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分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一、 目的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规范员工的劳动管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再生计件制员工、季节工除外)。
三、 工作职责
1、 公司人事部门为考勤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考勤监督与管理工作;
2、 分公司办公室为本单位的考勤管理部门,负责分公司员工的考勤监督与管理;
3、 办事处综合科为办事处的考勤管理部门,负责办事处员工的考勤监督与管理。
四、 作息制度
1、全体员工实行八小时日工作制;
2、科室及营销人员实行六天周工作制;
3、所有人员严格实行打卡考勤。无打卡条件的,必须签名登记。
五、 考勤制度
(一)考勤管理
1、 公司全体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上班忘记打卡的,按迟到处理;下班忘记打卡的,
允许4小时内补打。未补打的,按早退处理。
2、 严禁代打卡、互打卡、补打卡、涂改卡、伪造卡、偷盗卡等行为,一经发现视其情
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直至下岗、辞退。
3、 迟到、早退、旷工及处罚标准
⑴ 迟到(或早退)在30分钟以内的,按迟到(或早退)1次处理,在30分钟至2小时之内的,按2次处理。半天内迟到(或早退)超过2小时的,按旷工半天处理。(发生不可抗力的按未打卡说明办理)
⑵ 迟到或早退一次扣罚60元。旷工半天到1天(含)的,则扣罚当月奖金的50%;旷工1天至2天(含)的,则扣罚全月奖金;旷工2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4、 请假
员工因故不能正常出勤可以请假。请假需要履行审批手续,否则视同无故缺勤。凡不能正常出勤者,根据请假类别对薪资进行相应核减。
(二)打卡
1、若忘记带卡,需在门卫处按10元/天的标准交纳罚金,并由门卫进行登记记录。门卫在收取罚金后须向员工开具收据,罚金交至财务部。
2、本人不慎将卡遗失,需到财务部交纳现金20元,凭财务收据到行政部门购置新卡。
3、因公外出而未能打卡或在非正常上下班时间打卡的,须于次日填写《未打卡说明》,并经审核审批后交本单位考勤员处作为考勤依据,否则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未打卡说明》的审批程序如下:
① 公司职能部门员工逐级审批至部门主管,部门主管、分管审批至公司总经理; ② 采购处员工及主管逐级审批至供应主管;办事处员工审批至办事处主管,办事处主管审批至公司分管。
4、保卫对员工出现迟到早退现象、打卡机不能正常运作以及在打卡过程中出现的其它问题,要有明确的记录,月底整理后交至公司人事部门或分公司办公室以备核查。
5、签名登记制的考勤管理等同于打卡制。
(三)请假
1、 请假程序与权限
(1) 员工请假原则上在事前以书面形式向其主管提出申请,并根据审批权限逐级批准后
生效,未经批准而缺勤的,按旷工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员工在休假之前,必须将请假条送交本单位考勤员处。因特殊情况,客观上不能事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必须在上班前提前20分钟通过电话向其主管请假,并于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补办请假手续。
(2) 审批权限:
① 职能部门:部门主管请假2天(含) 以内的, 报公司分管批准,2天以上的报公司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以下员工请假2天(含)以内的,报部门主管批准,2天以上的报公司分管批准。
② 办事处:办事处主管请假报公司分管批准。办事处主管以下员工请假2天(含)以内的,需报办事处主管批准;2天以上的,报公司分管批准。
③ 采购处:采购处主管请假2天(含) 以内的,报供应主管批准;2天以上的,报公司分管批准。
④ 公司分管请假,需报总经理批准。
⑤ 生产分公司员工请假审批权限,详见《生产分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2、 请假规定
(1) 事假:员工因事确需本人处理,且对工作无重大影响的情况下,可请事假。原则上
事假当月累计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的批至公司总经理。
(2) 病假:请病假2天(含)以上需由县、区级(含)以上医院出具休假证明,具体时
间可根据病情及医院病假证明确定。一天内因身体不适而休息且无休假证明的,按事假对待。病假未按是述要求提供证明的,一律按事假处理。
(3) 婚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了结婚证的,可请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龄规定的
(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增加晚婚假7天。
(4) 产假: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享受产假90天,剖腹产的可增加30天。
(5) 探亲假:家住外地(外地是指以本人户籍为依据,安徽省外以及南京市区以外的地
区)的企管类、技术类且进入公司工作满1年的正式员工可按以下规定享受探亲假: ①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已婚员工探望配偶或子女,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已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四年给假一次;
② 每次假期为7天(不含在途天数),在途天数按同类假处理。
