粘结强度应大于等于0.60MPa。现场测试时,标准养护条件下养护28d后进行拉伸粘结强度试验。 B.0.2 计算方法
F = B²S/100 ≧ 0.10N/mm2。 其中,F —— 基层墙体的附着力(N/mm2)
B —— 实测基层墙体与所用胶粘砂浆的拉伸粘结强度 (N/mm2) S —— 粘结面积率(%)
其中,B值应按JGJ 144 附录B.1 基层与胶粘剂的拉伸粘结强度检验方法
B.0.3 结果判定
1 每组试样粘结强度平均值不应小于本规定。
2 每组可有一个试样的粘结强度小于本规定值,但不应小于规定值的75%。
本规程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可”; 反面词采用“不可”。
2、本规程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采用)”或“应符合„„规定(或要求)”。非必须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
本规程引用标准
GB 5020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411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17146 建筑材料水蒸气透过性能试验方法
GB/T 10294 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 防护热板法 GB/T 10295 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 热流计法 GB 8624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 GB/T 5464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
GB/T 14402 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 燃烧热值的测定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 25975 建筑外墙外保温用岩棉制品 GB/T 11969 蒸压加气混凝土性能试验方法 GB 502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JC/T 1062 泡沫混凝土砌块 JGJ 144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JG/T 283膨胀玻化微珠轻质砂浆
JGJ 110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接强度检验标准 DB11/687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11/891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11/381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