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迎接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组的通知
12-09
关于迎接创建“省文明城市”省工作组的
通 知
各窗口:
按照中心办公会工作安排,创建“省文明城市”省工作组将在近期来大厅前期摸底。检查方式可能是以大学生志愿者暗访的形式,具体检查日期不定。为了确保我市在创建“省文明城市”顺利成功,中心要求各窗口要高度重视,严格要求所属人员办公行为,树立良好窗口形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使用文明用语。做到态度要亲切、办事要耐心、说话要文明,要以中心大厅墙上的文明用语严格要求。
二、 注重礼节礼仪。做到来有迎声,走有送声。当办事人询问到不是本窗口的业务要热情引导,提供尽可能的帮助。做到说话办事有理有节,仪态大方。
三、 衣着要大方得体。男同志不得理光头、畜胡须,穿背心、短裤、拖鞋;女同志不得穿脱袖衣、吊带衣、带耳环、浓妆艳抹、超短裙、拖鞋等有损形象的衣着打扮。
四、 物品摆放整齐、干净。做到工作场所无生活化物品、无杂物、台面洁净,非工作物品一律清理干净。
五、 接通知后,各窗口立即行动。要求窗口所属人员按照中心要求做好迎接工作,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清理卫生死角,以良好窗口形象、良好人员素质,以优质服务迎接省工作组的检查。中心督查室将在今天(5月29日)下午组织人员检查。
特此通知
督查室
2012/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