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外报信息外报信息.数据.资料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下发外报信息、数据、资料管理办法的
通知
公司所属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数据、资料的管理,保证外报材料的统一性、严肃性,避免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对外报送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等。
二、填报流程:
1、公司各部门需对外报送信息、数据、资料时,应根据对口职能部门要求,按规定内容准备好资料后,填写《外报信息、数据、资料申请表》,交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2、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报送部门将报送材料及《外报信息、数据、资料申请表》提交公司办公室。
3、公司办公室在收到报送材料后,在第一时间按照标准公文格式、报送材料的要求,对报送材料的格式、语言叙述等是否达到要求等进行校对。
4、办公室校对完毕后,需用印时,交由报送部门按照公司印章管理程序报请公司领导审核签字。
5、报送材料除按文件要求准备的份数外,办公室必须保留一份原件。
6、办公室接到各部门填报的材料原件,连同文件签收回执单一并存档,并登记于《外报信息、数据、资料统计月报
表》。
三、相关要求:
1、各部门需要对外报送信息、数据、资料时,必须按照上述程序办理,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对外报送材料。
2、办公室在收到外报材料时,应及时核实材料,比对数据的一致性,确定是否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报送。
3、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办法的相关条款,如违反本办法规定报送信息,对责任人处以200元/次/人的经济处罚。
4、外报材料不留底稿者、未按报送流程造成失误或延误者,对责任人处罚100元/次,造成损失者按重大违规处理,并依法追究赔偿责任。
四、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外报信息、数据、资料申请表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