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工艺确认
目的:制定持续工艺确认管理规程,为了规定本公司生产工艺持续确认的标准操作程序。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品种的持续工艺确认。
职责:技术部负责对本规程的起草,生产部、质量部审核,质量负责人批准执行。 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附录。 1 定义
持续工艺确认:根据 GMP 附录《确认与验证》,工艺验证包括首次验证、影响产品质量的重大变更后的验证、必要的再验证以及产品生命周期中的持续工艺确认,以确保工艺始终处于验证状态。 2 各部门职责
2.1 生产部:负责各品种的操作人员、设备、工艺参数等信息收集,完成确认报告。 2.2 质量部:负责各品种生产工艺执行情况、生产过程监控情况、产品质量控制等信息的收集,完成确认报告。
2.3 技术部:负责汇总生产部和质量部完成的确认报告,最终形成完整的单品种持续工艺确认报告的审核。
2.4 生产负责人:负责持续工艺确认报告的最终审核。 2.5 质量负责人:负责持续工艺确认报告的批准。 3 内容
3.1 持续工艺确认的内容
3.1.1 各工序操作人员的变化:生产操作人员是否发生变更、变更的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确认周期内是否发生人为差错导致的偏差并得到预防和纠正。
3.1.2 各工序生产设备的变化:关键生产设备是否发生变更、变更的设备是否经过确认、 确认周期内是否发生重大设备故障、改造等情况。
3.1.3 原辅料变化:产品所用的原辅料供应商是否发生变更、变更的原辅料是否进行小试或稳定性考察等。
3.1.4 注册标准变化:确认周期内是否发生注册标准的变更、药品生产工艺或质量标准的变更是否进行再验证等。
3.1.5 环境监测:确认周期内是否按规定定期对生产环境进行沉降菌、尘埃粒子等监测、监测结果是否存在异常。
3.1.6 工艺参数确认:确认周期内工艺规程是否发生变更、变更内容的执行情况、关键工艺参数的执行情况等。
3.1.7 生产过程工艺控制:统计分析确认周期内的生产批次、关键工序及成品的收率等。 3.1.7.1 片剂:制粒物料平衡、压片物料平衡、瓶包物料平衡、铝塑物料平衡、成品率。 3.1.7.2 胶囊剂:总混物料平衡、填充物料平衡、瓶包物料平衡、铝塑物料平衡、成品率。 3.1.7.3 散剂:总混物料平衡、袋包物料平衡、成品率。
3.1.7.4 偏差情况:统计确认周期内各产品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偏差及处理情况,评价预 防和纠正措施的有效性等。
3.1.8 产品质量控制:对各产品在确认周期内的质量控制数据进行统计和趋势分析。 3.1.8.1 片剂:水分、崩解时限、脆碎度、溶出度、含量、微生物限度。 3.1.8.2 胶囊剂:水分、崩解时限、溶出度、含量、微生物限度。 3.1.8.3 散剂:水分、溶化性、含量、微生物限度。
3.1.8.4 一次合格率:生产的产品一次性合格,不含返工处理后的合格产品;统计生产批次及一次合格率、不合格情况等。 3.2 持续工艺确认的周期
3.2.1 每年一次,按品种对制剂的生产进行持续工艺确认。
3.2.2 持续工艺确认可以与年度质量回顾同时进行,且持续工艺确认的结果可以用来支持产品质量回顾的分析,确认工艺验证处于受控状态。 3.3 持续工艺确认的流程
3.3.1 质量部根据年度产品质量回顾计划,通知相关部门收集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 析。
3.3.2 生产部收集各工序操作人员和设备的信息;确认工艺参数。
3.3.3 技术部根据 3.1 规定内容对以上信息进行确认和评价,并形成报告。 3.3.4 质量保证部
3.3.4.1 收集原辅料供应商、注册标准、工艺规程及质量标准的变化信息。 3.3.4.2 收集洁净区环境监测的结果。
3.3.4.3 收集产品工艺控制和质量控制结果的相关数据。 3.3.4.4 对各品种中间产品到成品有效成分的变化趋势分析。 3.3.4.5 一次合格率:统计生产批次及一次合格率、不合格情况等。
3.3.4 对各项内容进行评价,必要时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形成《持续工艺确认报告》。 3.3.5 持续工艺确认报告经技术部、生产部、质量部审核,最终报生产负责人审核后,由质量负责人批准。
3.3.6 按批准后的纠正或预防措施进行并追踪结果,持续工艺确认报告长期保存。 4 相关文件及记录:无。 5 附件
附件1:《持续工艺确认报告》 6 变更历史:无。
附件1
持续工艺确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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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按下表程序进行审批签字后生效实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