(6) 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
孙子女、外孙子女)去世可请丧假5天;员工的旁系亲属(包括:公婆、岳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去世可请丧假3天。外地员工路途时间不计入假期天数,可作为同类假处理。
(7) 考试假:学习内容须符合本岗位的工作要求,且申请需逐级审批至总经理。请假获
得批准后需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至考勤员处留存。
(8) 对于以上各类假期,要求在规定假期之外续假的,经批准后一律按事假处理。
(9) 请假天数在15天以内的,其间的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计算在内;连续请假天数在
15天及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3、 假期薪资核算标准
薪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贴。
(1) 企管类、技术类、业务类、后勤类:
① 事假:扣除日均基本工资、日均岗位工资及日均奖金;
② 病假、探亲假:扣除日均岗位工资及日均奖金;
③ 婚丧假、考试假:扣除日均奖金;
④ 产假:只享受基本工资或生育险规定的其它福利;
⑤ 试用期员工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请假的,扣除日均工资;
⑥ 需星期日、法定假日上班的后勤类员工请假的,按15元/天标准扣罚。
⑦ 享受各类津贴和其它岗位收入(如行车补贴、外派补贴以及未在以上扣除项目中列出的其它岗位性收入)的员工,当月累积请假3天(含)以上,扣除日均津贴
和日均其它岗位收入。
⑧ 员工请假无需扣除工龄工资。
⑨ 计算方法:
日基本工资、日岗位工资、日奖金、日津贴、日补贴、日均奖金:企管类、技术类、营销类员工当月该类薪资总额除以26天。后勤类根据具体班次安排,三班制员工按30天,常白班员工按26天计。
(2)生产类假期薪资核算标准,详见《生产分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四) 加班
1、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须先填写加班申请单。公司员工报其部门主管批准,分公司
员工加班必须经科室主管审核,分管经理助理审批后方可加班。由公司或分公司统一安排值班、加班及星期六上班的不需办理申请。
2、 加班类别及加班费计算方法:加班费为每个班15元。
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00%计算;
公休日加班:公休日加班费按200%计算;
延时加班:按150%计算;
3、 延时加班计算方法:
① 每次延时加班,不足1小时的忽略不计;
② 当月延时加班数计算方法:累计8小时1个班,超过4小时而不足8小时的为
半个班,不足4小时的,忽略不计。
4、 员工出差期间,含公休日的,不算作加班。
5、 管理员级别以上(含管理员)人员不享受延时加班费;公司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
人员不享受公休日加班费;营销业务人员不享受公休日加班及延时加班费。
六、 考勤管理流程
1、 每月1-31日为考勤周期。每月考勤结束,保卫负责将考勤卡、考勤记录转交公司人
事部门或分公司办公室。
2、 公司人事部门或分公司办公室负责对本单位的员工的出勤情况、缺勤手续进行查核。
3、 公司人事部门或分公司办公室负责对本单位的员工缺勤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经逐
级审核和单位主管审批后,作为薪资核算的依据之一。分公司办公室需将分公司月度考勤统计表于每月5日前报至公司人事部门。
七、 附则
1、 各部门主管对上述请假、加班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部门把关不到位,将严肃处理
相关责任人,对弄虚作假的员工,从严处理。
2、 人事部门将不定期组织对分公司办公室、外办的考勤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制度执
行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3、 本规定由公司人事企划部负责解释,原《*******集团员工考勤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4、各单位针对有局部的特殊岗位、特殊情况,可专项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 支持性表格:
《加班申请单》
《未打卡说明》
生产分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一、 目的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规范员工的劳动管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生产分公司员工。
三、 工作职责
分公司办公室为本单位的考勤管理部门,负责分公司员工的考勤监督与管理;
四、 作息规定
1、分公司非生产类员工作息时间,参见《*********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2、生产车间常白班时间为7:50-17:00,其中11:30-12:15为中午就餐。 三班制生产工人工作时间为:
3、白班7:50-16:00,中班15:50-0:00,夜班23:50-次日8:00。 工作期间各有30分钟轮流就餐时间。
五、 打卡管理
1. 打卡规定
1) 所有上下班人员必须打卡考勤。
2) 当班保卫在上下班之前需做好打卡机的调试工作,未调试或未正确调试而造成打卡人打错的,保卫必须按2元/张的标准购卡归位。
3) 加班等非正常打卡的,打卡人应事先向保卫进行说明,否则由打卡人承担因卡机未调试引起的打卡错误。
2. 考勤卡的保管
考勤卡由保卫负责保管。保卫工作交接时须检查当天考勤卡的数量,并对考勤卡数量的变动进行详细登记。若发现考勤卡遗失,查清责任(若责任不能明确查清时,则为当班保卫的责任),并对责任人处以20元/张的罚款。
