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林市昌邑区教育局委员会文件
中共吉林市昌邑区教育局委员会文件 吉昌教党〔2010〕2号 ——————— ★ ——————- 昌邑区教育系统2010年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10年,昌邑区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平安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为主线,以预防师生违法犯罪为重点,以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为突破口,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全面贯彻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努力提高学校综合治理水平,确保全区教育系统平安稳定。
一、加强师生法制安全教育,预防师生违法犯罪
1、继续在小学四年级、初中二年级开设法治课,做到法制课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通过开展警校共建、社区教育、法制讲座等活动及升旗仪式、校园广播、宣传画廊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师生
法律意识。
2、各校要加强学生心理教育,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设立心理咨询室,对问题学生进行科学疏导,避免学生因心理失衡、情绪失控而引发恶性事件。要定期开展校园内管制刀具等危险品清理收缴工作,预防校园暴力、伤害事件的发生。
3、各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开放日、建立 “家校通”网络等多种形式,及时沟通信息,密切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尤其做好问题生的转化工作,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确保教育一方平安
1、加强学校内部治安防范。学校有专人负责安全保卫,节假日实行值班值宿制度,值班值宿有记录,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加大夜间巡查力度。保卫人员、更夫及值班值宿人员要承担起校园校舍安全检查、防火、防盗和其他险情的预防处理责任。加强对校园、校舍、食堂、楼门、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等的管理和治安防范,尤其要强化重点部位的管理,必须达到铁门、铁窗、铁柜标准,并配备无线报警装置。
2、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在巩固整治成果的基础上,
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再次集中整治。重点整治对象是学校周边网吧、销售网点、流动摊点、学生就餐服务场所及学校附近治安复杂场所,同时配合公安部门对学校周边闲散社会人员进行清理。
3、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做到预警在先、教育在先、控制在先、调解在先,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教育稳定和社会稳定。
4、防范邪教净化教师队伍。进一步落实《昌邑区教育局反邪教工作责任制》,巩固转化成果,杜绝反弹,严密防范邪教组织对青少年学生的宣传渗透,做好“法轮功”等非法邪教习练者的排查防范及非法宣传品清理清缴工作,确保校园内无 “法轮功”等非法邪教人员,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活动,无非法宣传品。
5、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各校要把安全隐患的排查作为一种经常性的工作长期开展,在每学期初开展集中排查的基础上要坚持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并对整改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形成文字材料,定期上报。
三、完善综治工作机制,保障各项工作落实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校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机构建设,指派专人负责综治工作,继续实行 “一把手”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2、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校要根据实际,完善科学、规范、实用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同时要不断强化预案责任教育,搞好经常性的演练,确保预案随时启动。
3、提高综治干部业务水平。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尤其是对《吉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条例》的学习,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各种教育培训,提高综治干部业务能力。
4、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认真落实上级领导机关工作部署,按时报送综治月报表,认真填写档案簿册,并做好整理存档工作。
中共吉林市昌邑区教育局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