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市场中介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探析
承担市场中介职能事业单位作为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中的特殊群体,主要涉及建筑规划设计、会计审计、价格认证、仲裁、房地产经纪、人才中介服务等领域,成为改革的重点和难点。目前,这些事业单位存在五方面的问题。 一、“法人不独立”。多数承担市场中介职能的事业单位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从过去的行政管理部门职能中分离出来的,现在虽然名义上登记了独立法人,但实际上在人、财、物方面与主管部门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办公场所不独立、人员混编混岗,无独立财务或仅仅是部门大财务单独建账,甚至个别主管部门用其收入私设“小金库”。 二、“明脱暗不脱”。近年来通过历次事业单位改革,相当一部分承担市场中介职能事业单位实施了转企改制。但通过调查发现,相当部分已转企中介机构与主管部门并未实际脱钩,存在公职人员在中介机构兼职、依托原主管部门承揽业务、租用原办公场所、使用原机构名称等现象。同时,个别主管部门不愿主动放弃手中这块“肥肉”,通过相互之间的利益输送,收取部分费用弥补办公经费的不足和为职工搞福利。 三、经营不规范。中介机构掌握着重要的程序性权力和专业性权力,由于受中介双方的利益引诱和利益胁迫,一些中介机构为了自身利益,很难保持中立,容易发生多方勾结,通过损害公共利益使各自得利。个别中介组织诚信缺失、违规经营,违背职业道德准则和法律法规,为权力寻租、商业贿赂提供了平台,沦为“腐败中介”。这种现象在承担市场中介职能的事业单位中也一定程度地存在。 四、执业水平低。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对象特定、业务专业性较强的特点决定了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但目前承担市场中介职能的事业单位受单位性质、人员编制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难以及时补充急需人才,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从业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不高,专职从业人员缺乏,造成执业水平低、缺乏市场竞争力。 五、监管不到位。一是事业单位监管机关“管不了”。由于承担市场中介职能的事业单位所从事的中介服务业务设立资质审批、年检权限多数在省级以上,市、县两级事业单位的监管部门,对事业单位所从事的中介服务业务基本情况不掌握或掌握不全,难以有效地监管。二是主管部门“不去管”。部分承担市场中介职能事业单位,有的已成为主管部门牟利的工具,为了维护相互利益,主管部门缺乏加强监管的积极性。三是职能部门“不知管”。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相关职能部门职能确定不明确,不知从何下手履行管理职责。同时还存在怕管不好而担责任的顾虑,认为已有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履行管理职责,从而不愿主动去管。 针对承担中介职能事业单位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结合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就如何加强现有承担市场中介职能事业单位监管,加快推进转企改制,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一、加快转企改制步伐,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按照政企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原则,完善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条件成熟的承担中介职能事业单位实施转企改制,实现组织人员、职能工作、资产财产和办公场所与主管部门“四分开”,着力解决脱钩改制不彻底、明脱暗不脱等问题,斩断利益输送脐带,充分发挥市场中介组织在承接政府职能、完善公共服务、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使其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 二、加强制度保障,规范执业行为。对于当前难以转企改制或因行业特点不宜完全推向市场的承担市场中介职能事业单位,从制度建设入手规范其执业行为。一是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机构。通过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管办分开,主管部门把握政策,事业单位自主经营。二是健全完善财务制度,加强审计监管。通过严格的财务制度和规范的审计监督制度,杜绝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之间的利益输送,彻查部门单位私设“小金库”问题。三是发挥行业协会监管作用。大力发展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规公约、行业质量规范和服务标准,支持行业协会对本行业市场中介组织,特别是承担市场中介职能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监管,以及对执业环境、执业质量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开展同业互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作用。 三、加强协同配合,形成联合监管机制。承担中介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同于一般的市场中介机构,事业单位属性决定了监管主体的多方性和监管方式的多样性。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监管机构、国资管理部门、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都具有对承担中介职能事业单位的监管职能和责任,要建立监管的分工协同机制,力求通过制定出台规范性的文件,明确政府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和市场中介组织各自职责权限和活动范围,形成对承担中介职能事业单位的联合监管机制。 四、加大扶持力度,大力培育市场中介组织。一是通过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和岗位薪资制度,大力引进人才调整充实事业单位从业人员队伍,从而提高承担市场中介职能事业单位的市场竞争力。二是各级政府要将社会中介机构的培育、规范和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中介机构的发展环境,从而引导现有承担市场中介职能事业单位由“不愿改、不敢改”到“我要改、主动改”。三是开展市场中介组织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市场中介组织的行为,消除当前存在的制约、阻碍发展的不利因素,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承担市场中介职能事业单位健康有序发展和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保障。 关键词:市场中介组织 事业单位改革 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