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转正制度
新员工转正制度
1、制度目的:
加强公司对于试用期员工的管理,使试用期员工明白自己的工作职责及其内容,掌握公司的管理制度及企业文化理念,促进新进员工与公司的发展目标尽快的结合起来。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处于试用期的新员工及其所在部门的相关责任人。
3、转正程序:
3.1、新员工进入公司一个月之内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时间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的发展历程、公司的管理理念、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公司的企业文化精神、本岗位的职责与要求等。
3.2新员工进入部门后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定责任人对新员工的岗位工作、相关技能、职责进行辅导。用人部门根据部门工作目标和岗位要求,与新员工沟通后合理安排试用期的工作计划、阶段目标,明确工作职责,并按照工作重要程度设定权重;
3.3试用:严格按照试用期工作计划要求,保证圆满完成工作计划,各相关部门领导应严格把关新员工试用期的监督考核;
3.4转正:新员工试用期满前10天,用人部门根据以往试用期的表现,结合岗位要求,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交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转正鉴定表中的相关内容。完毕后统一交行政人事部签核。如果新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优异,可以申请提前转正。
3.5行政人事部签核后,报送总经理批示。在对其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由行政人事部通知新员工转正结果。
4、试用期管理的权责
4.1试用期限:按照公司规定,试用期应不少于1-3个月,如超过三个月,经考核不合格,征求员工个人意见给予延长试用期。
4.2权责界定: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行政人事部门监督的原则。
5、试用不合格
5.1若新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岗位要求,可对其进行岗位调整或终止试用。
5.2岗位调整:针对个人素质不错,认同公司文化,且其个人爱好特长或相关资历符合公司正在空缺岗位的要求的试用期员工,用人部门或行政人事部均可与其面谈沟通,本人同意且新用人部门主管同意录用,根据员工调动相关制度办理调动手续,调岗后3个月之内仍不能达到岗位要求,则必须停止试用。
5.3用人部门决定对新员工停止试用时,需按照公司离职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6、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试用期转正申请表
员工转正考核表