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生产论浅论
艺术生产论
艺术生产,说到底不过是生产的一种特殊形态,它必然要受到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但是艺术生产作为满足人民群众审美需要的精神生产,又与物质生产有本质的不同。因此,在市场语境下,艺术生产既要适应建设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走向市场,又要符合精神文明建设和文艺自身发展规律的要求超越市场。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轻商重农的传统, 至于轻利重义的观念则更是“其渊源也远,其入人也深”。而安贫乐道、甘于穷困一直被看成是中华民族的美德,这种不尽情理的道德观念千百年来深深地渗透在这个民族的集体无意识里,直到今天,它实际上仍然在影响着我们的思想和情感,发生在20世纪80年代一场声势浩大的有关文艺商品性的论争,在今天看来似乎可以说是一场传统观念与改革意识之争;一场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之争;一场义利对立理论与义利统一观念的论争;然而事实是无情的,一切雄辩都会在事实面前显得软弱和苍白。文化应该走向市场还是远离市场,历史并不容我们讨论和选择,事实证明,我们除了走向市场已经没有别的出路。 孟母三迁
孟母三迁
历史上“孟母三迁”远离集市的故事一直被当作美谈。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人们怀着怎样的思想感情,文化艺术想要远避于市场之外,已经没有可能性。于是,现实给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文化与市场为什么不能在新的世纪里同台唱一曲“将相和”?的
确,几千年的“恩恩怨怨”一时无法烟消云散,有些矛盾甚至永远也不可能得到解决,但是,在这个求同存异的时代,文化与市场的相互交融渗透趋向,实际已经远远超过了相互排斥相互敌视的态势。市场早已不是“抱布贸丝”的市场;文化也早已不是“恶商厌利”的文化。所谓市场与文化联姻,“经济搭台,文化唱戏”或“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等流行说法,就较好地体现了文化与市场正日益走向融合的时代特点。
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在20世纪末的一、二十年里,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市场意识日渐觉醒,并很快形成一股思想潮流,使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染上了商品的色彩。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看到事情的两个方面,一是市场经济对艺术发展的正面效应,二者有统一的一面;一是市场经济对艺术发展不利的一面,二者有矛盾的一面。近些年来,作为精神产品的文艺产品受到了商品经济大潮的猛烈冲击。正如某些学者指出的,中国文艺界开始出现了只顾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乃至“一切向钱看”的倾向。一个时期内,为了赚钱,表现暴力、色情、凶杀、武侠和鼓吹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以及宣扬封建迷信的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等不仅充斥街头巷尾的个体书摊,而且还浩浩荡荡地开进了新华书店。面对此情此景,人们反映各异。那时,有人忧虑,有人困惑,有人不以为然,也有人为之喝彩。今天,虽然人们仍然不乏忧虑和困惑,但更多人的反应是,在思想上深入理解市场观念,在行动上积极参与市场竞争。
尽管如此,究竟应该如何看待处于发展中的市场经济时代的艺术生产,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艺术生产和消费与物质生产和消费之间到底
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这仍然是理论上有待进一步探讨的问题,同时这也是一个迫切而具体的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的实践问题。直到今天,我们仍然可以说它直接关系到文艺事业改革的发展方向,关系到艺术生产的前途和命运,而且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必须有一个明确答案的重大理论问题。
市场经济条件下,艺术生产仍然应该寄托着人在精神领域中的追求,艺术也理所当然地包含着我们对商品化社会的审视和批判。即使今天“人与物作为商品发生关系”(柏拉图)的情况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彻底,我们仍然有理由把艺术生产看作是与商业化社会秩序的争辩和对物化社会批判。由于艺术精神长期处于经济王国之外,所以在市场价值规律面前,艺术常常表现得异常脆弱和极易受到伤害,而艺术精神的价值又恰恰在于它不屈从于价值规律。
由于大量诸如此类的悖论的存在以及多种其它复杂原因,大多数人内心深处仍习惯于将文艺的意识形态性和文艺的商品性对立起来,把文艺的审美观念与文艺的经济观念对立起来,过分强调艺术生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对立性和矛盾性,而忽视了两者的统一性和一致性,以致在理论上造成许多混乱,我们认为要彻底澄清这类问题,很有必要依据马克思主义的艺术生产理论对其进行科学分析和深入研究。
市场语境下,艺术生产是象物质生产一样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在市场中为自己争得一席之地还是避开市场,保持文艺的“严、雅、纯”特征,对这一社会转型期的艺术走向问题文艺界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
内众说纷坛、争鸣激烈。由于历史的原因,大多数人总是习惯将文艺的意识形态性和文艺的市场性对立起来,把文艺的审美观念与文艺的经济观念对立起来,只看到艺术生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对立性和矛盾性,而对两者的统一性和一致性则不予理会或避而不谈,在理论研究方面不能适应市场语境下艺术生产发展的需要,有时甚至造成了某些混乱。笔者认为,要澄清这类问题,我们很有必要依据马克思主义的艺术生产理论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其进行科学分析和深入研究:
