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信息传输服务行业研究结论及发展建议
北京中元智盛市场研究有限公司
目 录
文化信息传输服务行业研究结论及发展建议 .................................................... 2
第一节 文化信息传输服务行业研究结论及建议 ...................................... 2
第二节 文化信息传输服务子行业研究结论及建议 .................................. 3
一、互联网信息服务业 ........................................................................ 3
二、增值电信服务业 ............................................................................ 7
三、广播电视传输服务业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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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信息传输服务行业研究结论及发展建议
第一节 文化信息传输服务行业研究结论及建议
1、继续推进行业技术的革新,搭建信息传输平台,提高文化信息传输的效率
信息传输技术是文化信息传输行业赖以存在的环境。传统的有线和无线传输技术在满足人们文化信息需求上显得力不从心;信息传输行业进一步发展,需要配套完善、技术领先、开放性的信息传输网络平台。
第一,要大力升级互联网信息传输技术及普及应用。加大网络基础设施投入的力度,拓宽网络信号覆盖范围。甚至在一定的条件下,为公众提供部分免费文化信息资源的传输。
第二,要加强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发和推广,加快突破新一代通信技术,提高信息传输的速度,扩充信息传输的容量,消除信息孤岛,为文化信息传输及数据共享大平台建设夯实基础。
第三,要加快互联网技术和业务向文化产业各领域的渗透、扩散,通过网络技术培育行业新模式、新业态,推动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
2、加强政策的协调性,充分发挥线上线下资源融合的优势
文化信息传输行业是一个跨产业、跨领域、跨管理部门的行业,因而行业发展或投资的政策不可能孤立地由单个行业的技术管理部门或文化产业部门单独研究和制定;不同部门制定的政策也必须考虑政策的协调性和适用性。
另外,文化信息传输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将无法离开线上与线下资源的融合,政策制定部门除了要考虑行业、领域因素外,也应将线上线下资源的融合纳入政策的考虑范围。
3、制定行业相关的标准,加大文化信息传输中权益保护的力度
网络信息传输环境必然要求对传输信息内容进行数字化加工。但是在数字化内容资源的制作过程中,统一性的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目前依然匾乏,在竞争白热化的态势下,系统兼容性、互联互通性不够的问题,增加了信息资源共享的难度。因此在行业管理层面必须建立相应的标准,减少由于竞争而产生的各种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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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隔,增加行业运营的成本。
与此同时,文化信息传输的保障体系存在较大程度的缺位。一是在技术上,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不够健全,信息传输入侵手段与信息技术同步发展甚至更超前发展,在开放性的文化资源共享平台中,信息技术安全保障的不足将为行业发展埋下种种隐患。二是在传输内容的保护上。数字版权侵权与一般侵权相比更加容易,而其保护却大多比一般的知识产权保护难度更大,数字版权保护滞后制约了我国数字内容产业的壮大。在我国,数字版权侵权盗版问题严重,而维权困难、保护措施缺乏,难以对数字化作品各项权利实现有效控制。
第二节 文化信息传输服务子行业研究结论及建议
一、互联网信息服务业
1、降低用户获取信息的难度,提高用户的感知易用性
(1)互联网信息服务商应开发一些具有特色的信息获取功能及服务,辅助用户方便快捷的获取相关信息。倍受用户青睐的百度和Google均为用户提供了一些独有的搜索功能,如百度的“相关检索”功能可以帮助用户迅速扩大检索范围,而Google提供的“网页推荐”功能则能够帮助用户迅速进人所需网站,极大地降低了用户通过百度、Google获取信息的难度,便于用户掌握信息获取的流程及相关操作,帮助用户更加容易的获取信息。
(2)互联网信息服务商应该尽量简化信息查询与获取的流程,避免出现用户由于网速过慢、获取过程过于繁琐、等待时间过长而最终放弃获取信息的情况。综合性搜索引擎之所以成为用户最常用的获取信息的网络渠道,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简单方便的操作过程,因为大多数搜索引擎都具有关键词搜索功能,用户只需在检索框内键入所需信息的关键词便可获得需要的信息,省时省力、易于操作。互联网信息眼务商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来简化用户获取信息的过程:①互联网信息服务商应该定期检查信息的下载链接,避免出现链接失效或点击弹出不相关窗口等现象,保证其可用性与直接性;②与QQ、微博、微信、人人网等社交类网站运营商合作,允许用户使用这些账号进行关联登录,节省用户在线注册的时间与精力;③提供形式多样、易于理解的操作指南,也就是说,不仅要为用户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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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传统的“文字+图像”形式的帮助手册,还可以制作视频,帮助用户更加直观更为生动的了解获取信息的流程及相关操作。
(3)互联网信息服务商应该设计、使用简单清晰的界面,并允许用户根据自身习惯对检索界面进行调整。例如,G00de的检索界面不仅十分简洁清爽,还能够允许用户对检索页面进行个性化的设置,符合用户的习惯,帮助用户更快更好地熟悉并掌握相应的操作。
2、重视信息质量,为用户提供较高品质的信息
(1)互联网信息服务商需成立专门监管信息质量的部门,认真筛选信息源,对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性进行分析,及时剔除虚假信息与错误信息,避免用户受到误导。例如,58同城已经成立了信息质量部,综合运用技术分析、人工审核、认证保证金、有奖举报等手段,全面防治虚假信息,这有助于大幅度提高信息质量。
(2)找出最为合适的结果排列算法,将质量高、用户需求相关性高的信息排在前面,减少检索噪声,节省用户寻找确切信息的时间。同时,互联网信息服务商应定期对信息进行整理与归纳,尽可能地为用户提供完整的信息,如谷歌通过综合Page Rank,Hummingbird等多种算法对结果进行排序,保证检索结果按照重要程度及相关性排列,使得用户普遍认可谷歌获取信息的质量,也成为其吸引广大用户的重要因素之一。
(3)互联网信息服务商还应与专业数据库商或其他信息服务商积极开展业内合作。专业数据库具有专业性、科学性及权威性等不可比拟的优势,互联网信息服务商应寻求与专业数据库商的合作,如购买专业数据库的使用权限,允许用户通过其提供的网站获取数据库中的资料;又如建立合作数据库商的链接,引导用户进入指定数据库获取信息,同时要求数据库商为其开放一定权限,提供专业信息;同时,互联网信息服务商还可以与业务互补的信息服务商进行合作,如汽车信息服务商(汽车之家等)可以与旅游类信息服务商(携程等)合作,共享现有用户,共同致力于开发、搜集、整理与归纳相关信息。虽然目前用户更注重通过互联网获取信息的及时性与便捷性,相信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用户会越来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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