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运用催产素的要领
08-05
规范运用催产素的要领
催产素:九肽激素,对子宫的作用取决于:催产素浓度(催产素的药物剂量 36mu 生理剂量 2-5mu);子宫对催产素敏感性(每人对催产素敏感性不同)(敏感性与子宫肌肉催产素受体含量有关)
1u=1000mu,1ml=15-16gtt=0.005u=5mu
无催产素用药禁忌者,可遵循静脉运用催产素低浓度慢速度原则,专人守护,做好记录(每15-30分记录一次)胎心、宫缩、药液滴速、浓度及主诉,有条件用药期间应持续胎心监护。
1、有下列情况者为禁忌
假临产
明显头盆不称
胎儿宫内窘迫或胎盘功能低下
瘢痕子宫
重度妊高征症状未稳定者
子宫体过度伸展(双胎,羊水过多,巨大儿等)
严重心肺功能不全
前置胎盘
严重宫内感染
2、保证孕妇的正常饮食和足够睡眠
3、先破膜后滴注(可加强宫缩)(动态了解羊水性状)
4、及时发现、处理胎儿宫内窘迫
5、用药观察时间
潜伏期不超过 4小时
活跃期不超过 1-2小时
第二产程不超过 1小时
并再次头位评分(动态评分)
6、注意宫缩与产程是否同步
潜伏期宫缩 30-40秒/3-4分
活跃期宫缩 40-45秒/2-3分
第二产程宫缩 大于60秒/1-2分
注意产程与先露下降是否同步: 宫口5cm时,先露应平坐骨棘, 并注意宫颈与先露是否紧帖; 宫缩时先露有无下降趋势
7、终止妊娠
良好宫缩下,产程无进展( 潜伏期 4小时, 活跃期 1-2小时, 第二产程 1小时)
破膜后2小时,胎头仍未入盆; 颅骨明显重叠(大于1cm); 产瘤进行性增大
8、有下列情况立即停用:
痉挛性宫缩
胎心监护有异常者
出现过敏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