作为生产的艺术视角
首先,从作为生产的艺术的视角看,文艺的现实生产形态性是文艺的社会本质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艺术生产,说到底也不过是生产的一种特殊形态,作为生产的艺术,理应象马克思所说的,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艺术本身的价值与其交换价值或其价格是否一致,文艺作品作为商品,在其交换行为或在其流通过程中,只遵守同一统一物(如货币)的规定,即按照生产商品的社会平均劳动量来计算该商品的价值。正如马克思所说的:“虽然烟草和哀歇的使用价值大大不同,在把一种使用价值作交换价值的时候,只要在正确的比例上,就和别种使用价值所值相等。”“不管有用劳动或生产活动怎样不同,它们都是人体的机能,而每一种这样的机能不管内容和形式如何,实质上都是人的脑、神经、肌肉、感官等等的消耗。”理论上如此,文学艺术实践中的例子也比比皆是。例如,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里说的古罗马诗人普罗佩尔提乌斯的一卷《哀歌集》和八盎斯的鼻烟交换的例子。又如鸡林商人常以百金换取
白居易的一首短诗;舒伯特的传世名作《摇篮曲》换一份土豆烧牛肉;贝多芬每创作一首奏呜曲都能得到30至40 杜拉;吉卜林将其《丛林故事》的手稿作为支付家庭保姆的工钱;霍达的文稿《秦皇父子》卖到100万人民币;汪曾棋的《陈小手》的稿费仅十几元钱,李准以3万元价格将其作品卖给谢晋的亨通公司,在深圳文稿竟价会上,史铁生的一篇短篇小说所获报酬高达8000元„„众多被视为精神产品的文艺作品,其实主要还是以商品的形式行世的。无论从历史的还是从逻辑的层面考虑,在市场语境下,艺术生产像物质生产一样走向市场,走向消费,合理适度地向市场化倾斜,正确利用市场生产竞争的规律来促进艺术生产的繁荣,乃是一种历史的必然。
作为艺术的生产视角
其次,从作为艺术的生产的视角看,艺术生产作为精神生产,毕竟与物质生产有所不同。例如,达·芬奇在给格拉契修道院作画时,常跑到画架上揪起遮画的布幕对它一声不响,也不动一笔,有时则是半天画一笔然后放下笔就走,而有时他手不停挥地一画就是一天,连饭也顾不上吃。当修道院副院长责怪他时画时停时,达·芬奇说,搞艺术创作的人,当他们工作得最多的时候,实际上是他们工作得最少的时候,因为他们是在构思。并把想法酝酿成熟,这些想法随后就通过他的手表现出来。对于艺术生产者来说,“无产”有时是“多产”,“多产”之时常“无产”。更为重要的是,艺术生产的目的不象物质生产那样是生产能满足人们自然属性的需要的物品,而是按照“美的规律”来创造依附于一定的物质载体的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审美的
精神需要。艺术生产本质上是一种自由自觉的创造,是艺术家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艺术生产作为一种特殊的精神生产,更多地包含着艺本家的思想、情感、观念、素质、修养、趣味以及心境等等极为复杂的心理精神因素,它要求艺术家精神的诸多因素尽可能完美地融合为具有审美价值的形象。这就构成了它与物质生产的最根本的区别。因此,在提倡艺术走向市场利用市场价值规律为艺术生产服务时,不能忘记艺术生产的目的本质上是为了创造和追求审美价值,而不是单纯为了追求商业价值。
作为消费的艺术视角
其三,从作为消费的艺术的视角看,在市场语境下,艺术产品一般只有以市场形式进行流通和走向市场,才能使自身的使用价值(审美价值)从潜在的可能性变为现实性,艺术生产者只有走向市场,通过了解市场及时调整艺术生产的生产规模、生产方式和生产品种,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消费者多方面的审美需求。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指出:“生产行为本身就它的一切要素来说也是消费行为。”“消费直接也是生产” “生产媒介着消费,它创造出消费的材料,没有生产,消费就没有对象。但是消费也媒介着生产,因为正是消费替产品创造了主体,产品对这个主体才是产品。产品在消费中才得到最后完成。一条铁路,如果没有通车、不被磨损、不被消耗,它只是可能性的铁路,不是现实的铁路。没有生产,就没有消费,但是,没有消费,也就没有生产,因为如果这样,生产就没有目的。”(5)物质消费如此,精神消费也不例外。因此,面对市场经济的挑战,艺
术家作为艺术生产的主体不应该也不可能回避市场,而只能力争在市场上找到充分发挥艺术生产潜能的最佳位置,及时而深刻地反映和表现市场经济对社会发展的正负作用,弘扬时代的主旋律,创造出深刻反映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生活发展变化的优秀作品。
作为艺术的消费视角
其四,从作为艺术的消费的视角看,精神消费毕竟不同于物质消费,作为艺术的消费,在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的同时,它还担负着“创造出懂得艺术和能够欣赏美的大众”的神圣使命。因此,市场语境下的艺术生产和消费不能完全听凭市场的自发调节,艺术生产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在考虑交换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关系时,应把艺术价值放在首位。在对待艺术生产的审美规律与价值规律的关系上,一般是价值规律服从于审美规律。随着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鉴赏力和欣赏水平正在不断提高,人们的精品意识正开始觉醒并逐渐得到加强,这就为营造一个艺术价值与市场价值相接近相一致的市场氛围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因此,市场语境下的艺术生产可以而且应该保持自己的艺术品位。
总之,在市场语境下,艺术生产既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价值规律的积极作用,又要尽力通过宏观调控手段把市场经济的消极作用降低到最低点;既要适应建设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走向市场,又要符合精神文明建设和文艺自身发展规律的要求超越市场,我们认为以上两方面是完全可以辩证统一起来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