3. 打错卡的处理
员工若将自己的考勤卡打重、打错格,须立即向保卫按2元/张的标准购换新卡;若错打别人卡,则需交纳罚金10元,并向保卫以2元/张购买新卡归位。(属机构故障的,当事人立即提出,保卫核查登记。)
4. 忘记打卡的处理
上班忘记打卡的,按迟到处理;下班忘记打卡的,允许4小时内补打。未补打的,按早退处理。
5. 因公未打卡
因公外出而未能打卡或在非正常上下班时间打卡的,须于次日填写《未打卡说明》,并经审核审批后交本单位考勤员处作为考勤依据,否则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未打卡说明》逐级审批至企业主管,分公司主管审批至公司总经理;
6. 严禁代打卡、互打卡、补打卡、涂改卡、伪造卡、偷盗卡等行为,一经发现视其
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直至下岗、辞退。
六、 迟到、早退、旷工管理
1. 迟到(或早退)在30分钟以内的,按迟到(或早退)1次处理,在30分钟至2小时
之内的,按2次处理。半天内迟到(或早退)超过2小时的,按旷工半天处理。(发生不可抗力的按未打卡说明办理)
2. 迟到或早退按60元/次进行处罚。
3. 旷工半天到1天(含)的,则扣罚当月奖金的50%;旷工1天至2天(含)的,则扣
罚全月奖金;旷工2天以上,按待岗或自动离职处理。
七、 请假管理
1、请假规定
1) 试用期员工原则上不得请假。
2) 事假:员工因事确需本人处理,且对工作无重大影响的情况下,可请事假。原则
上事假当月累计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的批至公司总经理。
3) 病假:请病假2天(含)以上需由县、区级(含)以上医院出具休假证明,具体
时间可根据病情及医院病假证明确定。一天内因身体不适而休息且无休假证明的,按事假对待。病假未按是述要求提供证明的,一律按事假处理。
4) 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考试假等各类假均按公司统一规定执行。
5) 对于以上各类假期,要求在规定假期之外续假的,经批准后一律按事假处理。
6) 请假天数在15天以内的,其间的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计算在内;连续请假天
数在15天及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2、请假手续
1) 员工请假原则上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向其主管提出申请,并根据审批权限逐级
批准后生效。在休假之前,必须将请假条送交本单位考勤员处。
2) 员工因特殊情况,客观上不能事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必须在上班前提前20分钟通过电话向其主管请假,并于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补办请假手续。
3) 生产类、辅助类员工未经批准而缺勤的,第一天按扣除当月基本奖300元处罚,
第二天起按旷工处理。其它序列员工未经批准而缺勤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3、请假审批权限:
1) 分公司员工请假2天(含)以内的,报科室/车间主管批准;2-5天(含)需报
分公司分管批准,5天以上报分公司主管批准。
2) 分公司科室、车间主管请假2天(含)以内的,报分公司分管经理批准;2-5
天(含)需报分公司主管批准,5天以上的需报公司分管批准。分公司助理2天(含)以内的由分公司主管审批,2天以上的报公司分管审批。
3) 分公司主管2天(含)以内的,报公司分管审批;2天以上的,报公司总经理
审批。
八、假期薪资核算标准
1、生产类为当月该类薪资的总额除以30天。
⑴ 非计件制生产类人员:
1) 事假:按天扣除日均收入,并处以缺勤罚款:第1天扣15元,第2—3天按30
元/天,第四天起扣15元/天。
2) 婚丧假、工伤假:扣除日均奖金,保留基本工资;
3) 病假:扣除日均收入。病假1个月或扣除日均收入后月收入低于380元时,按
380元/月的标准发放基本工资;
4) 产假:只享受基本工资或生育险规定的其它福利;
5) 常白班人员当月允许每月请事假一天,扣15元/天,但不扣日均收入。三班制
及计件工资人员无休息日。
⑵ 计件制生产类人员:
1) 事假:一律不计当日产量,并处以缺勤罚款:第1天扣15元,第2—3天按50
元/天,第四天起扣15元/天。
2) 婚丧假、工伤假:不得当日产量奖, 保留基本工资;
3) 病假:不得当日产量奖。病假1个月或扣除产量奖后月收入低于380元时,按
380元/月的标准发放基本工资。
⑶ 享受各类津贴和其它岗位收入(班组长津贴以及未在以上扣除项目中列出的其它
岗位性收入)的员工,当月累积请假3天(含)以上,扣除日均津贴和日均其它岗位收入。
2、分公司非生产类人员的假期薪资扣减,参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九、加班
1.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须先填写加班申请单。公司员工报其部门主管批准,分公司
员工加班必须经科室主管审核,分管经理助理审批后方可加班。由公司或分公司统一安排值班、加班及星期六上班的不需办理申请。
2. 加班费标准:为每个班15元。
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00%计算;
公休日加班:公休日加班费按200%计算;
延时加班:按150%计算;
顶班(指连续作业两个班次不调休)加班:按200%计算。
3. 计算规定
1)每次延时加班不足1小时的忽略不计;当月延时累计8小时1个班,超过4小时而不足8小时的为半个班,不足4小时的,忽略不计。
2)员工出差期间,含公休日的,不算作加班。
3)管理干部不享受延时加班费;
4)公司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人员不享受公休日加班费;
5)计件制人员不享受公休日加班费,法定假日除当日产量外,增加200%加班费。
十、本细则作为公司考勤制度的有效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