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检测合同书
工程质量检测合同书
甲 方:
乙 方:重庆筑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签定时间:(合同编号: ) 年 月 日
为加强工程质量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规定。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重庆筑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承担 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在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检测工作中的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及总建筑面积: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楼栋数及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和基础形式: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二、 检测内容:
1.常规检测:
其内容包括岩石、建筑用砂、建筑用碎(卵)石、水泥、粉煤灰、混凝土、砂浆、砌墙砖、砌块、砌筑石材、建筑用钢材、钢筋机械连接接头、钢筋焊接接头、混凝土砂浆配合比、防水卷材、防水涂料、陶瓷砖、石材、 内外墙腻子、室内外漆、钢材等全部常规检测。
2.现场检测:(结构实体检测)
其内容包括后植钢筋、混凝土回弹、砌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板厚检测、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外墙饰面砖抗拔、给排水。
3.特殊检测:
其内容包括桩基低应变反射波法动力检测、桩基声波透射法检测及桩基动测、电线、电缆、幕墙、外墙保温系统原材料检测、外墙保温系统厚度检测、门窗四性检测、玻璃、导热检测、室内环境污染检测、轻集料、栏杆水平推力检测、建筑胶、混凝土[抗压、抗渗] 、保温层隔热检测。
三、 承包范围
1.本合同承包范围包括:常规检测、现场检测 、特殊检测
2.检测数量:
①、检测数量按实际委托登记的数量确定;
②、检测数量不得少于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的最低检测数量要求。
四、 承包单价: 元 /平方米 。
五、 检测费用
本合同总承包价款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
甲方有特殊要求或超规范取样频率检测时,均由甲方另行支付。
当检测判定所检指标中有不合格需复检时,复检的费用包括在承包总价内,施工单位不另行支付。
六、 款项支付
本合同书双方签定后,甲方在一周内支付总承包费的10%,甲方在基础完工后支付检测费总金额的30%,在主体完工后支付检测
费总金额的40%,在出具最后一份检测报告后支付检测费总金额的20 %。
七、甲、乙双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如实填写委托登记单,提供委托单位全称、与图纸相符的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层数、结构类型等委托信息;依据各种材料相应规范、标准,提供送检试件或样品代表的批量及数量、样品代表的母体部位、施工时间,见证人等相关信息,信息必须准确无误,以便乙方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2)甲方委托检测的试件或样品应符合标准规范规定的检测要求,送检数量应符合标准规范规定的批量要求;应保证送检试件或样品的时限性,对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实行有见证送样的,见证人对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3)办理委托登记时甲方应提出明确的检测依据和检测项目。
(4)因甲方委托信息错误而导致乙方出具错误的报告,甲方应承担乙方因重复检测发生的检测费用。
(5)保证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检测费用。
(6)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任何影响检测结果公正性、准确性的不合理要求。
(7)向乙方提供现场检测便利,如水、电、人员及临时办公地点。
2、乙方的义务:
(1)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名称、委托信息等,在检测资质许可范围内,对送检的不同材料或委托的检测项目,按相应标准规
范,出具相关的检测报告。
(2)规范、标准中规定有检测时限的,乙方本着以规范、标准规定的时限为原则,安排检测。
(3)乙方独立地实施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并依据相应的标准规范对检测结果进行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的判定。
(4)乙方出具的检测报告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各类印章齐全,检测人、审核人、授权签字人均应签字,否则报告无效。
(5)乙方保证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6)乙方要根据甲方要求提供车辆上门取试件或样品。
八、其它
1、本合同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规定为依据。合同中所定条款是双方的约束力。执行本合同是双方的义务。因违约而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2、本合同检测范围不包括工程鉴定性检测和本公司未开展的检测项目。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双方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4、本合同书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二份。
5、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重庆筑能建设工
程质量检测有限
公司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农行重庆巴南兴隆支行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